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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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隐居
选择离开,是杨思齐在跟郁晓蓝学语言的时候下的决定。【愛↑去△小↓說△網w qu 】如果他没有暴露自己什么都不会,那么,他不会选择离开,但为了学习语言,他很冒险的暴露了自己身上有大秘密的事。一个身怀秘密,却又全无自保之力的人,无论去到那里都是一块肥肉,尤其是在这样一个没有法律保障的异星球,因此,杨思齐只能选择离开。
摆在杨思齐面前的现在有两条路,一条是暴露自己学会生命魔法的事,只要改变一下姓名,再加上适当的伪装,那么,相信也没有那个人会怀疑到自己的身上,这样,有生命魔法师做掩护,相信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第二条就是什么都不暴露,用尽一切办法来掩饰自己,慢慢地修炼魔法和战气,慢慢地增强自己的实力,到有了一定的实力之后再暴露身份也不迟。
所谓有实力的张扬叫装逼,没有实力的张扬就叫作死。杨思齐没有任何犹豫就选择了第二条路。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找到一个人口不算多的城市,做一点小生意来谋生,然后,就暗中修炼,如此而已。
最好就是选择接近农业活动比较旺盛的城市,杨思齐没有忘记他的青蛙计划,稻田越多,青蛙计划就越有价值。现在,他最需要生命能量的时候。
当他修炼出生命系魔力的时候,他就做了一个试验,将自己的精神力跟生命池里的生命能量混合。结果,奇妙的事产生了,那些生命能量很容易就跟他的精神力融合,变成为他所用的魔力,进入他的意识海之中。只要他的精神力足够的话,他将生命池中的所有魔力都融合都没有问题。
如此一来,魔力的总量问题就解决了。相比之下,其他人要辛辛苦苦的调动自己的精神力,用尽方法去吸收天地间的灵气,这才能够凝聚出魔力。而他却根本就不需要那么麻烦,只要将精神力输送到生命之茧空间之中,调动部分的生命能量跟自己的精神力混合就可以。其中的难易不可以道理计,并且,每一天所能够形成的魔力数量也根本不能相比。
一个人的精神力是有限的,精神力在消耗之后,要靠休息或者冥想才能够恢复过来。因此,就算是一个跟杨思齐拥有同样多精神力的人,每天能够凝聚的魔力也不过只有杨思齐的三分之一左右。如此一来,就相当于杨思齐积累魔力的速度比其他人快三倍。
人家三十年才修到魔导师的魔力总量,可杨思齐呢?十年就足够了。这就是差距。前提是杨思齐得拥有充足的生命能量,如果没有的话,当然只是一句空话了。所以,他的青蛙计划不得不提前。
只可惜,异星球的各种条件实在不怎么说,其他的不说,就地图方面,郁晓蓝这样的人都拿不出一张比较像样的地图出来。没有相对精确的地图,杨思齐想找一个比较合理想的目标也就变得非常困难了。
“没办法了,暂时先找一个地方落脚,然后,再想办法打听一下有什么地方比较合我的心意的。一切只能是见步行步了。不打无准备之仗,这话在现在想起来真的是非常刺耳啊。”谋定而后动,是老祖宗的教导,可现在,杨思齐几乎是两眼一抹黑,被动至极,这样的日子,真的是太窝囊了。行事起来也是缚手缚脚的。
已经下过一场小雪了,这还是从兽人的市集跑了二三千里路的地方,相信在羊村早已经是下过多场有大雪了,说不定大地早已经让雪铺满了。不过,也要抓紧时间南下了,不然的话,大雪一下,封路了,再想南下到达人类的聚居地就更难了,也要付出更多的体力。
