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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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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时候,林天语仍然没有脱去身上的铠甲。(请记住我)
他现在的这种感觉就好像小时候得到了喜欢的玩具,总想着拿出去炫耀一下,当然,林天语更主要还是为了适应这身铠甲的重量,不过不得不说这种全身披挂的感觉还是很爽的,有一种全身都被保护起来的安全感,以及自己仿佛变得强大了的感觉,他的头上带着全覆盖似的头盔,带有钉刺的钢铁面罩(看起来像)遮住了面孔,只露出一对隐藏在头盔阴影下面的眼睛,看着镜子里那个仿佛钢铁战士一般的霸气身影,林天语心中暗爽不已。
因为明天就要出发了,林天语决定也顺便将这个基地的内部检查整理一下,顺着走廊一路前行,当他走到陈列室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里面亮着灯。
这个陈列室是林天语用来陈列收藏品的地方,此时里面只有少的可怜的几件收藏品,有恐龙牙齿制作的匕首、战国时代的青铜古剑、古代名家的字画,当然,其中最让林天语感到得意的还是那把罗马皇帝送给他的佩剑,说什么这也是历史著名人物手里的东西啊,而且还是他亲手弄到的,意义自然不同一般。
这么几件少的可怜的收藏让陈列室显得空荡荡的,不过林天语相信不久之后这里就会摆满了他从各个位面收集来的奇珍异宝。
他走进去的时候,却正好看到宁思雅正在观赏着陈列室中的一件陈列品,正是他最为得意的罗马皇帝佩剑。
“怎么样,我的这些收藏还不错吧。”他不无得意的说道,因为戴着头盔的愿意声音有些瓮声瓮气。
“的确不错,不过却没什么价值,除了这一件。”
宁思雅一边说着一边把那把罗马皇帝配剑举起来放在手中。
“这把剑本身和其它的藏品一样没有任何文物价值,其工艺水准就是一件废铁,不过光是上面这些装饰用的宝石的价值,我初步估计应该就不会少于一千万,老实说宁应该把这些宝石撬下来镶嵌到更加合适的东西上去,比如精美的首饰之类的,价值至少可以翻上一番。”
林天语听了宁思雅的话不由得笑了笑:“一千万,两千万,对我来说又有什么区别呢。=会员手打=”林天语说着接过那把剑,轻轻的从剑鞘中抽了出来,铁铸的剑身看起来实在没什么美感可言,确实和它那化为的装饰很不般配。
“对了,你对明天的行动准备好了么?”
宁思雅点了点头,她当初虽然主动要加入林天语的队伍,不过出发在即,心中却又感到忐忑起来了。
“对了,菲尼克斯怎么办?我不在的这段时间它需要有人照顾啊。”宁思雅忽然问道。
林天语想到这个问题也有些头痛,菲尼克斯就是那只从侏罗纪的蛋中孵化出来的怪鸟,这家伙长的飞快,才一个多月就已经有一只公鸡那么大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初他提议把菲尼克斯弄死的原因,这只傻鸟对宁思雅十分亲昵,但是对林天语却始终抱有敌意。
尽管已经开春,但菲尼克斯显然还不适应寒冷的空气,一出去就往屋里跑。
它的样子,的确不负菲尼克斯(凤凰)这个名字,随着年龄的增长,羽毛的颜色已经逐渐展现出来了,那是一种火焰一般的红色,十分的华丽,再加上它有两根极长的尾羽,头顶上还有一戳头冠似的绒毛,看起来还真就有点像传说中的凤凰。
不过估计在侏罗纪时代这种华丽的外表恐怕没少给它们招来敌人,也难怪这种鸟没能幸存下来了。
“让我父母帮着养一下吧,还有黑子,我们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它也不能在留在这里了,还是送回去吧。”
宁思雅对林天语一项不冷不热的,但是对黑子那条喜欢围着她转来转去摇尾巴的乖狗却蛮关心的,“说起来它在山里野惯了,要是再被关进笼子里恐怕会有些不大适应吧。”
林天语叹了口气,“那有什么办法,总不能把它单独留在这里吧,好了,别说那么多了,早点睡吧,明天就要启程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林天语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菲尼克斯和黑子给父母送去寄养。
一大清早菲尼克斯就站在一段树枝上舒展着羽毛,林天语走过去试着掐着它的脖子把它塞进笼子里去,那菲尼克斯却很不乐意,不停的啄林天语的手,弄得林天语好生气恼,最后还是宁思雅安抚着才装进了笼子里面。
这笼子本来是以前关羊的,倒是足够大。林天语喊着阿历克斯一起抬到车上,又在上面罩了几件破旧的军大衣保暖,免得给这只傻鸟冻坏了。
接着他又冲着山上喊了两嗓子,正在追逐兔子的黑子立刻屁颠屁颠的跑了下来。
林天语让黑子到后车厢上去和菲尼克斯作伴,然后就和阿历克斯一路开车者朝父母家中驶去。
当林天语的车在院子里停下来的时候,出来迎接他的却是林晓可。
“爸妈呢?”
