第八章 北出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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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处理好城中的事物真正出发的时候,已经接近七月的末尾。
按照红鱼说的那样,陈健将部族中的各个势力分开,掺沙子造矛盾,留下了橡子和一些士兵在阳关,一是为了防止北面的部族逼急眼了南下,也是为了防止万一城邑中出了什么事便于处理。
七月的天还很热,但很快就要冷了。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只有一个月就要赶回来准备种植秋麦,准备祭祀,以及按照去年的习俗准备城邑各个部族共同参与的秋季运动会。
步兵的短时间机动能力比不过骑兵,陈健这次也没准备直接抓住对方主力一举消灭,而是准备耗一个月。
对夏城而言,四百战兵一个月不过是几万斤粮食的消耗;而对北面骑马的部族,则是浪费了一个月割草晒草的黄金时间,要么臣服,要么冬天就要被其余的草原部族吞并。
没有牛车马车,想要逐水草而居四处迁徙会很麻烦,那片草原很肥沃,那个部族不会到处乱跑的,况且也很温暖,不是那种苦寒白灾的北方。
北出阳关,只有敌人并无故人。
挑选出的四百名战兵以每天三四十里的速度前进着,时间就扎营,步步稳扎。
除了四百名战士外,还有一百头驴子,身上背着食物、羽箭,还有六辆牛车。
这次北伐和以前打的仗不一样,没有草河作为运输线,所有的后勤补给只能自己携带,不可能指望族人送过去。
有时候陈健看史书,觉得古人很傻,在无线电发明之前搞什么分进合击,看到李广迷路、萨尔浒被各个击破时,总会扼腕痛骂主帅脑有病。
然而轮到自己,才发现真要考虑后勤问题的话,部队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人越多后勤的压力是非线性指数增加的,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只能分兵否则后勤吃不消。
所以陈健只带了四百人,都是战兵,一部分人以战兵的身份做些辅兵的工作。
出征前他已经说清楚了自己的作战意图,让每个伍长尽量领会,不要再出现山谷之战中那种低级失误,这次不可能自己选定战场。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杀光、烧光。所有看到了聚落和居民点全部杀光,不带奴隶行军,即便部族还很缺奴隶;所有的干草堆全部烧光,即便敌人跑得快,那也慢慢在后面追,追到他们没时间割草没时间休息,耗到中秋,他们就没办法割草晒干为冬天准备了。
营地中,辅兵们正在砍伐树木做成简单的鹿砦拒马,陈健和几个队长在等待着斥候的回报。
前方不远就是上次那条留下脚印到耗子洞的小河了,游牧和种植不同,不可能数百上千人聚集在一起,那样草地会撑不住。
他们可以吃粮食种植,可以把城邑里塞进上千人,但那个骑马的部族不会种植,只能吃肉。人吃一斤粮食会饱,吃一斤肉也会饱,可一斤肉至少需要十斤的干草才能转化。考虑到生物链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能量传递率,同样的人口需要至少十倍于农耕的土地才能养活自己。
太阳落山前,派出的斥候回报说前面就有一个四五十人的小聚落,正在那割草。
“你们没被他们发现吧?”
“没有,我们从西边绕过去的,借着夕阳刺眼睛的光,他们没看到。”
“大约多远?”
“二十里最多。”
“狸猫,你带着一百五十人,让斥候引路,绕到聚落的后面,明早就走,到了那之后确定只是个小聚落,就分成三四十人一队,卡住他们逃走的方向。”
第二天一早,狸猫带着人先行出发,陈健留下了百人看守辎重在后面慢慢跟上,自己带着一百五十人在狸猫出发两个时辰后只携带了当天的食物离开。
不多远就看到了那个小聚落,奴隶和牧民们正分散在一条小河的两岸割草。【愛↑去△小↓說△網w qu 】
“二十人一队,就像狩猎一样包个圈子,各自为战,越快越好。”
传达下命令,士兵们立刻分散在一条极长的弧线上。两侧是为数不多的角鹿骑手,用来恐吓驱赶两侧的敌人。
一声哨子响,一百多人同时从草丛树林中冲出,叫喊着冲向了那些正在割草的牧民。
牧民们立刻惊慌起来,纷纷向后退去,聚落里还有自己的亲人和一切。
几个人骑着马喊道:“别跑了,女人孩子都在后面呢,就算咱们跑了,这些草都被烧了,冬天可怎么过?”
