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大力金刚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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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怕我们天熊寨,你本来打算要和我们天熊寨和平相处,你这话有人信吗?
你这么说话的时候,有没有摸着自己的良心,确定自己不是胡说八道呢?
罗平看着一脸无辜的林庸,真想一巴掌甩在这厮的脸上,你这得了便宜再卖乖,岂不是太无耻!
不,说他无耻都是仁慈,这家伙真是太心狠手辣了!明明长着一副蛇蝎心肠,还装成一个小嫩雏儿,太可恶了。
杀了这么多人,还都是被逼的,但凡你稍微展现一下自己的实力,我们天熊寨一定会第一时间臣服的,哪里犯得着你将整个天熊寨都灭了?
“大人说得对,我们做事太不讲究,这才惹怒了大人,还请大人饶我一命,小的必定感恩戴德,以后也会对大人忠心不二。”罗平眼睁睁的看着林庸向自己走来,赶忙求饶道。
虽然这么说,让他的良心发疼,可是没有办法啊,不这样说,那就是死路一条。
林庸看着罗平,好一会才道:“你确定你不是想要忍辱负重,以后再找机会杀了我吗?”
罗平可以对天起誓,他真的没有这样想。
他现在所想的只有一点,那就是保住自己的性命,至于报仇,他至少现在没有这种奢望。
“大人,小人一颗真心,苍天可鉴,我是真心要投靠您的!”
“饶你不死容易,可是,谁又能保证你永远对我死心塌地呢?”林庸看着罗平,想着温平侯的事情。
这个世界很可怕,自己已经做得天衣无缝了,但还是因为没有保护好温平侯,还是被发配到了这天琅镇。
现在自己杀了天熊寨的四个当家,将整个天熊寨都给灭了,这口气,这位四寨主怎么可能咽得下?
罗平一看林庸不语,以为希望来了,“大人,我可以对天发誓,您还可以制造一种毒药,这样就可以保证属下忠心不二……”
就在罗平极力表态的时候,林庸手中的长刀一挥,罗平只觉得眼前一黑,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你又没有那么大的使用价值,犯得着这么浪费时间吗?”
剿灭了天熊寨,林庸自然不会客气,他很是熟练的在五位寨主和那些小喽啰的尸首上翻看起来。
也就是一刻钟的功夫,一堆用于储存物品的鹿皮口袋,就堆积在了林庸面前。
这些鹿皮口袋大小不一,有的很精致,有的却是粗糙不堪,一副随时准备扔掉的模样。
林庸率先打开了那属于大寨主的口袋,就见里面足足有三十多块大小不一的灵石。
在看到这些灵石的时候,林庸的眼前一亮,可是,又仔细看了一眼,心里就有些失望。
一块三品灵石,五块二品灵石,二十七块一品灵石!
一品灵石,现在这一品灵石,对自己还有什么用处。为什么三品灵石这么少,还天熊寨的大寨主呢!
如果那位大寨主在天有灵,知道林庸如此嫌弃自己,他一定会忍不住爬起来,告诉林庸得到一块三品灵石,究竟有多么的艰难。
可惜他已经死了,难以告诉林庸这些灵石,还是他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
不是他不努力,而是这天琅镇太穷了。
除了灵石,这位大寨主的身上,还有几瓶丹药,以及一本写着飞鹰九扑的身法。
这位大寨主竟然精通身法,自己怎么没有看出来!林庸想到自己和这位大寨主交手的情形,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位大寨主实在是太谦逊了,他的武技,自己竟然没有看出来。
在轻轻的摇头之后,林庸就接着翻看而那二寨主的皮口袋。这二寨主的皮口袋倒是给了林庸一个不小的惊喜,三块三品灵石,十块二品灵石,九块一品灵石。
啧啧,就凭这理财手段,林庸觉得二寨主实在是个人物,比大寨主强的实在是太多了。
不过这位二寨主的口袋中,并没有什么功法秘籍,甚至丹药也很少,很显然这位,并不是以武技见长。
对于天熊寨这些寨主的财货,林庸已经不抱暴富的希望,可是当他翻开三寨主的口袋,他才发现什么叫穷。
三寨主的鹿皮口袋,只有两块一品灵石。
对于灵石有着巨大需求的林庸,看着这两块好像在嘲笑自己的一品灵石,实在是无比的纠结。
怎么会是这样呢?怎么可能这样穷,你好歹是三寨主,你怎么就不和二寨主学学呢?