“还能干嘛,都去打麻将了呗把我一个人扔家了。”林晓可有些抱怨的说道。
林天语对这样的答案倒也不感到奇怪,在北方的农村,农闲时节的时候老一辈人似乎也只有这么点娱乐了。
“瑞贝卡不是和你一起的么?”
林晓可无奈的叹了口气:“别提了,昨天忽然说有急事要回家一趟,我怎么留也留不住,急三火四的就走了,现在我是孤家寡人了啊,幸好还有你啊老哥。”
“呵呵,那可不巧了,我和阿历克斯也准备要离开一段时间了,不过你放心,我已经给你找到伴了。”
一边说着林天语一边和阿历克斯把笼子抬了下来。
“嗒哒!”
林晓可看着菲尼克斯一下子有些呆住了,有些惊喜的问道,“这是?”
全文字我女朋友的宠物,放在这里寄养一段时间,我这个本子里有一些注意事项,你多看看,帮忙费点心行不?”
林晓可早就被菲尼克斯那华丽的外形给吸引住了,立时满口的答应,“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啊,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说完又笑了笑:“你还别说,嫂子的品味不错啊,这鸟多好看啊,你看那羽毛的颜色多漂亮啊,就是样子看起来有些怪怪的,这是什么鸟啊?”
林天语掩饰性的咳嗽了一声,“我也不知道,好像是热带的鸟,特别怕冷。”
林晓可点了点,“看起来是没什么精神。”
“对了,黑子我也一块送来了,我离开这段时间山里的房子没人照顾,黑子还是放家里吧,爸妈回来你跟他们说一声。”
那黑子被阿历克斯牵下车来,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林天语跟晓可交代完刚拉开车门,那黑子却仿佛知道了什么似的一下子钻了进去,怎么拖也不出来,弄得林天语一阵无奈,这条狗跟他的感情也算是很深厚了,看到它这么恋恋不舍的样子倒还真有些感动。
林天语看着那黑子一阵苦笑,心说这家伙还赖上我了。
“干嘛不带着黑子一起去呢?”阿历克斯忽然问道。
林天语奇怪的看了他一眼,“我们去冒险带狗做什么?”
“用处可多了,比如侦查、追踪,最重要的是晚上守夜的时候狗可比人机警多了,我们以前打仗的时候军团里就养了不少狗,小队出去巡逻的时候总要带上一只,而且和敌人交战的时候凶猛的狗多少也能作用。
林天语想了想觉得说的也是,他也是被以前的思维模式给局限住了,总觉的狗除了看家就没有别的作用了,这会想想,如果带一条狗在身边似乎确实能起到不少帮助的。
“那就带着它吧,希望到时候别给我到处惹麻烦就好了。”
告别了妹妹,林天语开着车又回到了山中的基地。
将以前那座老宅的门窗都关好,把车放进车库,将基地的闸门拉下来,厚重的大门也从里面锁死了,三人这才走进了地下室,换上了全套的装备,披挂整齐后来到了时空传送室里。
说是时空传送室,其实就是一个空空如也的房间,用水泥底座上固定着一扇时空之门的门框。
林天语最后清点了一遍所携带的物资,确定没有缺什么东西了,这才点了点头,“好了,我们这就出发吧。”
他一边说着一边讲那黑色的时空之门打开,随着一阵陈腐阴冷的气息涌入进来,一个阴沉晦暗、了无生气的世界便出现在了三人的面前。
ps:哈哈,终于要展开这一段伟大的冒险了。
晚上的时候,林天语仍然没有脱去身上的铠甲。(请记住我)
他现在的这种感觉就好像小时候得到了喜欢的玩具,总想着拿出去炫耀一下,当然,林天语更主要还是为了适应这身铠甲的重量,不过不得不说这种全身披挂的感觉还是很爽的,有一种全身都被保护起来的安全感,以及自己仿佛变得强大了的感觉,他的头上带着全覆盖似的头盔,带有钉刺的钢铁面罩(看起来像)遮住了面孔,只露出一对隐藏在头盔阴影下面的眼睛,看着镜子里那个仿佛钢铁战士一般的霸气身影,林天语心中暗爽不已。
因为明天就要出发了,林天语决定也顺便将这个基地的内部检查整理一下,顺着走廊一路前行,当他走到陈列室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里面亮着灯。
这个陈列室是林天语用来陈列收藏品的地方,此时里面只有少的可怜的几件收藏品,有恐龙牙齿制作的匕首、战国时代的青铜古剑、古代名家的字画,当然,其中最让林天语感到得意的还是那把罗马皇帝送给他的佩剑,说什么这也是历史著名人物手里的东西啊,而且还是他亲手弄到的,意义自然不同一般。
