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风骚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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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嗓子如同炸雷,猛然炸响在在场大多数人的耳朵。
一语惊醒梦中人!
众人顿时全都放下了心,不由暗骂刚才自己那没出息的样子,不就是个血祭,有什么可怕的,当兵的军队出身,死?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一个血祭而已,最坏的结果能是什么,不过一死云尔。
但,潘胖子是个另类,他最怕的恰恰就是死。
潘胖子在一番的追踪下,发现了这把弓,发现了这把弓的古怪,知道这把弓不同寻常,所以这才胸有成竹的等着王统等人来抓他。
但这结果却出了潘胖子的料想,谁能想到一把普通的弓竟然能成为一把被血祭了得邪弓呢?
血祭这个词还是上千年传过来的,传了千年,便也只能是个传说了,传说中的血祭往往阴毒无比,用数百活人的鲜血来献祭,献祭的对象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物,但不论是什么,都有着莫大的能力,而且往往不能够摧毁,甚至是触之必死的类型。
而为什么潘胖子和王统那了这把弓到了现在却没事,只能说这献祭的等级不够,所以没有那么大的威力。
传说了千年的东西突然间出现在了人们的视线,惊讶在所难免。
但,话又说回来,传说了千年的东西今日重见天日,这说明了什么?说明这血祭的方法一直就没有流失,并且还有了死灰复燃的现状。
血祭在当时的年代不知道弄出多大的孽障,总之,大宣国内是严令禁止,而且发现以后全民杀之。但,幸好,虽说这种被血祭了得兵器威力极大,而且还带着一种邪性,但通过一种方式认主后,只能一人使用。
王统默默地看着手中的长弓,他对这种历史不感兴趣,他如今只是在想这把弓为什么会被潘胖子发现,按理说,能够使用这把弓的人实力肯定不会差到哪去,但为什么就会把这把弓放在哪里呢?
王统可不会认为这是被丢失的,但却想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
………
下午的光阴跑得飞快,转眼便已成黑夜。
王统在下午的时候便带着人走了,他最后没忘了潘胖子,但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带走他,而那把弓也被人废弃在了豆腐坊,没人再去理会。
这把血祭之弓,已然成了废物。主人应该还在,但却是在没机会使用了。
李余在众人走后回到了这间屋子,胖子正在那里优哉游哉。
“胖子,你到底犯了什么罪啊,能让这么多人来追你。”李余心里面很好奇,直接当面的便问了。
然后,在潘胖子一脸像是吃了死苍蝇般的神采奕奕下,讲述了属于他的传奇故事。
骁武军为皇城禁军,以护卫皇城,保卫皇族为首要责任,又因为此军大数驻扎在皇城,在很大程度上都代表着皇族和大宣国之脸面。所以,骁武军中将士各个都是十里挑一,甚至是百里挑一的好手,各个英勇善战,悍不畏死,为保国之健全大可弃之生命,让的皇城四处土贼草寇闻之威风,丧胆丢魂,弃甲丢盔。
但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好汤中总也不时的有那么一条臭鱼,虽然没有危害一锅汤的大杀力,但就如同是在一幅龙飞蛇舞的题字上寻出一处误笔,自然是极为鲜明,让人一眼辨识。
而骁武军中的这么条臭鱼便是——潘胖子。
潘胖子入骁武军八年,极其风光,军中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潘胖子的大名。当然,这胖子一向贪生怕死,好吃懒做,外加好色。以他极其恶劣的秉性,让这大名自然是吹臭了的。
潘胖子原名潘明,当初进骁武时不是很光彩,是通过不知道从哪里搞到的门路,打通了进军中的最大障碍,直进了供需处。
本来当兵是个苦差事,虽然骁武军地位很高,但却也没多少人争抢着进来,而这次,却是来了这么个另类,并且还能有本事直接坐在了作为老兵一直很向往的位置之上。
这有人的地方便又斗争,果然不错,盯了这个位置半年多的张大元,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眼馋的位置,被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新兵danzi给抢了,火爆脾气一上来,那是除了王统谁也甭想挡住,恰巧那个时间段王统带人出去巡查,让的张大元是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撸起袖子就要好好地调理调理这个,在他眼中就是白瞎了好差事,明显占坑的潘明。