“去通知首领啊,那些束着头发的人来了。”
“谁去?谁留下?还是跑吧,咱们打不过他们。”
争执中,聚落帐篷里的女人孩子不安地看着远处一队队冲过来的士兵,慌乱地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可是什么都舍不得丢弃,还想着打开羊圈把羊也都赶走。
男人们吼叫道:“别收拾这些了,骑着马跑,你们带着孩子先跑,去告诉首领,后面没人,我们给你们挡一阵。伙计们,都过来啊,他们没马,咱们还有二十多个男人呢,绕他们后面。”
为首的那人跨上马背,摇晃着身体吹着口哨,即便他大声地叫喊,可也只聚过来十几个人,剩下的人都想着逃走。
奴隶们更是乱成一团,想要跟在女人孩子先跑,为首那人冲过去用石斧砍死一个奴隶,指着前面围过来的士兵喊道:“往那冲,杀一个人以后就是族人了,给你马和羊,和我们一样!”
奴隶们茫然地看着前面的敌人,闻着身后的血腥,想着那种随时可能被当成祭品的悲惨,幻想着自由之后的生活,不知从哪里生出了一股勇气,举着割草的石镰,带着癫狂的笑冲向了陈健。
十七个骑马的人则冲向了陈健的侧翼,侧面只有十几个骑着角鹿的骑手,角鹿比马可要小得多,他们有信心对付那些古怪的骑手,只要能绕到后面拖延一下时间,女人孩子完全跑的开。
侧翼的狼皮盯着那十几个骑着马冲过来的人,发现他们挥舞着石斧投矛,忍不住笑了。
“教教他们怎么骑着打仗!”
他将手指含在嘴里,吹着响哨,身边的人都和他聚在一起,站成紧密的一排。
从角鹿的侧背上取出长投矛,和狼皮一样,反手握着。
狼皮听着哒哒的马蹄声,计算着距离,在对方距离自己这边还有一百五十步左右的时候,喊道:“骑兵,慢步跑!”
双腿夹紧了角鹿的腹部,并排而行的族人们开始慢慢加速,尽量保持着每个人挨在一起。
四十步之后,角鹿的速度已经提升起来。
“冲锋!”
十四个族人几乎是并排着冲了出去,正面比起对面要窄的多,狼皮握着投矛,盯着前方的敌人,对面留下了空隙很大。
眼前的敌人明显有些惊恐,瞪大了眼睛,高举着石斧在马背上摇晃着身体,不断变换着重心迷惑敌人。
两人一错身的瞬间,狼皮将投矛半投半刺地掷出,感觉到手中那种阻滞的感觉,立刻松开了手,也没有去看投矛是否刺中,身体一歪躲过了对方临死前的劈砍。
冲击之后,没有停留,而是继续向前跑了三十多步后,十四个人直接分成两队,不停直接向左右绕了个圆弧。
战场上已经躺下了六个人,几匹马在那里乱跑,十四个人一个没死,借助密集的阵型将对方的队形从中间撕开。
扔掉投矛从鞍袋中抽出了短剑,对方的阵型已经冲散,狼皮这边却没有立刻各自为战,而是按照陈健说的重新排在一起,平举着铜剑,再次整队冲击。
两次冲击后,对面的领头人看着身边仅存的几个族人,完全不明白这仗怎么就打成这样了?
他盯着狼皮大声喊道:“我见过你,你是那个捞走头盖骨的人,来啊,过来啊,背信弃义的人!”
想起了几个月前的那次见面,就是眼前这个人用精湛的骑术博来了众人的喝彩,他曾以为自己部族缺盐少陶的日子结束了,可没想到这群接受了头盖骨的人转眼就杀了首领的儿子。
他的身体在马背上摇晃着,忽然一踢马腹忽然加速,想要挡住狼皮的行进路线,借着马背将角鹿挤到自己的右侧。
慢速静止的马上搏斗的胜负取决于控马的人能不能第一时间封住对方的路径,抢到对方的左侧,从反向右手交错的竖、到一横一竖的t,再变成并排的同向的竖,因为大部分人都是用右手,在变换的瞬间谁在左边谁就赢了八成。
狼皮知道对方是个好手,猜到了对方的意图,用力拗着缰绳,在对方抢在自己正前方之前转向,错身的瞬间将短剑递出,在对方的石斧还没有落下的时候刺中了对方的心口,没有等拔剑,直接离开,抽出角鹿背上的最后一支短标枪,直到听到身后落马的声音这才放心。
落地的瞬间,那个人知道自己要死了,看着胸口的铜剑和汩汩流出的血,逐渐在身前汇成了一条小河,仿佛红色的、致命的毒蛇正在噬咬着自己,将灵魂带到万物之灵的世界。
“这些被血泡过的草,春天会长得很高,马儿会喜欢……”
战马不知道主人的灵魂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用湿漉漉的鼻子蹭着主人,微微有些奇怪,今天主人的脸并不温暖,很凉很凉,以前这样蹭躺在草地上的主人时,主人总会伸出手摸着马头,今天怎么没有摸呢?