这么几件少的可怜的收藏让陈列室显得空荡荡的,不过林天语相信不久之后这里就会摆满了他从各个位面收集来的奇珍异宝。
他走进去的时候,却正好看到宁思雅正在观赏着陈列室中的一件陈列品,正是他最为得意的罗马皇帝佩剑。
“怎么样,我的这些收藏还不错吧。”他不无得意的说道,因为戴着头盔的愿意声音有些瓮声瓮气。
“的确不错,不过却没什么价值,除了这一件。”
宁思雅一边说着一边把那把罗马皇帝配剑举起来放在手中。
“这把剑本身和其它的藏品一样没有任何文物价值,其工艺水准就是一件废铁,不过光是上面这些装饰用的宝石的价值,我初步估计应该就不会少于一千万,老实说宁应该把这些宝石撬下来镶嵌到更加合适的东西上去,比如精美的首饰之类的,价值至少可以翻上一番。”
林天语听了宁思雅的话不由得笑了笑:“一千万,两千万,对我来说又有什么区别呢。=会员手打=”林天语说着接过那把剑,轻轻的从剑鞘中抽了出来,铁铸的剑身看起来实在没什么美感可言,确实和它那化为的装饰很不般配。
“对了,你对明天的行动准备好了么?”
宁思雅点了点头,她当初虽然主动要加入林天语的队伍,不过出发在即,心中却又感到忐忑起来了。
“对了,菲尼克斯怎么办?我不在的这段时间它需要有人照顾啊。”宁思雅忽然问道。
林天语想到这个问题也有些头痛,菲尼克斯就是那只从侏罗纪的蛋中孵化出来的怪鸟,这家伙长的飞快,才一个多月就已经有一只公鸡那么大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初他提议把菲尼克斯弄死的原因,这只傻鸟对宁思雅十分亲昵,但是对林天语却始终抱有敌意。
尽管已经开春,但菲尼克斯显然还不适应寒冷的空气,一出去就往屋里跑。
它的样子,的确不负菲尼克斯(凤凰)这个名字,随着年龄的增长,羽毛的颜色已经逐渐展现出来了,那是一种火焰一般的红色,十分的华丽,再加上它有两根极长的尾羽,头顶上还有一戳头冠似的绒毛,看起来还真就有点像传说中的凤凰。
不过估计在侏罗纪时代这种华丽的外表恐怕没少给它们招来敌人,也难怪这种鸟没能幸存下来了。
“让我父母帮着养一下吧,还有黑子,我们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它也不能在留在这里了,还是送回去吧。”
宁思雅对林天语一项不冷不热的,但是对黑子那条喜欢围着她转来转去摇尾巴的乖狗却蛮关心的,“说起来它在山里野惯了,要是再被关进笼子里恐怕会有些不大适应吧。”
林天语叹了口气,“那有什么办法,总不能把它单独留在这里吧,好了,别说那么多了,早点睡吧,明天就要启程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林天语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菲尼克斯和黑子给父母送去寄养。
一大清早菲尼克斯就站在一段树枝上舒展着羽毛,林天语走过去试着掐着它的脖子把它塞进笼子里去,那菲尼克斯却很不乐意,不停的啄林天语的手,弄得林天语好生气恼,最后还是宁思雅安抚着才装进了笼子里面。
这笼子本来是以前关羊的,倒是足够大。林天语喊着阿历克斯一起抬到车上,又在上面罩了几件破旧的军大衣保暖,免得给这只傻鸟冻坏了。
接着他又冲着山上喊了两嗓子,正在追逐兔子的黑子立刻屁颠屁颠的跑了下来。
林天语让黑子到后车厢上去和菲尼克斯作伴,然后就和阿历克斯一路开车者朝父母家中驶去。
当林天语的车在院子里停下来的时候,出来迎接他的却是林晓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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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干嘛,都去打麻将了呗把我一个人扔家了。”林晓可有些抱怨的说道。
林天语对这样的答案倒也不感到奇怪,在北方的农村,农闲时节的时候老一辈人似乎也只有这么点娱乐了。
“瑞贝卡不是和你一起的么?”