向东一直走了七天。这七天可不是一般的七天,而是被进化过的马的七天。他这匹马已经被他进化过一次了,虽然是花了七万多生命能量,但他认为值。进化过后的马,体能至少强了一倍,速度也提升了,跑起来像一阵风。耐力也强得多。
中国古代所说的千里马标准:日行千里见日,夜行八百鸡鸣。现在,这匹马已经差不多达到这一个标准了,所以,这七天,他已经一直向东跑了五六千里路。【愛↑去△小↓說△網w qu 】既然决定要远离危险,那么,就要远离知道他一些秘密的郁晓蓝的商队。就算郁晓蓝商队中有人说起他这么一个人,可他已经到达了数千里之外隐居起来,到时候,就算是想找他这么个人,也要找得着才行。
这数千里路这么一跑,也真正让他见识到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大。一路之上,他所经过的几乎是都可以算是丘陵地带。在丘陵之间有大片的平原区,水土条件都不错,如果开垦的话,绝对是上好的耕地。但这里已经是人类控制区的范围之外,人类很少在这一区域内活动。因此,自然也就没有人开垦。
取而代之的是无数的野兽。包括狼、熊等猛兽在内的动物,还有大量的植食动物,成群结队的,当看到大群的野马群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到达到非洲的大草原呢?一路之上,他至少看到了数以千万计的大型动物。
其中还有一些如烈风狼这样的属于很强的猛兽,也可以称之为魔兽的存在。如果不是他的马快,他说不定就已经做了那些魔兽的点心了。
终于,在跑了十天之后,他这才掉头南下。在大半天之后,终于到达了一座人类的城市。这座人类的城市位于一座长约数百公里的山脉之间,这座山脉不矮啊,虽然不清楚海拔是多少,但就这样目测,跟平地的相对高度至少也达到二千米以上。从老远就看到在山脉之上的一些山峰之中修建了大批的防御工事。上面旌旗招展的。旗帜上的标志有两个,一个是一头猛虎,另一个则是一匹长着双翼的飞天骏马,这飞天骏马倒有点似古希腊的天马座的样子。
这座人类的城市说是城市,倒不如说是一座巨大的要塞。它位于这座山脉的一个山谷位置,人类利用自己的能量将这个山谷扩大并降低了它的海拔高度。然后,顺着两边的山壁修建城墙。这城墙的高度至少达到五十米以上。就看城墙之上的那些巨大的箭塔、投石车,还有一些弩车等的防御设施和装备,就知道这座要塞的防御力是如何的森严了。
不得不说,杨思齐选择了最不幸的选择,这里没有任何一个人类出入,但城门的守卫却异常的森严。要想从这座要塞进入到城市之中,必须要面对严密的盘查。可是,既然已经露头了,如果这个时候掉头就走,只怕立即就会惹来大量的追兵,他可不认为自己能够逃得过追兵的追杀。所以,极度无奈之下,只能硬着头皮的向着城门而去。
城门的守卫也非常的意外,这里不是商路,自然也不会有多少商人出没,偶尔有一些人出没的,也是一些佣兵,所以,突然看到这么一个人类出现,倒真是奇怪得很啊。
“什么人,来我们飞马城做什么?”守卫的卫兵喝问。
杨思齐一听是人类的通用语,倒也放下了半颗心,至少,他听得懂,不至于跟之前那样要装哑巴,如果这里说的另外一种语言的话,那他就真的是糟透了。
“您好,我叫谢志贤,是一名迷了路的流浪者。”杨思齐改了一个新名字,谢是他的母姓,改父姓为母性,这也不算是忘了祖宗。
“迷路的流浪者?”这名卫兵对杨思齐的说法很是不屑,“我看你是兽人的奸细。”开口就扣上一顶大帽子。
“兵大哥,兵大爷,可千万不能这么说吧,我真的是一名迷路的流浪者。”杨思齐感觉到头大了,果然,问题出来了。
“你有什么能够证明你的身份的?”