而后来,不知是有了什么故事和暧昧发生,总之从那之后,张大元的身份从放言拾掇潘明发生了七百二十度转弯,转眼便成了潘明的拜把子,关系亲密的如同俩人十八辈祖宗都有过八辈子交情。而从潘明这个万事不留风的嘴中,众人也是在灌了两罐子白酒之后,问出了这个看起来就已经是贼眉鼠眼非那善物的潘明,来到骁武军的真正目的。
当初潘明的原话是这么说的:“老子爱吃肉,最爱大口吃肉。老子爱喝酒,更爱大碗喝酒。老子爱命,从上辈子开始,老子便如同爱着老子仍然没信儿的婆娘,爱它爱的相当深沉。再看看你们这破烂地方,一群当兵的,一整年连个人血也他妈见不着,整天就是巡逻…巡逻,整个皇城明晃晃的摆在那,若不是他娘的傻逼,上哪找******贼寇。再瞧瞧你们那小胳膊细腿的,估计连刀都握不稳了吧?来股小精兵,直接给你们端了。”
潘胖子当时有些喝多了,嘴也没个把门的满嘴跑马车,轻蔑的给这皇都名声远扬的骁武军骂的是狗血淋头,虽然有很大的夸张贬低成分,但所说所骂却他娘的大部分的确是实际情况,跟着一起喝酒的大头兵们听了这话也没什么好说的,只好猛灌潘明,发泄心中不平。
而刚才潘明说的话还只是前半部分,后半部分是:“但是…潘爷我喜欢呐!骁武军每年分配的军费最多,吃的最好,干事儿最少。有酒有肉,还都管够儿,没病没灾儿,活胜天仙儿……”
说完极其妩媚yindang的冲着四周一圈子人猥琐一笑,从那酒后迷蒙模糊的双眼中放出了一股极其猛烈的电流,直电的众人浑身麻酥,暴口齐出:
“卧槽!“
一顿山吃海喝后,潘胖子顺理成章的打入到骁武军内部,然后便开始稳扎稳打的铸就起风生水起,名声大震的丰功伟绩。
如同匪军出身的潘明因为身处要地,占据天时地利,所以身上肥膘是日渐丰厚,军中皆知这个日久生胖的潘明肯定没少私扣军饷,克扣军需,让得这潘胖子的名号也算是在骁武军中渐渐叫开了。
入军一年,因明目张胆克扣副领军美酒一坛,被罚禁闭。
入军一年又三月,因死性不改,多次引诱众军半夜偷酒,导致次日皇城空虚无守,被罚禁闭两月,剥夺职务,军杖六十。
一年又六月,因私自出营,忘记时间,夜宿城外一夜,王统闻之,踹其两脚。
一年又八月,……
两年又一月,……
……
……
四年又五月,随领将王统出征作战,因未杀一人,凭装死完成任务,被王统下令沙场裸奔十圈。
四年又十一月,领令前去查探敌情,虽最终完成任务,但在途中被抓,丢尽了骁武军一切脸面,才逃出生天,被罚徒步奔回皇城。
五年又六月,军中大比,因在刀上动了手脚,导致自身火速进阶,最终查出,官阶一撸到底,一切从头开始。
七年又十一月,因试图轻薄王统亲妹,被扇了一巴掌后踹进了大明湖。
八年又一月,因偷看王统亲妹洗澡,被王统发现,做贼心虚的逃跑途中又“误杀”兄弟赵宇,导致自身流落在外,下落不明……(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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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顿时全都放下了心,不由暗骂刚才自己那没出息的样子,不就是个血祭,有什么可怕的,当兵的军队出身,死?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一个血祭而已,最坏的结果能是什么,不过一死云尔。
但,潘胖子是个另类,他最怕的恰恰就是死。
潘胖子在一番的追踪下,发现了这把弓,发现了这把弓的古怪,知道这把弓不同寻常,所以这才胸有成竹的等着王统等人来抓他。
但这结果却出了潘胖子的料想,谁能想到一把普通的弓竟然能成为一把被血祭了得邪弓呢?
血祭这个词还是上千年传过来的,传了千年,便也只能是个传说了,传说中的血祭往往阴毒无比,用数百活人的鲜血来献祭,献祭的对象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物,但不论是什么,都有着莫大的能力,而且往往不能够摧毁,甚至是触之必死的类型。
而为什么潘胖子和王统那了这把弓到了现在却没事,只能说这献祭的等级不够,所以没有那么大的威力。
传说了千年的东西突然间出现在了人们的视线,惊讶在所难免。
但,话又说回来,传说了千年的东西今日重见天日,这说明了什么?说明这血祭的方法一直就没有流失,并且还有了死灰复燃的现状。
血祭在当时的年代不知道弄出多大的孽障,总之,大宣国内是严令禁止,而且发现以后全民杀之。但,幸好,虽说这种被血祭了得兵器威力极大,而且还带着一种邪性,但通过一种方式认主后,只能一人使用。
王统默默地看着手中的长弓,他对这种历史不感兴趣,他如今只是在想这把弓为什么会被潘胖子发现,按理说,能够使用这把弓的人实力肯定不会差到哪去,但为什么就会把这把弓放在哪里呢?
