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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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升官
烈火星上只有七百架机甲,并且,还是一些比较老旧型号的机甲,其性能跟大唐军的根本就没有得比。没办法,人类目前最强的单兵装备,同样也是最昂贵的单兵装备,不是一些小势力能够拥有多少的。
大唐军所装备的思诗星系最新研究成功的玄级机甲,其性能在全孤岛河系也算是顶尖的。不过,性能却是建立在其昂贵的造价之上。一架玄级机甲,其造价可是高达四亿金灵元。如此昂贵的装备,根本就不是一般的势力所能够大量装备得起的。
事实上,就算是再差的机甲,一般的造价也要高达一两亿金灵元一架。至于那些先进的机甲,并不是你有钱能够买得到的。很多势力就算是有钱也买不到,唐军如果没有杨思齐的支持,要想获得如此强大的机甲,那只能是做梦。
铁骑号机甲大队空降而下,敌军多达二百多架机甲迎战上来。铁骑号机甲大队的众战士们嗷嗷叫的往上冲。近战机甲冲得快,而远战机甲则利用手中的镭射枪喷出道道光束,将敌军的一架架机甲打伤或击落。
杨思齐驾驶着机甲,巨大的机甲反手从背后取下一把巨大的枪,这玩意,放到地球上,绝对称得上是重炮级别的,口径达到足足三百毫米,再打开腰间的弹舱,取下一发粗如人臂的巨大子弹,将子弹塞入枪膛。隔着数十公里,就这么一枪轰过去。
狙击机甲,机甲中的刺客,拥有超远距离的攻击力,相当于人类步兵中的狙击手,玩的就是一击必杀。
杨思齐的枪口喷出一道闪光,子弹以百倍音速飞出,在短短的数秒之内飞越数十公里的距离,将一架敌军机甲轰爆,散成一天飞舞的零件。驾驶员自然是变成渣。
可怕的武器啊。这就是思诗星系最新研究成功的超电磁狙击枪。内置高能电池,以超强的电流形成强大的磁场,从而让金属子弹获得可怕的动能,就算是战舰的装甲也能够撕得开。讲到单兵武器,这玩意绝对是排前列。
这样的一把枪,造价就高达两亿元,并且,也只有思诗星系才研究得出来,因为,那种高能电池是杨思齐利用高级魔兽的魔核为原料制造出来的,其他势力,就算有技术,没有原料也一样仿制不出来。这玩意,可是杨思齐为自己精心打造的武器,思诗星系之中目前也没有多少把。
再说,这玩意全重高达六吨,每一发子弹重达五百公斤,其后座力强得让人发指,就算一般的天马军团战士,其体质在常人的数十倍以上者,也都没有办法使用,只有杨思齐这种怪物级的人类才能够用得上。
就威力而言,超电磁狙击枪已经比得上超神阶四级(相当于恒星阶八级)的攻击力了,比起一般的战舰主炮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一般的机甲,自然是一枪就死。就算是一般的战舰,只怕也挡不住。
狼多肉少,杨思齐手快还捞到两架,有很多战士连一架都没有捞到。那些没有捞到的战士大叹自己倒霉。
“这烈火星上的指挥官也是笨蛋,明知道自己的机甲不如对手,还派出机甲来抵挡,这样除了送死之外根本就没有半点用处。换了是我,就将这些机甲放入城市之中,跟敌军打巷战,这样还能有点作用。”杨思齐一边飞一边在心里盘算。
敌军机甲部队已经被清除掉了。接下来就是大唐军的陆军部队开始登场了。大批的登陆艇空降成功,然后,陆军部队身穿动力战甲开始扫荡敌军的残余部队。(动力战甲相当于《眼镜蛇,特种部队的崛起》中公爵所使用过的那种,而机甲却是相当于高达,两者没有可比性。)
整场战斗还会持续一段时间,一个行星那么大,而一个营的兵力有限,要想在短时间内扫清全球是不可能的事。不过,大势已去,敌军不可能再有翻盘的机会。
“麻木的百姓啊。”看到那些不因为自己的军队战败而表现有多伤心的平民。杨思齐是如此的感叹。