“没有,我身上什么都没有。我是为了追我身后的这匹马,我为了驯服他,在野外已经跑了三四天了,所以,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现在在什么地方。”杨思齐用自己的马来说事。
追一匹马,在野外迷了路?跑到不知道什么地方?这说法是无法让人相信的。卫兵就已经抓起手里的枪,对准了杨思齐,其他的数十名卫兵也一齐准备动手的样子。而一名看相貌在三十上下年纪的穿着较好装备的军官从城门的哨所中走了出来。
“报告,这个人说他是一个流浪者……”卫兵快速地向自己的长官报告了情况。
这名军官说:“谢志贤是吗?你说你自己是为了追这匹马而在野外迷了路,可这匹马也不过是一匹普通的马,你为什么要追它呢?”这军官虽然不是相马的能手,但久在军中,却也识马,杨思齐的这匹马虽然是不错的马,但也不是名马,自然也起了疑心了。
杨思齐将马缰绳递了过来说:“这位将军(这军官虽然不是将军,但称呼高一点准没错),你可以试试这匹马,它已经让我驯服了。”
军官接过缰绳,上了马,试着放马跑了一下。一试就发觉有不同了,速度不同。这匹马已经让杨思齐进化过了,速度自然也比普通的战马快得多,就算不如那些有名有姓的名马,但也差不到那里去。
跑了七八分钟,跑出三余里之后再跑了回来。军官跳下马说:“这马果然不错,很不错。速度快,并且,耐力的不错,是一匹好马。说说,你是怎么发现这匹马的,你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是一个流浪者,我自小就跟随师父在外流浪。不久前,师父去世了,我就一直在外面流浪。在数天之前,我发现了这匹马,我发觉它的不平凡之处,于是,我就想办法征服它。那知我跳上它的背之后,它就发了疯的到处跑,我就被它带得跑了好几天,它这一疯跑,我就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了。”杨思齐想了一套说辞,这套说辞虽然是有点破绽,但却也合情合理。
好马,永远都是受欢迎,尤其是社会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一匹好马更是千金难求。因此,在野外发现好马,自然是想驯服它,能够驯服这么一匹好马,至少也可以获得数百金币的好处啊。
见看不出有什么破绽,也没有发现杨思齐有什么特别的可疑之处。这名军官就对杨思齐放行了,放行的时候警告:“不要在飞马城闹事。否则,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军法的。”
杨思齐终于顺利地入城了,他忽然发觉,在这个飞马城定居也不错,起码,这里的军队还不至于太过野蛮,至少也算是纪律严明,有这样的一支军队防御的城市,至少也能够让人安心些。决定了,就在这里定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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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隐居
选择离开,是杨思齐在跟郁晓蓝学语言的时候下的决定。【愛↑去△小↓說△網w qu 】如果他没有暴露自己什么都不会,那么,他不会选择离开,但为了学习语言,他很冒险的暴露了自己身上有大秘密的事。一个身怀秘密,却又全无自保之力的人,无论去到那里都是一块肥肉,尤其是在这样一个没有法律保障的异星球,因此,杨思齐只能选择离开。
摆在杨思齐面前的现在有两条路,一条是暴露自己学会生命魔法的事,只要改变一下姓名,再加上适当的伪装,那么,相信也没有那个人会怀疑到自己的身上,这样,有生命魔法师做掩护,相信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第二条就是什么都不暴露,用尽一切办法来掩饰自己,慢慢地修炼魔法和战气,慢慢地增强自己的实力,到有了一定的实力之后再暴露身份也不迟。
所谓有实力的张扬叫装逼,没有实力的张扬就叫作死。杨思齐没有任何犹豫就选择了第二条路。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找到一个人口不算多的城市,做一点小生意来谋生,然后,就暗中修炼,如此而已。