除了这两块灵石,林庸在三寨主的口袋中,还发现了两本书,不,应该说是一本秘籍、一本日记以及一个用蜜蜡封死的,看上去无比古朴的玉瓶。
秘籍写的是金刚横炼法,而那玉瓶则用一种古朴至极的文字,写着大力金刚丸!
大力金刚丸,这名字听起来,真的是烂大街啊!
林庸随手将灵石聚集在一起,然后又开始查看其它鹿皮口袋,一刻钟之后,林庸终于清理好了自己的所得。
“三品灵石五块,二品灵石十七块,一品灵石一百零二块,银子三千两,秘籍三本,日记一本,丹药若干……”
这等收获,让林庸有一种俺王老五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钱的感觉,他看着那一片狼藉的天熊寨,觉得这等的生意,以后还是可以做一下的。
心满意足的林庸,在天熊寨仔细搜寻了一番后,没有发现什么大额财务后,就在天熊寨放了一把火。
完成了这一切,林庸就带着自己的战利品返回了天琅镇。虽然这天熊寨的五个当家和大部分喽啰都已经让自己斩杀,但说不定天熊寨还有什么好友。
自己逗留在这里,万一被人家好友打上门来,那岂不是太过危险。
半个时辰之后,竺老伯就看着拿着个包裹回来的林庸。在林庸这位掌令使出去之后,他可是没少担心。
虽然这诛邪卫没有掌令使的时间也不少,他过的日子也照样滋润,可是有掌令使,就有人管自己的吃喝啊!
“大人,您没事吧?天熊寨的人,没有为难您吧!”
听着竺老伯那充满了关心的话,林庸摆手道:“天熊寨的诸位寨主都很好,听说我上任,让人给我送了一些土特产。”
说话间,林庸拍了拍自己背上的包裹道:“哎,他们真是太热情,不收礼物就不起来。”
竺老伯那褶子脸抽搐了一下,他在这边生活了多年,还是第一次听说,这天熊寨如此懂礼貌。
林庸没有理会满脸疑惑的竺老伯,背着小包裹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此时这包裹中,除了银子就是几件秘籍,那些灵石,早就让林庸给纳入了自己的对话框中。
看着林庸离去的身影,竺老伯摇了摇头,他突然深刻的意识到,这位林庸大人,恐怕不是一个简单人物。
林庸可不管竺老伯怎么想,回到住处之后,他并没有立即翻看飞鹰九扑等秘籍,而是先将那三寨主的笔记拿了出来。
看这笔记,对林庸来说纯粹就是休闲。
翻开第一页,就见上面用稚嫩的字迹写着一行字:“师傅说我脑子笨,重要的事情最好记在本子上,我觉得师傅说得对,就自己做了一个本子,玄壮!”
玄壮,这三寨主叫玄壮,这名字还真是挺般配。
林庸的兴趣,一下子增长了不少,他快速的翻看起来,发现这日记还挺有意思。
金刚寺的和尚,这金刚寺好似挺有名!林庸揉了揉自己的脑袋,却想不起来自己在什么地方听说过金刚寺。
“明天要劈柴三百斤,不要忘了!”
“今天修炼金刚横炼,呜呜,这东西修炼起来真的挺疼的,但是我觉得我还能坚持。”
“跟师傅下山,帮师兄买……”
一目十行的,林庸就翻看了大半,里面基本上都是一个小和尚的日常。看着这里面的记载,林庸想到那死去的三当家,他很难将这两个人联系在一起。
“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进镇魔堂,明明我的武技更高!”
“进不来镇魔堂,我以后就只有当一个普通的杂役和尚,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
“听师兄说,摩诃堂中供奉着祖师当年留下的神药,吃下去就能够肉身大成!”
“我一定要吃了那神药,哪怕不留在金刚寺,我也要成为人上人!”
“啊啊啊,我要疯了,金刚大力丸竟然要配地蛟神象精血服用才行,这让我往哪里寻找地蛟!”
“怪不得这神药如此多年来,都没有人服用呢!”
“在十万大山内,好像有地蛟神象,看来,我要进十万大山一趟,只要能找到地蛟神象精血,我就能将金刚锻体修炼到大成。”
“发现了地蛟,差点死在它手中,太强大了,我……我怎么想要它们的精血,我真的是疯了!”
“看来我一辈子,只能当一个三寨主,神象好似比地蛟还强大,它的吼声实在是太响了,我承受不住。”
“不过就算是得不到它们的精血,也要将它们的位置记住,以后说不定有机会。”
“我快记不得我叫玄壮了!”