正在想着的时候,一双陌生的手抓住了它的鬃毛,轻轻抚弄着它的脊背……(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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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红鱼说的那样,陈健将部族中的各个势力分开,掺沙子造矛盾,留下了橡子和一些士兵在阳关,一是为了防止北面的部族逼急眼了南下,也是为了防止万一城邑中出了什么事便于处理。
七月的天还很热,但很快就要冷了。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只有一个月就要赶回来准备种植秋麦,准备祭祀,以及按照去年的习俗准备城邑各个部族共同参与的秋季运动会。
步兵的短时间机动能力比不过骑兵,陈健这次也没准备直接抓住对方主力一举消灭,而是准备耗一个月。
对夏城而言,四百战兵一个月不过是几万斤粮食的消耗;而对北面骑马的部族,则是浪费了一个月割草晒草的黄金时间,要么臣服,要么冬天就要被其余的草原部族吞并。
没有牛车马车,想要逐水草而居四处迁徙会很麻烦,那片草原很肥沃,那个部族不会到处乱跑的,况且也很温暖,不是那种苦寒白灾的北方。
北出阳关,只有敌人并无故人。
挑选出的四百名战兵以每天三四十里的速度前进着,时间就扎营,步步稳扎。
除了四百名战士外,还有一百头驴子,身上背着食物、羽箭,还有六辆牛车。
这次北伐和以前打的仗不一样,没有草河作为运输线,所有的后勤补给只能自己携带,不可能指望族人送过去。
有时候陈健看史书,觉得古人很傻,在无线电发明之前搞什么分进合击,看到李广迷路、萨尔浒被各个击破时,总会扼腕痛骂主帅脑有病。
然而轮到自己,才发现真要考虑后勤问题的话,部队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人越多后勤的压力是非线性指数增加的,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只能分兵否则后勤吃不消。
所以陈健只带了四百人,都是战兵,一部分人以战兵的身份做些辅兵的工作。
出征前他已经说清楚了自己的作战意图,让每个伍长尽量领会,不要再出现山谷之战中那种低级失误,这次不可能自己选定战场。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杀光、烧光。所有看到了聚落和居民点全部杀光,不带奴隶行军,即便部族还很缺奴隶;所有的干草堆全部烧光,即便敌人跑得快,那也慢慢在后面追,追到他们没时间割草没时间休息,耗到中秋,他们就没办法割草晒干为冬天准备了。
营地中,辅兵们正在砍伐树木做成简单的鹿砦拒马,陈健和几个队长在等待着斥候的回报。
前方不远就是上次那条留下脚印到耗子洞的小河了,游牧和种植不同,不可能数百上千人聚集在一起,那样草地会撑不住。
他们可以吃粮食种植,可以把城邑里塞进上千人,但那个骑马的部族不会种植,只能吃肉。人吃一斤粮食会饱,吃一斤肉也会饱,可一斤肉至少需要十斤的干草才能转化。考虑到生物链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能量传递率,同样的人口需要至少十倍于农耕的土地才能养活自己。
太阳落山前,派出的斥候回报说前面就有一个四五十人的小聚落,正在那割草。
“你们没被他们发现吧?”
“没有,我们从西边绕过去的,借着夕阳刺眼睛的光,他们没看到。”
“大约多远?”
“二十里最多。”
“狸猫,你带着一百五十人,让斥候引路,绕到聚落的后面,明早就走,到了那之后确定只是个小聚落,就分成三四十人一队,卡住他们逃走的方向。”
第二天一早,狸猫带着人先行出发,陈健留下了百人看守辎重在后面慢慢跟上,自己带着一百五十人在狸猫出发两个时辰后只携带了当天的食物离开。
不多远就看到了那个小聚落,奴隶和牧民们正分散在一条小河的两岸割草。【愛↑去△小↓說△網w qu 】
“二十人一队,就像狩猎一样包个圈子,各自为战,越快越好。”
传达下命令,士兵们立刻分散在一条极长的弧线上。两侧是为数不多的角鹿骑手,用来恐吓驱赶两侧的敌人。
一声哨子响,一百多人同时从草丛树林中冲出,叫喊着冲向了那些正在割草的牧民。
牧民们立刻惊慌起来,纷纷向后退去,聚落里还有自己的亲人和一切。
几个人骑着马喊道:“别跑了,女人孩子都在后面呢,就算咱们跑了,这些草都被烧了,冬天可怎么过?”