林晓可无奈的叹了口气:“别提了,昨天忽然说有急事要回家一趟,我怎么留也留不住,急三火四的就走了,现在我是孤家寡人了啊,幸好还有你啊老哥。”
“呵呵,那可不巧了,我和阿历克斯也准备要离开一段时间了,不过你放心,我已经给你找到伴了。”
一边说着林天语一边和阿历克斯把笼子抬了下来。
“嗒哒!”
林晓可看着菲尼克斯一下子有些呆住了,有些惊喜的问道,“这是?”
全文字我女朋友的宠物,放在这里寄养一段时间,我这个本子里有一些注意事项,你多看看,帮忙费点心行不?”
林晓可早就被菲尼克斯那华丽的外形给吸引住了,立时满口的答应,“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啊,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说完又笑了笑:“你还别说,嫂子的品味不错啊,这鸟多好看啊,你看那羽毛的颜色多漂亮啊,就是样子看起来有些怪怪的,这是什么鸟啊?”
林天语掩饰性的咳嗽了一声,“我也不知道,好像是热带的鸟,特别怕冷。”
林晓可点了点,“看起来是没什么精神。”
“对了,黑子我也一块送来了,我离开这段时间山里的房子没人照顾,黑子还是放家里吧,爸妈回来你跟他们说一声。”
那黑子被阿历克斯牵下车来,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林天语跟晓可交代完刚拉开车门,那黑子却仿佛知道了什么似的一下子钻了进去,怎么拖也不出来,弄得林天语一阵无奈,这条狗跟他的感情也算是很深厚了,看到它这么恋恋不舍的样子倒还真有些感动。
林天语看着那黑子一阵苦笑,心说这家伙还赖上我了。
“干嘛不带着黑子一起去呢?”阿历克斯忽然问道。
林天语奇怪的看了他一眼,“我们去冒险带狗做什么?”
“用处可多了,比如侦查、追踪,最重要的是晚上守夜的时候狗可比人机警多了,我们以前打仗的时候军团里就养了不少狗,小队出去巡逻的时候总要带上一只,而且和敌人交战的时候凶猛的狗多少也能作用。
林天语想了想觉得说的也是,他也是被以前的思维模式给局限住了,总觉的狗除了看家就没有别的作用了,这会想想,如果带一条狗在身边似乎确实能起到不少帮助的。
“那就带着它吧,希望到时候别给我到处惹麻烦就好了。”
告别了妹妹,林天语开着车又回到了山中的基地。
将以前那座老宅的门窗都关好,把车放进车库,将基地的闸门拉下来,厚重的大门也从里面锁死了,三人这才走进了地下室,换上了全套的装备,披挂整齐后来到了时空传送室里。
说是时空传送室,其实就是一个空空如也的房间,用水泥底座上固定着一扇时空之门的门框。
林天语最后清点了一遍所携带的物资,确定没有缺什么东西了,这才点了点头,“好了,我们这就出发吧。”
他一边说着一边讲那黑色的时空之门打开,随着一阵陈腐阴冷的气息涌入进来,一个阴沉晦暗、了无生气的世界便出现在了三人的面前。
ps:哈哈,终于要展开这一段伟大的冒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