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原主记忆消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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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墨走后的晚上林秋感觉非常不习惯,虽然说两人相处的时间仅仅只有十天不到,但他已经深深地融入到自己的生活里面,他不在身边令自己有些失落。
宋秀秀推门走进房间,“二嫂,你已经请了好几天课。明天就得上课了,不然校长就要恼火了”宋秀秀眨眨眼,看着林秋。
“好,我知道了。”赶紧开始工作吧,这段日子每天晃晃悠悠,电视剧只有那么几个频道,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要散架了,如果说在这里生活有什么特别不适应的地方,就是没有手机没有网,幸好自己不是抱着手机放不下的人,否则自己这日子过得会更加煎熬。
而且只怕自己还会想着宋墨,心里会变得空落落,人家是先恋爱再结婚,自己是先结婚后恋爱。不对现在这个时候大部分人还是先结婚后恋爱或者先结婚后相敬如宾。
除此之外工作以后,顺便可以策划一下应该怎样开店。
时代不同,人们的需求也不一样。
以前的经验只能用来做参考,具体的还要考察,半年的时间,足够自己思考接下来的路到底应该怎么走下去。
宋秀秀看林秋没再继续说些什么,打算出去,林秋叫住她,“秀秀,等等,嫂子想问你件事。”
“虎子,平日里怎么去上学的?”林秋那天问完秀秀,她就有些后悔了,虎子也在读小学,平时可能就是秀秀带着他去上学。【愛↑去△小↓說△網w qu 】自己抢了小侄子的座位,这怎么能行?
如果是这样自己是坚决不能给秀秀带的,自己还是走路去,要么狠下心来学自行车,多摔个几次,应该也能学会,自己的平衡感或许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吧。
“他啊,和村里面几个小孩子平日里一起走去上学的。”宋秀秀觉着也挺无奈的,明明自己对虎子挺好的,带他去上学,他不用走那么远的路,不是挺省力气的吗?
“他不愿意让我带,在学校里碰见我还会叫我走开。”结果呢,姑姑的一番好意虎子他总是不领情。
“他说同学不喜欢和老师家的小孩玩,这小屁孩在学校里面就天天躲我。”宋秀秀感觉有些无奈,自己又不是那种坏老师,对小朋友有耐心和宽容心,还有一颗童心,为什么还会这样?
“哈哈。”秀秀就像一个还没长长大的孩子,大伯和丈夫把她保护的很好,虽然今年十七岁了,但还像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不知以后是福还是祸。
“二嫂,你居然笑话我。”宋秀秀有些羞恼。
“没有笑你。”
“你刚刚明明笑了!”自己可没那么好糊弄,二嫂刚刚明明笑了。
“没有,我在笑虎子,居然这么可爱。”林秋赶紧转移话题,“秀秀你说我给三年级的孩子上课,要不要根据他们的表现发些小奖品例如笔、橡皮、尺子之类的?”
林秋越想觉得是这样一回事,小孩子多皮啊,三天一小哭、五天一大哭,叛逆得很,还不愿意听老师的话。
以前住小区的时候,邻居家劝自己家里面二年级的孩子去上学,几乎每天都得花上大半个时辰,还经常答应一些‘丧权辱国’,‘割地赔款’的条件。教小孩子,林秋觉着任重道远,前路艰难。
这样的奖励机制,或许会有一些效果。
宋秀秀奇怪地笑了笑,二嫂怎么会想到这个,难道镇上的初中已经有这样的先例,“应该不用吧,还没有哪个教师自掏腰包给学生买奖品,毕竟我们自己一个月工资也才五十来块钱。”
只听说过家长给老师塞红包的,从没听过老师在学生身上倒贴钱的,这真是奇怪!
第二天到了教室给孩子们上语文课,孩子们很乖,上课不交头接耳,专心致志地听老师讲课。小学三年级课程有比较简单,这个工作比想象中要来的轻松很多。
上完第一堂课,林秋终于明白小姑子昨儿个有些一言难尽的表情,现在的孩子渴望知识,更加渴望得到铁饭碗,想自己和小姑子一毕业就能得到分配的工作,工资不低,同时得到铁饭碗也是一件人人称羡很体面的事情。
再加上现在的一般家庭里面都有好几个孩子,不是所有孩子都能够读到最后,在农村很多时候一个家庭到最后会砸锅卖铁支持一个孩子深造。孩子们知道生活的艰辛,他们为前途为梦想拼搏,努力脱颖而出,所以课堂纪律会这么好。
林秋对自己有些信心满满,孩子们不捣乱,自己胜任教师这个工作没有问题。
只不过事实上她和宋秀秀想得风马牛不相及。
林秋收拾东西回到办公室,班里的有个学生好像是班长过来问问题,“林老师,你知道《xx演义》的作者是谁吗?”
