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2章 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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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苏和王彪都误解了彼此的话。【愛↑去△小↓說△網w qu 】
王彪所说的通缉,自然是朔水血案一事。可叶苏呢,还以为是之前踢馆那档子事,价值二百两银子的那张通缉令。
朔水的事情叶苏当然想过,但也仅限于过过脑子,压根没往了深了想。
严格说来他都算受害者,杀退马匪救了满城百姓,不给个见义勇为奖也不能把他当通缉犯吧。退一万步说,即便怀疑叶苏是马匪的内应,也得慢慢调查,大不了找他去问问话,怎么也不可能发通缉令。
叶苏没理会王彪的提醒,大大咧咧的下了山。王彪本来就怕叶苏怕的要死,自然也不敢深说什么。但出于一点小心思,远远的跟在了后面。
…………
“王彪,肖家集还有多远?”
“没多远,大概还有小半日的路程。公子,您看到远处那片林子了吗?穿过去就是……”
在一条小路上,叶苏策马而缓行,王彪颠颠的跟在一旁,宛如一对主仆。
不是叶苏想收这个仆人,而是实在甩不掉。从离开大青山后,这王彪就跟狗皮膏药一样,彻底黏上了。
本来叶苏想着骑马甩掉他,可这王彪竟然是个飞毛腿。策马一阵狂奔,王彪在后面跑的要死要活,可这样愣是没被甩掉。作势要拔剑杀他,王彪立马跪地上连连磕头,又是鼻涕又是眼泪的求饶。王彪当兵之前是干乞丐的,要脸也活不了这么大。
叶苏对于这个不要脸的家伙很无语,但也不好真一剑杀了。
其实吴洪彪当时说的话一点都没错,他们这伙人跟叶苏没什么矛盾。大家都是被利用的棋子,很多事身不由己。现在事情过去,更没有再迁怒王彪的理由。
若是说杀人劫掠做恶多端,叶苏扪心自问,今时今日他手上的血腥未见比马匪们少。倘若时光能倒流,叶苏都不觉得现在的自己有资格去评判宇文家的善恶,更何况这个王彪了。
再者就是,叶苏也需要个向导,王彪正合适。
叶苏打算回泰山郡,看看顾云清的扫荡行动开始了没有。这事不是很着急,所以叶苏不打算再走来时的路,想走另外一条。
从泰山郡到朔水县实际上有两条路,一条大路一条小路。大路就是叶苏来时走的,距离短,但需要穿越戈壁。另外一条小路虽然要多出一半路程,但中途有不少乡村集镇。本地人若是在泰山郡和朔水县来回,只要没有急事,都会选第二条。
肖家集,便是走小路要路过的第一个镇子。
“镇子里必有官差,你应该正被通缉,确定还要跟着我?”叶苏瞅了眼王彪:“要是官差拿你,我可不会出手。”
王彪不由咧了咧嘴,心说我这点事算屁啊,您老人家才是正经的通缉犯。我知道你冤枉,可官府才不管那么多呢。就算抓,也得先抓你。
“听天由命吧,官差也不一定认识我。”王彪打着哈哈。
叶苏又望了眼远处的树林,估算了下距离,侧头打量了王彪两眼。
这王彪脚力确实很强,但人终归不比马,走到现在已经非常疲惫。加上之前几天逃亡,衣着鞋袜早已破烂不堪。脚也似磨出血泡,鞋帮破烂处隐约可见血迹。
“咱俩换换,你骑马,我走会。”叶苏跳下马匹。
王彪愣了下,连忙摆手:“不用不用,公子您骑……”
“少废话。”叶苏将王彪丢上马背。
“叶公子……”王彪眼圈有点红。
王彪不是过没碰见对他好的人,比这暖心的情节多了。只是再暖心的事情,也得看什么场合。在饭馆里给人一只鸡腿,远不如在沙漠里给人一杯水的情分大,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现在叶苏让马的举动,无疑是后者。
还有一点让他受触动的,是二人的身份。虽然叶苏是通缉犯,但毕竟是固气高手,更有十三剑司这面大旗在。可他王彪是什么?无名小卒,连赏金都没有的逃犯。而且严格说来,二人都应该算是有仇。可叶苏非但没把他赶走,还这么照顾……
王彪骑马跟在后面,看着叶苏的背影,神情似有些复杂。
……
半日后,肖家集。
“哈哈哈,只要想起那些捕快的熊样,我就想笑。”
“可不是么,撒泼尿的功夫就全趴下了,当差的全是废物。”
“也不能这么说,得看看他们的对手是谁。任大哥可是悬赏一千五百两的豪杰,江湖人称震八方。面对任大哥还敢拔剑,已经很有勇气了。”
“一千五百两那是以前,等官府知道任大哥的壮举,赏金至少得三千往上。”
“说的是,来,大家一起敬任大哥一杯……”
肖家集的一间酒肆当中,几十个大汉推杯换盏,掌柜和店伙计哆哆嗦嗦的站在一边。