那些普通的平民,不因为自己军队的战败而伤感,也没有因为自己被征服而有什么异样,简单来说,他们的表情就如机械人一样,麻木。
“乱世之中的平民,已经经历过无数次战争,不知道换了多少任统治者,更不知道被转卖了多少个行星,他们已经被痛苦的生活折磨到没有半点的朝气,他们就跟活死人没有什么区别。可悲啊。”杨思齐也明白这些百姓为什么会麻木。
踏入宇宙战争之后,一般情况下,在科技文明之间,除非是异种族之战,否则,大量屠杀平民的事是很少发生的。毕竟,文明进步了,野蛮的屠杀就少了,并且,随便民智的开启,大家都意识到,光只靠屠杀来镇慑,只会适得其反的。
因此,尽管混乱星区打到不亦乐乎,可平民的生存还是比较有保障的,就算行星被占领,平民也不会被屠杀。当然,战争中的误伤是难免的。至小规模的杀戮,又或者乱兵抢掠等等的现象是时有发生,并且,为数不少。
平民,在战争结束之后,只不过是换一个主人。又或者,有些胸无大志的家伙,干脆点,占领一个行星,就把上面的平民全部当奴隶卖掉,换到钱才是最实在的。如普氏星上的奴隶就是这么来的。
可以说,混乱星区中的平民,过的真不知道是什么日子,受到战争的创伤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他们已经麻木。这样的日子,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头。
“宁为太平犬,莫为乱世人,老祖宗所说的话真的是一点都不错啊。”杨思齐感叹地想着,更坚定了他要平定乱世之心。
战斗很快结束,剩下就是行政官员的事了。大唐国的很多官员都是思诗星系的毕业生,他们被秘密送到大唐国来,在这里,他们有充足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
一场又一场的战斗,杨思齐在半年内经历了十六场战斗,在战斗中,摧毁敌军机甲六十三架,救助战友十二次,还有其他的多次功劳。终于,他的功劳足够他升官了。
“马灵上士,你在过去的半年内,多次立下战功,现在,奉唐王之命,晋升你为少尉,希望你继续努力,再立新功。同时,任命你有铁骑号机甲大队第五中队,第三小队的小队长。”营长为马灵晋升军衔,并升了官。
“我终于也是一个小官了。”杨思齐真的是感觉很奇怪,自己可是思诗星系的主人,也是这个大唐国的背后主人,现在,却升了这么一个小官,不过,他的感觉真的很怪异,毕竟,这可是自己上战场立功得回来的,可是经过流血流汗而得到的,跟那什么公爵,只靠动动嘴,再动一下手就得来的完全不同。
“果然,只有经过自己流血流汗得到的东西才感觉到最珍贵。这个小官虽然不大,却恐怕是我这辈子最努力去立功才升起来的,值得珍惜啊。”
一个小队长,也管理的不过是二十架机甲,放到宇宙舰队之中,真是小得不再小的官了。一艘主力战舰就有二十五个小队长,相当于这小队长般的少尉,数量没有三百,只怕也有二百,而位在其上更有上百之多。而一个宇宙舰队,至少也有数千艘主力战舰,计算起来,这官真是太小了。
杨思齐做事,一向不喜落人口实。所以,尽管天马军团是他的嫡系部队,尽管唐军身上有他的御灵印,可他就不想让人口实,所以,他给唐军和天马军团的众战士下了一个死命令:“要想在大唐国内升官,可以,但必须得拿出让所有人都服气的功劳出来,否则,不能升官。”
如果在一般的势力之中,击毁敌军数十架机甲,只怕升到上尉都可以了,但在大唐国,还是天马军团出身的战士,只能升到少尉。你有意见吗?可以,退出天马军团就可以了,没有人强迫你一定要加入天马军团的。
升了官之后,杨思齐发觉自己真的不一样了。以前,自己只要按指挥打仗就可以了,现在,却要指挥一个小队,还要兼顾部下的安全。毕竟,大家相处的日子长了,有感情了,总不能眼看着这些朝夕相处的部下死在自己的面前吧?