然而她的心里想的却是《xx演义》,那是什么?我怎么从未听过。
林秋回想一下原主的记忆,结果这一回没有相关记忆涌入心头,林秋心里面有些发慌,这是怎么一回事?
林秋当时勉强绷着脸没有让自己露出困惑不解的表情,她亲切地笑笑,“抱歉,老师好像忘记了,明天再来告诉你好吗?”
幸好学生相信了她的话,乖乖回去了,等待她明天的答复。
回家的时候,林秋坐在自行车假装随意地问了一句宋秀秀,“你还记得《xx演义》的作者是谁吗?”
“xx啊!嫂子这书很有名的,你怎么会不记得呢?”
“可能最近事情发生的有些多,我这不就一下子忘了没想起来吗?你一说我就想起来了。”确实有的时候一件应该记得很牢的事情却会不知道被遗忘在哪个角落,一下子没有任何印象,宋秀秀相信了林秋的解释。
如果宋秀秀回头她会发现林秋本应该红润有气色的脸,在听到她的回答以后,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褪去,变得无比苍白,整个人看起来仿佛失去了全部的力气,如果她不是拼尽全力抓住自行车座垫下方的座管,只怕她就要从后座上倒下来。
快到家的时候,林秋用一只手分别掐了一下脸颊,让脸色不那么惨白,撑着身体走回房间,宋秀秀有些大大咧咧的性子没有那么细腻,倒也没有发觉林秋有哪里不对劲,如果站在她面前的是大嫂李梅,只怕她的不对劲之处一下子就会被发现。
林秋虽然内心惶恐不安,但她仍然强撑着做了晚饭。虽说心不在焉有些失水准,但还是比较好吃的,宋秀秀吃得有滋有味,二嫂的手艺比起大嫂来说,好多了,果然自己来这边蹭饭吃的决定是正确的。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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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墨走后的晚上林秋感觉非常不习惯,虽然说两人相处的时间仅仅只有十天不到,但他已经深深地融入到自己的生活里面,他不在身边令自己有些失落。
宋秀秀推门走进房间,“二嫂,你已经请了好几天课。明天就得上课了,不然校长就要恼火了”宋秀秀眨眨眼,看着林秋。
“好,我知道了。”赶紧开始工作吧,这段日子每天晃晃悠悠,电视剧只有那么几个频道,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要散架了,如果说在这里生活有什么特别不适应的地方,就是没有手机没有网,幸好自己不是抱着手机放不下的人,否则自己这日子过得会更加煎熬。
而且只怕自己还会想着宋墨,心里会变得空落落,人家是先恋爱再结婚,自己是先结婚后恋爱。不对现在这个时候大部分人还是先结婚后恋爱或者先结婚后相敬如宾。
除此之外工作以后,顺便可以策划一下应该怎样开店。
时代不同,人们的需求也不一样。
以前的经验只能用来做参考,具体的还要考察,半年的时间,足够自己思考接下来的路到底应该怎么走下去。
宋秀秀看林秋没再继续说些什么,打算出去,林秋叫住她,“秀秀,等等,嫂子想问你件事。”
“虎子,平日里怎么去上学的?”林秋那天问完秀秀,她就有些后悔了,虎子也在读小学,平时可能就是秀秀带着他去上学。【愛↑去△小↓說△網w qu 】自己抢了小侄子的座位,这怎么能行?
如果是这样自己是坚决不能给秀秀带的,自己还是走路去,要么狠下心来学自行车,多摔个几次,应该也能学会,自己的平衡感或许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吧。
“他啊,和村里面几个小孩子平日里一起走去上学的。”宋秀秀觉着也挺无奈的,明明自己对虎子挺好的,带他去上学,他不用走那么远的路,不是挺省力气的吗?
“他不愿意让我带,在学校里碰见我还会叫我走开。”结果呢,姑姑的一番好意虎子他总是不领情。
“他说同学不喜欢和老师家的小孩玩,这小屁孩在学校里面就天天躲我。”宋秀秀感觉有些无奈,自己又不是那种坏老师,对小朋友有耐心和宽容心,还有一颗童心,为什么还会这样?