最好就是选择接近农业活动比较旺盛的城市,杨思齐没有忘记他的青蛙计划,稻田越多,青蛙计划就越有价值。现在,他最需要生命能量的时候。
当他修炼出生命系魔力的时候,他就做了一个试验,将自己的精神力跟生命池里的生命能量混合。结果,奇妙的事产生了,那些生命能量很容易就跟他的精神力融合,变成为他所用的魔力,进入他的意识海之中。只要他的精神力足够的话,他将生命池中的所有魔力都融合都没有问题。
如此一来,魔力的总量问题就解决了。相比之下,其他人要辛辛苦苦的调动自己的精神力,用尽方法去吸收天地间的灵气,这才能够凝聚出魔力。而他却根本就不需要那么麻烦,只要将精神力输送到生命之茧空间之中,调动部分的生命能量跟自己的精神力混合就可以。其中的难易不可以道理计,并且,每一天所能够形成的魔力数量也根本不能相比。
一个人的精神力是有限的,精神力在消耗之后,要靠休息或者冥想才能够恢复过来。因此,就算是一个跟杨思齐拥有同样多精神力的人,每天能够凝聚的魔力也不过只有杨思齐的三分之一左右。如此一来,就相当于杨思齐积累魔力的速度比其他人快三倍。
人家三十年才修到魔导师的魔力总量,可杨思齐呢?十年就足够了。这就是差距。前提是杨思齐得拥有充足的生命能量,如果没有的话,当然只是一句空话了。所以,他的青蛙计划不得不提前。
只可惜,异星球的各种条件实在不怎么说,其他的不说,就地图方面,郁晓蓝这样的人都拿不出一张比较像样的地图出来。没有相对精确的地图,杨思齐想找一个比较合理想的目标也就变得非常困难了。
“没办法了,暂时先找一个地方落脚,然后,再想办法打听一下有什么地方比较合我的心意的。一切只能是见步行步了。不打无准备之仗,这话在现在想起来真的是非常刺耳啊。”谋定而后动,是老祖宗的教导,可现在,杨思齐几乎是两眼一抹黑,被动至极,这样的日子,真的是太窝囊了。行事起来也是缚手缚脚的。
已经下过一场小雪了,这还是从兽人的市集跑了二三千里路的地方,相信在羊村早已经是下过多场有大雪了,说不定大地早已经让雪铺满了。不过,也要抓紧时间南下了,不然的话,大雪一下,封路了,再想南下到达人类的聚居地就更难了,也要付出更多的体力。
向东一直走了七天。这七天可不是一般的七天,而是被进化过的马的七天。他这匹马已经被他进化过一次了,虽然是花了七万多生命能量,但他认为值。进化过后的马,体能至少强了一倍,速度也提升了,跑起来像一阵风。耐力也强得多。
中国古代所说的千里马标准:日行千里见日,夜行八百鸡鸣。现在,这匹马已经差不多达到这一个标准了,所以,这七天,他已经一直向东跑了五六千里路。【愛↑去△小↓說△網w qu 】既然决定要远离危险,那么,就要远离知道他一些秘密的郁晓蓝的商队。就算郁晓蓝商队中有人说起他这么一个人,可他已经到达了数千里之外隐居起来,到时候,就算是想找他这么个人,也要找得着才行。
这数千里路这么一跑,也真正让他见识到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大。一路之上,他所经过的几乎是都可以算是丘陵地带。在丘陵之间有大片的平原区,水土条件都不错,如果开垦的话,绝对是上好的耕地。但这里已经是人类控制区的范围之外,人类很少在这一区域内活动。因此,自然也就没有人开垦。
取而代之的是无数的野兽。包括狼、熊等猛兽在内的动物,还有大量的植食动物,成群结队的,当看到大群的野马群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到达到非洲的大草原呢?一路之上,他至少看到了数以千万计的大型动物。
其中还有一些如烈风狼这样的属于很强的猛兽,也可以称之为魔兽的存在。如果不是他的马快,他说不定就已经做了那些魔兽的点心了。
终于,在跑了十天之后,他这才掉头南下。在大半天之后,终于到达了一座人类的城市。这座人类的城市位于一座长约数百公里的山脉之间,这座山脉不矮啊,虽然不清楚海拔是多少,但就这样目测,跟平地的相对高度至少也达到二千米以上。从老远就看到在山脉之上的一些山峰之中修建了大批的防御工事。上面旌旗招展的。旗帜上的标志有两个,一个是一头猛虎,另一个则是一匹长着双翼的飞天骏马,这飞天骏马倒有点似古希腊的天马座的样子。