如何在正确的时间下达正确的指令,这是一个指挥官需要学会的本事,而这种本事在进一步之后就上升为一种本能,一种对危险所产生的本能。战场之上,瞬息万变,杨思齐在多次参战之后,才发觉自己真的有太多东西要学了。这些知识,在书本、在学校是绝对学不到的。
又过去了半年,现在,大唐军中都知道了有一个叫马灵的上尉,这个家伙,指挥如神。在他指挥下,大小参战十九次,其所指挥的小队、中队击毁、击伤敌军机甲多达三千八百多架,其属下的小队、中队却无一死亡。这样的指挥战绩,着实让人汗颜,这得多么强悍的指挥的能力啊。
凡杨思齐的部下,都对自己的这个顶头上司佩服到五体投地,其每一次下达的命令都是那么的准确和及时,再加上其神准的枪法,在后方监察一切但凡有部下遇险,都会受到他的及时救援。可以说,杨思齐部下的小队、中队能够无战死,一半得益于他的指挥有功,另一半也归功于他的及时救援。
“果然,信息才是王道,战争之中,军情为先,战场之上,能够及时地得到信息,并作为正确的判断,这才是取胜之道啊。”杨思齐听到他人称赞时,口中是谦逊,而内心却是如此想。
“欺负小孩子真没有什么意思,如果不是为了体验一下人生,再加上能够从小做起,从战场上学会这些战术、战略的东西,我才懒得参加这种欺负小孩子的仗。”
杨思齐说自己欺负小孩子,还真是一点都不错。不错,在战斗中他并没有使用任何超过孤岛河系的士兵难以理解的力量,可是,他的元神扫描却简直就是作弊啊。
机甲上所载的雷达,性能毕竟是有限的,也存在着一定的扫描缺陷和死角,再加上性能的单一等,在正面对战的时候或许还能够起到极大的作用,但在打巷战之时,面对埋伏起来的敌人,雷达所能够起到的作用就非常有限的。
可是,元神扫描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问题,不用说在城市巷战之中,敌人只是隐藏在房间内,就算是隐藏于地下几十米深也休想逃得过杨思齐无视的扫描。也就是说,任何在方圆数百公里之内,就算是藏于地下几十公里的深处都无法逃得过杨思齐的元神,这样,杨思齐就掌握了绝对的信息权。
有了这样绝对的信息,杨思齐还能够打败仗就有鬼了,对上这些连精神力都不知为何物的普通人,杨思齐还真是欺负小孩子啊。如非天马军团的战士升官所需要的功劳比一般的士兵多,他现在只怕已经达到少校了,而不是还只是刚升为上尉。
十九、升官
烈火星上只有七百架机甲,并且,还是一些比较老旧型号的机甲,其性能跟大唐军的根本就没有得比。没办法,人类目前最强的单兵装备,同样也是最昂贵的单兵装备,不是一些小势力能够拥有多少的。
大唐军所装备的思诗星系最新研究成功的玄级机甲,其性能在全孤岛河系也算是顶尖的。不过,性能却是建立在其昂贵的造价之上。一架玄级机甲,其造价可是高达四亿金灵元。如此昂贵的装备,根本就不是一般的势力所能够大量装备得起的。
事实上,就算是再差的机甲,一般的造价也要高达一两亿金灵元一架。至于那些先进的机甲,并不是你有钱能够买得到的。很多势力就算是有钱也买不到,唐军如果没有杨思齐的支持,要想获得如此强大的机甲,那只能是做梦。
铁骑号机甲大队空降而下,敌军多达二百多架机甲迎战上来。铁骑号机甲大队的众战士们嗷嗷叫的往上冲。近战机甲冲得快,而远战机甲则利用手中的镭射枪喷出道道光束,将敌军的一架架机甲打伤或击落。
杨思齐驾驶着机甲,巨大的机甲反手从背后取下一把巨大的枪,这玩意,放到地球上,绝对称得上是重炮级别的,口径达到足足三百毫米,再打开腰间的弹舱,取下一发粗如人臂的巨大子弹,将子弹塞入枪膛。隔着数十公里,就这么一枪轰过去。
狙击机甲,机甲中的刺客,拥有超远距离的攻击力,相当于人类步兵中的狙击手,玩的就是一击必杀。
杨思齐的枪口喷出一道闪光,子弹以百倍音速飞出,在短短的数秒之内飞越数十公里的距离,将一架敌军机甲轰爆,散成一天飞舞的零件。驾驶员自然是变成渣。
可怕的武器啊。这就是思诗星系最新研究成功的超电磁狙击枪。内置高能电池,以超强的电流形成强大的磁场,从而让金属子弹获得可怕的动能,就算是战舰的装甲也能够撕得开。讲到单兵武器,这玩意绝对是排前列。