“哈哈。”秀秀就像一个还没长长大的孩子,大伯和丈夫把她保护的很好,虽然今年十七岁了,但还像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不知以后是福还是祸。
“二嫂,你居然笑话我。”宋秀秀有些羞恼。
“没有笑你。”
“你刚刚明明笑了!”自己可没那么好糊弄,二嫂刚刚明明笑了。
“没有,我在笑虎子,居然这么可爱。”林秋赶紧转移话题,“秀秀你说我给三年级的孩子上课,要不要根据他们的表现发些小奖品例如笔、橡皮、尺子之类的?”
林秋越想觉得是这样一回事,小孩子多皮啊,三天一小哭、五天一大哭,叛逆得很,还不愿意听老师的话。
以前住小区的时候,邻居家劝自己家里面二年级的孩子去上学,几乎每天都得花上大半个时辰,还经常答应一些‘丧权辱国’,‘割地赔款’的条件。教小孩子,林秋觉着任重道远,前路艰难。
这样的奖励机制,或许会有一些效果。
宋秀秀奇怪地笑了笑,二嫂怎么会想到这个,难道镇上的初中已经有这样的先例,“应该不用吧,还没有哪个教师自掏腰包给学生买奖品,毕竟我们自己一个月工资也才五十来块钱。”
只听说过家长给老师塞红包的,从没听过老师在学生身上倒贴钱的,这真是奇怪!
第二天到了教室给孩子们上语文课,孩子们很乖,上课不交头接耳,专心致志地听老师讲课。小学三年级课程有比较简单,这个工作比想象中要来的轻松很多。
上完第一堂课,林秋终于明白小姑子昨儿个有些一言难尽的表情,现在的孩子渴望知识,更加渴望得到铁饭碗,想自己和小姑子一毕业就能得到分配的工作,工资不低,同时得到铁饭碗也是一件人人称羡很体面的事情。
再加上现在的一般家庭里面都有好几个孩子,不是所有孩子都能够读到最后,在农村很多时候一个家庭到最后会砸锅卖铁支持一个孩子深造。孩子们知道生活的艰辛,他们为前途为梦想拼搏,努力脱颖而出,所以课堂纪律会这么好。
林秋对自己有些信心满满,孩子们不捣乱,自己胜任教师这个工作没有问题。
只不过事实上她和宋秀秀想得风马牛不相及。
林秋收拾东西回到办公室,班里的有个学生好像是班长过来问问题,“林老师,你知道《xx演义》的作者是谁吗?”
然而她的心里想的却是《xx演义》,那是什么?我怎么从未听过。
林秋回想一下原主的记忆,结果这一回没有相关记忆涌入心头,林秋心里面有些发慌,这是怎么一回事?
林秋当时勉强绷着脸没有让自己露出困惑不解的表情,她亲切地笑笑,“抱歉,老师好像忘记了,明天再来告诉你好吗?”
幸好学生相信了她的话,乖乖回去了,等待她明天的答复。
回家的时候,林秋坐在自行车假装随意地问了一句宋秀秀,“你还记得《xx演义》的作者是谁吗?”
“xx啊!嫂子这书很有名的,你怎么会不记得呢?”
“可能最近事情发生的有些多,我这不就一下子忘了没想起来吗?你一说我就想起来了。”确实有的时候一件应该记得很牢的事情却会不知道被遗忘在哪个角落,一下子没有任何印象,宋秀秀相信了林秋的解释。
如果宋秀秀回头她会发现林秋本应该红润有气色的脸,在听到她的回答以后,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褪去,变得无比苍白,整个人看起来仿佛失去了全部的力气,如果她不是拼尽全力抓住自行车座垫下方的座管,只怕她就要从后座上倒下来。
快到家的时候,林秋用一只手分别掐了一下脸颊,让脸色不那么惨白,撑着身体走回房间,宋秀秀有些大大咧咧的性子没有那么细腻,倒也没有发觉林秋有哪里不对劲,如果站在她面前的是大嫂李梅,只怕她的不对劲之处一下子就会被发现。
林秋虽然内心惶恐不安,但她仍然强撑着做了晚饭。虽说心不在焉有些失水准,但还是比较好吃的,宋秀秀吃得有滋有味,二嫂的手艺比起大嫂来说,好多了,果然自己来这边蹭饭吃的决定是正确的。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