这群大汉都是外地来的江洋大盗,为首者名叫任雄。跑到边城本来是躲避追捕,却哪想这边出了那么大事。官府四处抓人,这些大盗深受其害。不过任雄毕竟是职业的,逃亡经验比王彪这种假马匪要丰富的多。
朔水县城血案,官府布控的重点一开始肯定在周边。可是半个多月过去都没抓到人,搜捕范围自然扩大。虽然近处还是会继续搜捕,可是精锐人手必然会调走。说白了,就是灯下黑。
任雄便是看透了这点,带人东躲西藏十多天后,便来到了肖家集。
肖家集地方小位置偏,吴洪彪冒充马匪的时候也以劫掠客商为主,从来不吃窝边草,所以多年来都没什么匪患。官府将精锐抽调走后,虽然还是留下几十个捕快,可平日缺少实战,根本不是这伙悍匪的对手。任雄将两个捕头一杀掉,剩下的人竟然集体投降了。
现在,肖家集已经完全被这些悍匪占据。
“诸位兄弟,这杯酒不该敬我啊。”任雄五短身材,但肌肉强健,很是粗壮,端起酒杯道:“与官差厮杀时,折了十几个兄弟,任某这心不是滋味啊。我建议,这杯酒敬死去的那些兄弟。”
“任大哥果然真英雄,这让我们实在是羞愧啊……”
“大哥,跟着你,我们真是……”
众匪又是一阵吹捧,甚至有的还偷偷往眼睛里抹酒,努力做出感动的样子。
“诸位兄弟莫要如此。”任雄也是喝高兴了,继续做豪迈状:“任某别的不敢说,义气还是有的。下次再有厮杀,由任某一人料理便是,诸兄弟切莫再上前。万一再有谁遭不测,任某百死莫赎啊。”
“大哥义薄云天,跟着你死都值了……”
“就是就是,大哥霸气……”
众匪正在闹腾,外面急匆匆跑进一个人。“大哥,有人进镇。”
任雄占了肖家集后并没有麻痹大意,镇里镇外都设了岗哨,能进不能出。只要有人企图外逃,当即杀死。外面要是来人暂时不用管,但要随时监视并报于他知道。
“多少人?什么来路?”任雄问道。
“两个。”那匪徒道:“年纪大的骑着马,但衣服很破烂。年少的衣着整洁带剑步行,身上血腥气很重,像是江湖上的人。”
任雄松了口气。
只要不是官差就没什么可在意的,要是江湖上的人更简单。现在大人物们被官府追的都躲了起来,剩下的三两毛贼,谁见着他任雄不得礼让三分。
任雄琢磨了想,正想交代点什么,便听得酒铺竹帘哗啦轻响,叶苏和王彪走了进来。
——
ps:今天好日子啊,竟然连着有书友打赏。“韩盗友”童鞋又有打赏,“竹庭闲步”童鞋让好事成双。hoho,感谢两位。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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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水的事情叶苏当然想过,但也仅限于过过脑子,压根没往了深了想。
严格说来他都算受害者,杀退马匪救了满城百姓,不给个见义勇为奖也不能把他当通缉犯吧。退一万步说,即便怀疑叶苏是马匪的内应,也得慢慢调查,大不了找他去问问话,怎么也不可能发通缉令。
叶苏没理会王彪的提醒,大大咧咧的下了山。王彪本来就怕叶苏怕的要死,自然也不敢深说什么。但出于一点小心思,远远的跟在了后面。
…………
“王彪,肖家集还有多远?”
“没多远,大概还有小半日的路程。公子,您看到远处那片林子了吗?穿过去就是……”
在一条小路上,叶苏策马而缓行,王彪颠颠的跟在一旁,宛如一对主仆。
不是叶苏想收这个仆人,而是实在甩不掉。从离开大青山后,这王彪就跟狗皮膏药一样,彻底黏上了。
本来叶苏想着骑马甩掉他,可这王彪竟然是个飞毛腿。策马一阵狂奔,王彪在后面跑的要死要活,可这样愣是没被甩掉。作势要拔剑杀他,王彪立马跪地上连连磕头,又是鼻涕又是眼泪的求饶。王彪当兵之前是干乞丐的,要脸也活不了这么大。
叶苏对于这个不要脸的家伙很无语,但也不好真一剑杀了。
其实吴洪彪当时说的话一点都没错,他们这伙人跟叶苏没什么矛盾。大家都是被利用的棋子,很多事身不由己。现在事情过去,更没有再迁怒王彪的理由。
若是说杀人劫掠做恶多端,叶苏扪心自问,今时今日他手上的血腥未见比马匪们少。倘若时光能倒流,叶苏都不觉得现在的自己有资格去评判宇文家的善恶,更何况这个王彪了。
再者就是,叶苏也需要个向导,王彪正合适。
叶苏打算回泰山郡,看看顾云清的扫荡行动开始了没有。这事不是很着急,所以叶苏不打算再走来时的路,想走另外一条。
从泰山郡到朔水县实际上有两条路,一条大路一条小路。大路就是叶苏来时走的,距离短,但需要穿越戈壁。另外一条小路虽然要多出一半路程,但中途有不少乡村集镇。本地人若是在泰山郡和朔水县来回,只要没有急事,都会选第二条。