“去通知首领啊,那些束着头发的人来了。”
“谁去?谁留下?还是跑吧,咱们打不过他们。”
争执中,聚落帐篷里的女人孩子不安地看着远处一队队冲过来的士兵,慌乱地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可是什么都舍不得丢弃,还想着打开羊圈把羊也都赶走。
男人们吼叫道:“别收拾这些了,骑着马跑,你们带着孩子先跑,去告诉首领,后面没人,我们给你们挡一阵。伙计们,都过来啊,他们没马,咱们还有二十多个男人呢,绕他们后面。”
为首的那人跨上马背,摇晃着身体吹着口哨,即便他大声地叫喊,可也只聚过来十几个人,剩下的人都想着逃走。
奴隶们更是乱成一团,想要跟在女人孩子先跑,为首那人冲过去用石斧砍死一个奴隶,指着前面围过来的士兵喊道:“往那冲,杀一个人以后就是族人了,给你马和羊,和我们一样!”
奴隶们茫然地看着前面的敌人,闻着身后的血腥,想着那种随时可能被当成祭品的悲惨,幻想着自由之后的生活,不知从哪里生出了一股勇气,举着割草的石镰,带着癫狂的笑冲向了陈健。
十七个骑马的人则冲向了陈健的侧翼,侧面只有十几个骑着角鹿的骑手,角鹿比马可要小得多,他们有信心对付那些古怪的骑手,只要能绕到后面拖延一下时间,女人孩子完全跑的开。
侧翼的狼皮盯着那十几个骑着马冲过来的人,发现他们挥舞着石斧投矛,忍不住笑了。
“教教他们怎么骑着打仗!”
他将手指含在嘴里,吹着响哨,身边的人都和他聚在一起,站成紧密的一排。
从角鹿的侧背上取出长投矛,和狼皮一样,反手握着。
狼皮听着哒哒的马蹄声,计算着距离,在对方距离自己这边还有一百五十步左右的时候,喊道:“骑兵,慢步跑!”
双腿夹紧了角鹿的腹部,并排而行的族人们开始慢慢加速,尽量保持着每个人挨在一起。
四十步之后,角鹿的速度已经提升起来。
“冲锋!”
十四个族人几乎是并排着冲了出去,正面比起对面要窄的多,狼皮握着投矛,盯着前方的敌人,对面留下了空隙很大。
眼前的敌人明显有些惊恐,瞪大了眼睛,高举着石斧在马背上摇晃着身体,不断变换着重心迷惑敌人。
两人一错身的瞬间,狼皮将投矛半投半刺地掷出,感觉到手中那种阻滞的感觉,立刻松开了手,也没有去看投矛是否刺中,身体一歪躲过了对方临死前的劈砍。
冲击之后,没有停留,而是继续向前跑了三十多步后,十四个人直接分成两队,不停直接向左右绕了个圆弧。
战场上已经躺下了六个人,几匹马在那里乱跑,十四个人一个没死,借助密集的阵型将对方的队形从中间撕开。
扔掉投矛从鞍袋中抽出了短剑,对方的阵型已经冲散,狼皮这边却没有立刻各自为战,而是按照陈健说的重新排在一起,平举着铜剑,再次整队冲击。
两次冲击后,对面的领头人看着身边仅存的几个族人,完全不明白这仗怎么就打成这样了?
他盯着狼皮大声喊道:“我见过你,你是那个捞走头盖骨的人,来啊,过来啊,背信弃义的人!”
想起了几个月前的那次见面,就是眼前这个人用精湛的骑术博来了众人的喝彩,他曾以为自己部族缺盐少陶的日子结束了,可没想到这群接受了头盖骨的人转眼就杀了首领的儿子。
他的身体在马背上摇晃着,忽然一踢马腹忽然加速,想要挡住狼皮的行进路线,借着马背将角鹿挤到自己的右侧。
慢速静止的马上搏斗的胜负取决于控马的人能不能第一时间封住对方的路径,抢到对方的左侧,从反向右手交错的竖、到一横一竖的t,再变成并排的同向的竖,因为大部分人都是用右手,在变换的瞬间谁在左边谁就赢了八成。
狼皮知道对方是个好手,猜到了对方的意图,用力拗着缰绳,在对方抢在自己正前方之前转向,错身的瞬间将短剑递出,在对方的石斧还没有落下的时候刺中了对方的心口,没有等拔剑,直接离开,抽出角鹿背上的最后一支短标枪,直到听到身后落马的声音这才放心。
落地的瞬间,那个人知道自己要死了,看着胸口的铜剑和汩汩流出的血,逐渐在身前汇成了一条小河,仿佛红色的、致命的毒蛇正在噬咬着自己,将灵魂带到万物之灵的世界。
“这些被血泡过的草,春天会长得很高,马儿会喜欢……”
战马不知道主人的灵魂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用湿漉漉的鼻子蹭着主人,微微有些奇怪,今天主人的脸并不温暖,很凉很凉,以前这样蹭躺在草地上的主人时,主人总会伸出手摸着马头,今天怎么没有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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