你怕我们天熊寨,你本来打算要和我们天熊寨和平相处,你这话有人信吗?
你这么说话的时候,有没有摸着自己的良心,确定自己不是胡说八道呢?
罗平看着一脸无辜的林庸,真想一巴掌甩在这厮的脸上,你这得了便宜再卖乖,岂不是太无耻!
不,说他无耻都是仁慈,这家伙真是太心狠手辣了!明明长着一副蛇蝎心肠,还装成一个小嫩雏儿,太可恶了。
杀了这么多人,还都是被逼的,但凡你稍微展现一下自己的实力,我们天熊寨一定会第一时间臣服的,哪里犯得着你将整个天熊寨都灭了?
“大人说得对,我们做事太不讲究,这才惹怒了大人,还请大人饶我一命,小的必定感恩戴德,以后也会对大人忠心不二。”罗平眼睁睁的看着林庸向自己走来,赶忙求饶道。
虽然这么说,让他的良心发疼,可是没有办法啊,不这样说,那就是死路一条。
林庸看着罗平,好一会才道:“你确定你不是想要忍辱负重,以后再找机会杀了我吗?”
罗平可以对天起誓,他真的没有这样想。
他现在所想的只有一点,那就是保住自己的性命,至于报仇,他至少现在没有这种奢望。
“大人,小人一颗真心,苍天可鉴,我是真心要投靠您的!”
“饶你不死容易,可是,谁又能保证你永远对我死心塌地呢?”林庸看着罗平,想着温平侯的事情。
这个世界很可怕,自己已经做得天衣无缝了,但还是因为没有保护好温平侯,还是被发配到了这天琅镇。
现在自己杀了天熊寨的四个当家,将整个天熊寨都给灭了,这口气,这位四寨主怎么可能咽得下?
罗平一看林庸不语,以为希望来了,“大人,我可以对天发誓,您还可以制造一种毒药,这样就可以保证属下忠心不二……”
就在罗平极力表态的时候,林庸手中的长刀一挥,罗平只觉得眼前一黑,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你又没有那么大的使用价值,犯得着这么浪费时间吗?”
剿灭了天熊寨,林庸自然不会客气,他很是熟练的在五位寨主和那些小喽啰的尸首上翻看起来。
也就是一刻钟的功夫,一堆用于储存物品的鹿皮口袋,就堆积在了林庸面前。
这些鹿皮口袋大小不一,有的很精致,有的却是粗糙不堪,一副随时准备扔掉的模样。
林庸率先打开了那属于大寨主的口袋,就见里面足足有三十多块大小不一的灵石。
在看到这些灵石的时候,林庸的眼前一亮,可是,又仔细看了一眼,心里就有些失望。
一块三品灵石,五块二品灵石,二十七块一品灵石!
一品灵石,现在这一品灵石,对自己还有什么用处。为什么三品灵石这么少,还天熊寨的大寨主呢!
如果那位大寨主在天有灵,知道林庸如此嫌弃自己,他一定会忍不住爬起来,告诉林庸得到一块三品灵石,究竟有多么的艰难。
可惜他已经死了,难以告诉林庸这些灵石,还是他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
不是他不努力,而是这天琅镇太穷了。
除了灵石,这位大寨主的身上,还有几瓶丹药,以及一本写着飞鹰九扑的身法。
这位大寨主竟然精通身法,自己怎么没有看出来!林庸想到自己和这位大寨主交手的情形,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位大寨主实在是太谦逊了,他的武技,自己竟然没有看出来。
在轻轻的摇头之后,林庸就接着翻看而那二寨主的皮口袋。这二寨主的皮口袋倒是给了林庸一个不小的惊喜,三块三品灵石,十块二品灵石,九块一品灵石。
啧啧,就凭这理财手段,林庸觉得二寨主实在是个人物,比大寨主强的实在是太多了。
不过这位二寨主的口袋中,并没有什么功法秘籍,甚至丹药也很少,很显然这位,并不是以武技见长。
对于天熊寨这些寨主的财货,林庸已经不抱暴富的希望,可是当他翻开三寨主的口袋,他才发现什么叫穷。
三寨主的鹿皮口袋,只有两块一品灵石。
对于灵石有着巨大需求的林庸,看着这两块好像在嘲笑自己的一品灵石,实在是无比的纠结。
怎么会是这样呢?怎么可能这样穷,你好歹是三寨主,你怎么就不和二寨主学学呢?