王统可不会认为这是被丢失的,但却想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
………
下午的光阴跑得飞快,转眼便已成黑夜。
王统在下午的时候便带着人走了,他最后没忘了潘胖子,但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带走他,而那把弓也被人废弃在了豆腐坊,没人再去理会。
这把血祭之弓,已然成了废物。主人应该还在,但却是在没机会使用了。
李余在众人走后回到了这间屋子,胖子正在那里优哉游哉。
“胖子,你到底犯了什么罪啊,能让这么多人来追你。”李余心里面很好奇,直接当面的便问了。
然后,在潘胖子一脸像是吃了死苍蝇般的神采奕奕下,讲述了属于他的传奇故事。
骁武军为皇城禁军,以护卫皇城,保卫皇族为首要责任,又因为此军大数驻扎在皇城,在很大程度上都代表着皇族和大宣国之脸面。所以,骁武军中将士各个都是十里挑一,甚至是百里挑一的好手,各个英勇善战,悍不畏死,为保国之健全大可弃之生命,让的皇城四处土贼草寇闻之威风,丧胆丢魂,弃甲丢盔。
但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好汤中总也不时的有那么一条臭鱼,虽然没有危害一锅汤的大杀力,但就如同是在一幅龙飞蛇舞的题字上寻出一处误笔,自然是极为鲜明,让人一眼辨识。
而骁武军中的这么条臭鱼便是——潘胖子。
潘胖子入骁武军八年,极其风光,军中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潘胖子的大名。当然,这胖子一向贪生怕死,好吃懒做,外加好色。以他极其恶劣的秉性,让这大名自然是吹臭了的。
潘胖子原名潘明,当初进骁武时不是很光彩,是通过不知道从哪里搞到的门路,打通了进军中的最大障碍,直进了供需处。
本来当兵是个苦差事,虽然骁武军地位很高,但却也没多少人争抢着进来,而这次,却是来了这么个另类,并且还能有本事直接坐在了作为老兵一直很向往的位置之上。
这有人的地方便又斗争,果然不错,盯了这个位置半年多的张大元,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眼馋的位置,被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新兵danzi给抢了,火爆脾气一上来,那是除了王统谁也甭想挡住,恰巧那个时间段王统带人出去巡查,让的张大元是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撸起袖子就要好好地调理调理这个,在他眼中就是白瞎了好差事,明显占坑的潘明。
而后来,不知是有了什么故事和暧昧发生,总之从那之后,张大元的身份从放言拾掇潘明发生了七百二十度转弯,转眼便成了潘明的拜把子,关系亲密的如同俩人十八辈祖宗都有过八辈子交情。而从潘明这个万事不留风的嘴中,众人也是在灌了两罐子白酒之后,问出了这个看起来就已经是贼眉鼠眼非那善物的潘明,来到骁武军的真正目的。
当初潘明的原话是这么说的:“老子爱吃肉,最爱大口吃肉。老子爱喝酒,更爱大碗喝酒。老子爱命,从上辈子开始,老子便如同爱着老子仍然没信儿的婆娘,爱它爱的相当深沉。再看看你们这破烂地方,一群当兵的,一整年连个人血也他妈见不着,整天就是巡逻…巡逻,整个皇城明晃晃的摆在那,若不是他娘的傻逼,上哪找******贼寇。再瞧瞧你们那小胳膊细腿的,估计连刀都握不稳了吧?来股小精兵,直接给你们端了。”
潘胖子当时有些喝多了,嘴也没个把门的满嘴跑马车,轻蔑的给这皇都名声远扬的骁武军骂的是狗血淋头,虽然有很大的夸张贬低成分,但所说所骂却他娘的大部分的确是实际情况,跟着一起喝酒的大头兵们听了这话也没什么好说的,只好猛灌潘明,发泄心中不平。
而刚才潘明说的话还只是前半部分,后半部分是:“但是…潘爷我喜欢呐!骁武军每年分配的军费最多,吃的最好,干事儿最少。有酒有肉,还都管够儿,没病没灾儿,活胜天仙儿……”
说完极其妩媚yindang的冲着四周一圈子人猥琐一笑,从那酒后迷蒙模糊的双眼中放出了一股极其猛烈的电流,直电的众人浑身麻酥,暴口齐出:
“卧槽!“
一顿山吃海喝后,潘胖子顺理成章的打入到骁武军内部,然后便开始稳扎稳打的铸就起风生水起,名声大震的丰功伟绩。
如同匪军出身的潘明因为身处要地,占据天时地利,所以身上肥膘是日渐丰厚,军中皆知这个日久生胖的潘明肯定没少私扣军饷,克扣军需,让得这潘胖子的名号也算是在骁武军中渐渐叫开了。
入军一年,因明目张胆克扣副领军美酒一坛,被罚禁闭。
入军一年又三月,因死性不改,多次引诱众军半夜偷酒,导致次日皇城空虚无守,被罚禁闭两月,剥夺职务,军杖六十。
一年又六月,因私自出营,忘记时间,夜宿城外一夜,王统闻之,踹其两脚。
一年又八月,……
两年又一月,……
……
……
四年又五月,随领将王统出征作战,因未杀一人,凭装死完成任务,被王统下令沙场裸奔十圈。
四年又十一月,领令前去查探敌情,虽最终完成任务,但在途中被抓,丢尽了骁武军一切脸面,才逃出生天,被罚徒步奔回皇城。
五年又六月,军中大比,因在刀上动了手脚,导致自身火速进阶,最终查出,官阶一撸到底,一切从头开始。
七年又十一月,因试图轻薄王统亲妹,被扇了一巴掌后踹进了大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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