这样的一把枪,造价就高达两亿元,并且,也只有思诗星系才研究得出来,因为,那种高能电池是杨思齐利用高级魔兽的魔核为原料制造出来的,其他势力,就算有技术,没有原料也一样仿制不出来。这玩意,可是杨思齐为自己精心打造的武器,思诗星系之中目前也没有多少把。
再说,这玩意全重高达六吨,每一发子弹重达五百公斤,其后座力强得让人发指,就算一般的天马军团战士,其体质在常人的数十倍以上者,也都没有办法使用,只有杨思齐这种怪物级的人类才能够用得上。
就威力而言,超电磁狙击枪已经比得上超神阶四级(相当于恒星阶八级)的攻击力了,比起一般的战舰主炮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一般的机甲,自然是一枪就死。就算是一般的战舰,只怕也挡不住。
狼多肉少,杨思齐手快还捞到两架,有很多战士连一架都没有捞到。那些没有捞到的战士大叹自己倒霉。
“这烈火星上的指挥官也是笨蛋,明知道自己的机甲不如对手,还派出机甲来抵挡,这样除了送死之外根本就没有半点用处。换了是我,就将这些机甲放入城市之中,跟敌军打巷战,这样还能有点作用。”杨思齐一边飞一边在心里盘算。
敌军机甲部队已经被清除掉了。接下来就是大唐军的陆军部队开始登场了。大批的登陆艇空降成功,然后,陆军部队身穿动力战甲开始扫荡敌军的残余部队。(动力战甲相当于《眼镜蛇,特种部队的崛起》中公爵所使用过的那种,而机甲却是相当于高达,两者没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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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木的百姓啊。”看到那些不因为自己的军队战败而表现有多伤心的平民。杨思齐是如此的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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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之中的平民,已经经历过无数次战争,不知道换了多少任统治者,更不知道被转卖了多少个行星,他们已经被痛苦的生活折磨到没有半点的朝气,他们就跟活死人没有什么区别。可悲啊。”杨思齐也明白这些百姓为什么会麻木。
踏入宇宙战争之后,一般情况下,在科技文明之间,除非是异种族之战,否则,大量屠杀平民的事是很少发生的。毕竟,文明进步了,野蛮的屠杀就少了,并且,随便民智的开启,大家都意识到,光只靠屠杀来镇慑,只会适得其反的。
因此,尽管混乱星区打到不亦乐乎,可平民的生存还是比较有保障的,就算行星被占领,平民也不会被屠杀。当然,战争中的误伤是难免的。至小规模的杀戮,又或者乱兵抢掠等等的现象是时有发生,并且,为数不少。
平民,在战争结束之后,只不过是换一个主人。又或者,有些胸无大志的家伙,干脆点,占领一个行星,就把上面的平民全部当奴隶卖掉,换到钱才是最实在的。如普氏星上的奴隶就是这么来的。
可以说,混乱星区中的平民,过的真不知道是什么日子,受到战争的创伤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他们已经麻木。这样的日子,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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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又一场的战斗,杨思齐在半年内经历了十六场战斗,在战斗中,摧毁敌军机甲六十三架,救助战友十二次,还有其他的多次功劳。终于,他的功劳足够他升官了。
“马灵上士,你在过去的半年内,多次立下战功,现在,奉唐王之命,晋升你为少尉,希望你继续努力,再立新功。同时,任命你有铁骑号机甲大队第五中队,第三小队的小队长。”营长为马灵晋升军衔,并升了官。