肖家集,便是走小路要路过的第一个镇子。
“镇子里必有官差,你应该正被通缉,确定还要跟着我?”叶苏瞅了眼王彪:“要是官差拿你,我可不会出手。”
王彪不由咧了咧嘴,心说我这点事算屁啊,您老人家才是正经的通缉犯。我知道你冤枉,可官府才不管那么多呢。就算抓,也得先抓你。
“听天由命吧,官差也不一定认识我。”王彪打着哈哈。
叶苏又望了眼远处的树林,估算了下距离,侧头打量了王彪两眼。
这王彪脚力确实很强,但人终归不比马,走到现在已经非常疲惫。加上之前几天逃亡,衣着鞋袜早已破烂不堪。脚也似磨出血泡,鞋帮破烂处隐约可见血迹。
“咱俩换换,你骑马,我走会。”叶苏跳下马匹。
王彪愣了下,连忙摆手:“不用不用,公子您骑……”
“少废话。”叶苏将王彪丢上马背。
“叶公子……”王彪眼圈有点红。
王彪不是过没碰见对他好的人,比这暖心的情节多了。只是再暖心的事情,也得看什么场合。在饭馆里给人一只鸡腿,远不如在沙漠里给人一杯水的情分大,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现在叶苏让马的举动,无疑是后者。
还有一点让他受触动的,是二人的身份。虽然叶苏是通缉犯,但毕竟是固气高手,更有十三剑司这面大旗在。可他王彪是什么?无名小卒,连赏金都没有的逃犯。而且严格说来,二人都应该算是有仇。可叶苏非但没把他赶走,还这么照顾……
王彪骑马跟在后面,看着叶苏的背影,神情似有些复杂。
……
半日后,肖家集。
“哈哈哈,只要想起那些捕快的熊样,我就想笑。”
“可不是么,撒泼尿的功夫就全趴下了,当差的全是废物。”
“也不能这么说,得看看他们的对手是谁。任大哥可是悬赏一千五百两的豪杰,江湖人称震八方。面对任大哥还敢拔剑,已经很有勇气了。”
“一千五百两那是以前,等官府知道任大哥的壮举,赏金至少得三千往上。”
“说的是,来,大家一起敬任大哥一杯……”
肖家集的一间酒肆当中,几十个大汉推杯换盏,掌柜和店伙计哆哆嗦嗦的站在一边。
这群大汉都是外地来的江洋大盗,为首者名叫任雄。跑到边城本来是躲避追捕,却哪想这边出了那么大事。官府四处抓人,这些大盗深受其害。不过任雄毕竟是职业的,逃亡经验比王彪这种假马匪要丰富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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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雄便是看透了这点,带人东躲西藏十多天后,便来到了肖家集。
肖家集地方小位置偏,吴洪彪冒充马匪的时候也以劫掠客商为主,从来不吃窝边草,所以多年来都没什么匪患。官府将精锐抽调走后,虽然还是留下几十个捕快,可平日缺少实战,根本不是这伙悍匪的对手。任雄将两个捕头一杀掉,剩下的人竟然集体投降了。
现在,肖家集已经完全被这些悍匪占据。
“诸位兄弟,这杯酒不该敬我啊。”任雄五短身材,但肌肉强健,很是粗壮,端起酒杯道:“与官差厮杀时,折了十几个兄弟,任某这心不是滋味啊。我建议,这杯酒敬死去的那些兄弟。”
“任大哥果然真英雄,这让我们实在是羞愧啊……”
“大哥,跟着你,我们真是……”
众匪又是一阵吹捧,甚至有的还偷偷往眼睛里抹酒,努力做出感动的样子。
“诸位兄弟莫要如此。”任雄也是喝高兴了,继续做豪迈状:“任某别的不敢说,义气还是有的。下次再有厮杀,由任某一人料理便是,诸兄弟切莫再上前。万一再有谁遭不测,任某百死莫赎啊。”
“大哥义薄云天,跟着你死都值了……”
“就是就是,大哥霸气……”
众匪正在闹腾,外面急匆匆跑进一个人。“大哥,有人进镇。”
任雄占了肖家集后并没有麻痹大意,镇里镇外都设了岗哨,能进不能出。只要有人企图外逃,当即杀死。外面要是来人暂时不用管,但要随时监视并报于他知道。
“多少人?什么来路?”任雄问道。
“两个。”那匪徒道:“年纪大的骑着马,但衣服很破烂。年少的衣着整洁带剑步行,身上血腥气很重,像是江湖上的人。”
任雄松了口气。
只要不是官差就没什么可在意的,要是江湖上的人更简单。现在大人物们被官府追的都躲了起来,剩下的三两毛贼,谁见着他任雄不得礼让三分。
任雄琢磨了想,正想交代点什么,便听得酒铺竹帘哗啦轻响,叶苏和王彪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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