除了这两块灵石,林庸在三寨主的口袋中,还发现了两本书,不,应该说是一本秘籍、一本日记以及一个用蜜蜡封死的,看上去无比古朴的玉瓶。
秘籍写的是金刚横炼法,而那玉瓶则用一种古朴至极的文字,写着大力金刚丸!
大力金刚丸,这名字听起来,真的是烂大街啊!
林庸随手将灵石聚集在一起,然后又开始查看其它鹿皮口袋,一刻钟之后,林庸终于清理好了自己的所得。
“三品灵石五块,二品灵石十七块,一品灵石一百零二块,银子三千两,秘籍三本,日记一本,丹药若干……”
这等收获,让林庸有一种俺王老五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钱的感觉,他看着那一片狼藉的天熊寨,觉得这等的生意,以后还是可以做一下的。
心满意足的林庸,在天熊寨仔细搜寻了一番后,没有发现什么大额财务后,就在天熊寨放了一把火。
完成了这一切,林庸就带着自己的战利品返回了天琅镇。虽然这天熊寨的五个当家和大部分喽啰都已经让自己斩杀,但说不定天熊寨还有什么好友。
自己逗留在这里,万一被人家好友打上门来,那岂不是太过危险。
半个时辰之后,竺老伯就看着拿着个包裹回来的林庸。在林庸这位掌令使出去之后,他可是没少担心。
虽然这诛邪卫没有掌令使的时间也不少,他过的日子也照样滋润,可是有掌令使,就有人管自己的吃喝啊!
“大人,您没事吧?天熊寨的人,没有为难您吧!”
听着竺老伯那充满了关心的话,林庸摆手道:“天熊寨的诸位寨主都很好,听说我上任,让人给我送了一些土特产。”
说话间,林庸拍了拍自己背上的包裹道:“哎,他们真是太热情,不收礼物就不起来。”
竺老伯那褶子脸抽搐了一下,他在这边生活了多年,还是第一次听说,这天熊寨如此懂礼貌。
林庸没有理会满脸疑惑的竺老伯,背着小包裹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此时这包裹中,除了银子就是几件秘籍,那些灵石,早就让林庸给纳入了自己的对话框中。
看着林庸离去的身影,竺老伯摇了摇头,他突然深刻的意识到,这位林庸大人,恐怕不是一个简单人物。
林庸可不管竺老伯怎么想,回到住处之后,他并没有立即翻看飞鹰九扑等秘籍,而是先将那三寨主的笔记拿了出来。
看这笔记,对林庸来说纯粹就是休闲。
翻开第一页,就见上面用稚嫩的字迹写着一行字:“师傅说我脑子笨,重要的事情最好记在本子上,我觉得师傅说得对,就自己做了一个本子,玄壮!”
玄壮,这三寨主叫玄壮,这名字还真是挺般配。
林庸的兴趣,一下子增长了不少,他快速的翻看起来,发现这日记还挺有意思。
金刚寺的和尚,这金刚寺好似挺有名!林庸揉了揉自己的脑袋,却想不起来自己在什么地方听说过金刚寺。
“明天要劈柴三百斤,不要忘了!”
“今天修炼金刚横炼,呜呜,这东西修炼起来真的挺疼的,但是我觉得我还能坚持。”
“跟师傅下山,帮师兄买……”
一目十行的,林庸就翻看了大半,里面基本上都是一个小和尚的日常。看着这里面的记载,林庸想到那死去的三当家,他很难将这两个人联系在一起。
“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进镇魔堂,明明我的武技更高!”
“进不来镇魔堂,我以后就只有当一个普通的杂役和尚,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
“听师兄说,摩诃堂中供奉着祖师当年留下的神药,吃下去就能够肉身大成!”
“我一定要吃了那神药,哪怕不留在金刚寺,我也要成为人上人!”
“啊啊啊,我要疯了,金刚大力丸竟然要配地蛟神象精血服用才行,这让我往哪里寻找地蛟!”
“怪不得这神药如此多年来,都没有人服用呢!”
“在十万大山内,好像有地蛟神象,看来,我要进十万大山一趟,只要能找到地蛟神象精血,我就能将金刚锻体修炼到大成。”
“发现了地蛟,差点死在它手中,太强大了,我……我怎么想要它们的精血,我真的是疯了!”
“看来我一辈子,只能当一个三寨主,神象好似比地蛟还强大,它的吼声实在是太响了,我承受不住。”
“不过就算是得不到它们的精血,也要将它们的位置记住,以后说不定有机会。”
“我快记不得我叫玄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