“我终于也是一个小官了。”杨思齐真的是感觉很奇怪,自己可是思诗星系的主人,也是这个大唐国的背后主人,现在,却升了这么一个小官,不过,他的感觉真的很怪异,毕竟,这可是自己上战场立功得回来的,可是经过流血流汗而得到的,跟那什么公爵,只靠动动嘴,再动一下手就得来的完全不同。
“果然,只有经过自己流血流汗得到的东西才感觉到最珍贵。这个小官虽然不大,却恐怕是我这辈子最努力去立功才升起来的,值得珍惜啊。”
一个小队长,也管理的不过是二十架机甲,放到宇宙舰队之中,真是小得不再小的官了。一艘主力战舰就有二十五个小队长,相当于这小队长般的少尉,数量没有三百,只怕也有二百,而位在其上更有上百之多。而一个宇宙舰队,至少也有数千艘主力战舰,计算起来,这官真是太小了。
杨思齐做事,一向不喜落人口实。所以,尽管天马军团是他的嫡系部队,尽管唐军身上有他的御灵印,可他就不想让人口实,所以,他给唐军和天马军团的众战士下了一个死命令:“要想在大唐国内升官,可以,但必须得拿出让所有人都服气的功劳出来,否则,不能升官。”
如果在一般的势力之中,击毁敌军数十架机甲,只怕升到上尉都可以了,但在大唐国,还是天马军团出身的战士,只能升到少尉。你有意见吗?可以,退出天马军团就可以了,没有人强迫你一定要加入天马军团的。
升了官之后,杨思齐发觉自己真的不一样了。以前,自己只要按指挥打仗就可以了,现在,却要指挥一个小队,还要兼顾部下的安全。毕竟,大家相处的日子长了,有感情了,总不能眼看着这些朝夕相处的部下死在自己的面前吧?
如何在正确的时间下达正确的指令,这是一个指挥官需要学会的本事,而这种本事在进一步之后就上升为一种本能,一种对危险所产生的本能。战场之上,瞬息万变,杨思齐在多次参战之后,才发觉自己真的有太多东西要学了。这些知识,在书本、在学校是绝对学不到的。
又过去了半年,现在,大唐军中都知道了有一个叫马灵的上尉,这个家伙,指挥如神。在他指挥下,大小参战十九次,其所指挥的小队、中队击毁、击伤敌军机甲多达三千八百多架,其属下的小队、中队却无一死亡。这样的指挥战绩,着实让人汗颜,这得多么强悍的指挥的能力啊。
凡杨思齐的部下,都对自己的这个顶头上司佩服到五体投地,其每一次下达的命令都是那么的准确和及时,再加上其神准的枪法,在后方监察一切但凡有部下遇险,都会受到他的及时救援。可以说,杨思齐部下的小队、中队能够无战死,一半得益于他的指挥有功,另一半也归功于他的及时救援。
“果然,信息才是王道,战争之中,军情为先,战场之上,能够及时地得到信息,并作为正确的判断,这才是取胜之道啊。”杨思齐听到他人称赞时,口中是谦逊,而内心却是如此想。
“欺负小孩子真没有什么意思,如果不是为了体验一下人生,再加上能够从小做起,从战场上学会这些战术、战略的东西,我才懒得参加这种欺负小孩子的仗。”
杨思齐说自己欺负小孩子,还真是一点都不错。不错,在战斗中他并没有使用任何超过孤岛河系的士兵难以理解的力量,可是,他的元神扫描却简直就是作弊啊。
机甲上所载的雷达,性能毕竟是有限的,也存在着一定的扫描缺陷和死角,再加上性能的单一等,在正面对战的时候或许还能够起到极大的作用,但在打巷战之时,面对埋伏起来的敌人,雷达所能够起到的作用就非常有限的。
可是,元神扫描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问题,不用说在城市巷战之中,敌人只是隐藏在房间内,就算是隐藏于地下几十米深也休想逃得过杨思齐无视的扫描。也就是说,任何在方圆数百公里之内,就算是藏于地下几十公里的深处都无法逃得过杨思齐的元神,这样,杨思齐就掌握了绝对的信息权。
有了这样绝对的信息,杨思齐还能够打败仗就有鬼了,对上这些连精神力都不知为何物的普通人,杨思齐还真是欺负小孩子啊。如非天马军团的战士升官所需要的功劳比一般的士兵多,他现在只怕已经达到少校了,而不是还只是刚升为上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