这座人类的城市说是城市,倒不如说是一座巨大的要塞。它位于这座山脉的一个山谷位置,人类利用自己的能量将这个山谷扩大并降低了它的海拔高度。然后,顺着两边的山壁修建城墙。这城墙的高度至少达到五十米以上。就看城墙之上的那些巨大的箭塔、投石车,还有一些弩车等的防御设施和装备,就知道这座要塞的防御力是如何的森严了。
不得不说,杨思齐选择了最不幸的选择,这里没有任何一个人类出入,但城门的守卫却异常的森严。要想从这座要塞进入到城市之中,必须要面对严密的盘查。可是,既然已经露头了,如果这个时候掉头就走,只怕立即就会惹来大量的追兵,他可不认为自己能够逃得过追兵的追杀。所以,极度无奈之下,只能硬着头皮的向着城门而去。
城门的守卫也非常的意外,这里不是商路,自然也不会有多少商人出没,偶尔有一些人出没的,也是一些佣兵,所以,突然看到这么一个人类出现,倒真是奇怪得很啊。
“什么人,来我们飞马城做什么?”守卫的卫兵喝问。
杨思齐一听是人类的通用语,倒也放下了半颗心,至少,他听得懂,不至于跟之前那样要装哑巴,如果这里说的另外一种语言的话,那他就真的是糟透了。
“您好,我叫谢志贤,是一名迷了路的流浪者。”杨思齐改了一个新名字,谢是他的母姓,改父姓为母性,这也不算是忘了祖宗。
“迷路的流浪者?”这名卫兵对杨思齐的说法很是不屑,“我看你是兽人的奸细。”开口就扣上一顶大帽子。
“兵大哥,兵大爷,可千万不能这么说吧,我真的是一名迷路的流浪者。”杨思齐感觉到头大了,果然,问题出来了。
“你有什么能够证明你的身份的?”
“没有,我身上什么都没有。我是为了追我身后的这匹马,我为了驯服他,在野外已经跑了三四天了,所以,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现在在什么地方。”杨思齐用自己的马来说事。
追一匹马,在野外迷了路?跑到不知道什么地方?这说法是无法让人相信的。卫兵就已经抓起手里的枪,对准了杨思齐,其他的数十名卫兵也一齐准备动手的样子。而一名看相貌在三十上下年纪的穿着较好装备的军官从城门的哨所中走了出来。
“报告,这个人说他是一个流浪者……”卫兵快速地向自己的长官报告了情况。
这名军官说:“谢志贤是吗?你说你自己是为了追这匹马而在野外迷了路,可这匹马也不过是一匹普通的马,你为什么要追它呢?”这军官虽然不是相马的能手,但久在军中,却也识马,杨思齐的这匹马虽然是不错的马,但也不是名马,自然也起了疑心了。
杨思齐将马缰绳递了过来说:“这位将军(这军官虽然不是将军,但称呼高一点准没错),你可以试试这匹马,它已经让我驯服了。”
军官接过缰绳,上了马,试着放马跑了一下。一试就发觉有不同了,速度不同。这匹马已经让杨思齐进化过了,速度自然也比普通的战马快得多,就算不如那些有名有姓的名马,但也差不到那里去。
跑了七八分钟,跑出三余里之后再跑了回来。军官跳下马说:“这马果然不错,很不错。速度快,并且,耐力的不错,是一匹好马。说说,你是怎么发现这匹马的,你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是一个流浪者,我自小就跟随师父在外流浪。不久前,师父去世了,我就一直在外面流浪。在数天之前,我发现了这匹马,我发觉它的不平凡之处,于是,我就想办法征服它。那知我跳上它的背之后,它就发了疯的到处跑,我就被它带得跑了好几天,它这一疯跑,我就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了。”杨思齐想了一套说辞,这套说辞虽然是有点破绽,但却也合情合理。
好马,永远都是受欢迎,尤其是社会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一匹好马更是千金难求。因此,在野外发现好马,自然是想驯服它,能够驯服这么一匹好马,至少也可以获得数百金币的好处啊。
见看不出有什么破绽,也没有发现杨思齐有什么特别的可疑之处。这名军官就对杨思齐放行了,放行的时候警告:“不要在飞马城闹事。否则,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军法的。”
杨思齐终于顺利地入城了,他忽然发觉,在这个飞马城定居也不错,起码,这里的军队还不至于太过野蛮,至少也算是纪律严明,有这样的一支军队防御的城市,至少也能够让人安心些。决定了,就在这里定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