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四章悲哀的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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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克!”
剩下的两名保镖见状不由大怒,但他们刚刚见识了这位邋遢老者的身手,自然不敢托大,于是双双掏出藏在西装内衬口袋的手枪。
银白色枪身,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扎眼。没想到两位保镖掏出来的竟然是两把沙漠之鹰。
咔嚓!
两人同时拉动枪栓,两把黑洞洞的枪口同时锁定了邋遢老者的要害。
“别。别。别开枪。是自己人,自己人。”华叔看清楚邋遢老者的模样后,慌忙的对着刘晓君摆手。
“自己人?”刘晓君瞥了两名保镖一眼。
两人迅速的收回枪,却双眼警惕的盯着邋遢老者,并用自己的身体挡在了刘晓君的面前。
“是!是自己人。”华叔有些激动,他指了指邋遢老者,对着刘晓君说道:“晓君少爷,你不认识这个人了吗?再仔细看看。”
刘晓君细细的看了邋遢老者一眼,此人身材高大,四肢健壮有力,一双眸子却显得暗淡无光,花白的胡须和头发几乎遮住了半边脏兮兮的脸庞,来回看了几遍之后,似乎的确有点眼熟。
“他曾是老家主的贴身保镖,刘蒙啊。”华叔马上说道。
“影子刀客刘蒙。”刘晓君的眸子骤然一亮,他欣喜的看了邋遢老者一眼,果然是那个从自己记事起,就一直跟随在父亲刘远林身边的高手刘蒙。
“对。就是他。”华叔应道。
“蒙叔。原来是你。”刘晓君上下打量着刘蒙。这位影子刀客的厉害,是他从小就听说过的,在整个刘家古武者以下的水平,没人能打得过这位袖中暗藏软剑的男子。
“对不起,蒙叔。刚才冒犯了。还请蒙叔多多担待。”刘晓君朝着刘蒙屈身抱拳。对于这种武力值极高的人物,自然值得刘晓君如此的礼待。如果这次回来,能够得到刘蒙的帮助,对他来说,将会是非常大的助力。
“走开。别打扰我家林爷休息。”邋遢老者似乎并不领情,他推开挡在他身前的保镖,走到刘远林的墓碑前一脚踢飞了刘晓君放在这里的花束。
刘晓君皱了皱眉头,大声道:“蒙叔。我是晓君啊。你忘了我吗?小时候您经常把我顶在头上玩耍的啊,您还给我取外号,叫爱哭的鼻涕虫。”
邋遢老者却是置若未闻,只见他扑的一下跪倒在地上,用自己的裤子和衣服,将墓碑前的一块水泥地擦的干干净净。行为举止看起来似乎有些疯癫。
“林爷。林爷。你一般在午后都要吃一些水果点心,才能睡个安稳的午觉。我在林子里给您摘了几枚新鲜的果子。您尝尝看。”邋遢老者嘿嘿一笑,一脸认真的从脏兮兮的口袋里掏出两颗苹果,放在了刘远林的墓碑前。
“晓君少爷,别叫了。他不可能认出你来了。”华叔长叹一声,惋惜的摇了摇头,说道:“老家主身边,唯有刘蒙是真忠心。”
“到底怎么回事?”刘晓君忙追问道。
“他脑部被人重创。现在已经是疯人一个了。”华叔叹息道。
“蒙叔的功夫这么厉害,谁有本事伤得了他?”刘晓君迷惑道。
“宗祠的人,据说那人是刘蒙的同父胞兄。我听说,那人原本是要对刘蒙下杀手的,可碍于兄弟之情,最终留了他一命,却一拳震坏了他的部分脑神经,让他成了个彻底的疯傻之人。”华叔解释道。
原来,刘蒙和刘幸的那一战中,刘幸终究没有对这个胞弟下死手,而是一拳打在他的头部,将他打成了一个傻子。或许,对于刘幸来说,心里总是过不了手足相杀的那道坎。
“林爷,你为何不吃?这可是我跑了好远,才弄到的。”刘蒙双眼迷蒙的看着墓碑,他抓了抓脑袋,又看了一眼地上的苹果,突然恍然道:“哦,原来是我忘了削皮。抱歉,抱歉。”
刘蒙呵呵一笑,右手猛的一甩,一把亮闪闪,却有些残缺的软剑瞬间从他的袖间弹了出来。
刷刷刷。
剑光挥舞,不到十秒的时间,一枚削好皮的苹果便出现在刘蒙的手里。刘蒙虽然有些疯傻,但手上的功夫却仍然精湛。
“呵呵。林爷,请慢用。”刘蒙递出苹果。
“治不好吗?”刘晓君蹙眉道,并指了指脑门。
“治不好了。”华叔摇头说道:“远东和志远两位老总,曾经请来燕京最好的脑科专家团会诊,都说无能为力。”
“哎。可惜了,一身好本事。”刘晓君遗憾的摇了摇头。
“是啊。刘蒙对老家主的忠心,实乃少见啊。即便是疯了傻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却仍然记得给老家主尽忠。”华叔同情的看着刘蒙,他摸了摸口袋,想掏出一些钱塞给刘蒙,却发现身边的刘晓君不知道何时摸出一把亮闪闪的手枪。
“尽忠,有很多种方法。”刘晓君的脸色恢复了之前的冷傲。他缓缓的将一支消音器旋到手枪上。
咔嚓。
刘晓君面无表情的拉栓上膛。一股令人心惊的寒意顿时从他身上散发而出。
华叔的心里冷不丁的咯噔一跳。这家伙不会是要......
哔!
华叔的心脏猛的一缩,还没反应过来,却见一朵瑰丽的血花在刘蒙的后颈处绽放开来,显得格外的刺眼与血腥。
扑!
“林......爷......吃......”刘蒙扑倒在墓碑前,伸出手来,强忍着最后一口气摸了摸墓碑,才沉沉的闭上了眼,再也没有醒来。
咚咚咚。
拿在刘蒙手中的削好皮的苹果,却是沾满了鲜血,在地上滚了一圈之后,落在了刘晓君的脚下。
“一只不能保护主人的狗,活着也没什么意义了,不然让他早点下去和主人团聚。免得老头子在下面觉得孤单。”刘晓君冷冷的丢下一句话,面色狠戾的一脚踩碎了血迹斑斑的苹果,大步的朝着陵园大门走去。
咕噜!
华叔的背脊骨莫名的一阵发凉,他的双腿一软,差点栽倒在地上。
刘蒙几乎是跟了刘远林大半辈子,为其立下了不少汗马功劳,其忠心在整个刘氏家族是人人皆知的。华叔没想到的是,刘蒙没有死在宗祠的人手里,到头来居然死在刘远林的儿子手里。简直是悲哀又悲惨!
华叔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心理承受能力,很快,他便调整好了情绪,神色复杂的看了一眼死在血泊里的刘蒙,摇了摇头,朝着刘晓君追了过去。
这一次,华叔的脚步不再像之前那般急促,而是缓慢了许多......
“法克!”
剩下的两名保镖见状不由大怒,但他们刚刚见识了这位邋遢老者的身手,自然不敢托大,于是双双掏出藏在西装内衬口袋的手枪。
银白色枪身,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扎眼。没想到两位保镖掏出来的竟然是两把沙漠之鹰。
咔嚓!
两人同时拉动枪栓,两把黑洞洞的枪口同时锁定了邋遢老者的要害。
“别。别。别开枪。是自己人,自己人。”华叔看清楚邋遢老者的模样后,慌忙的对着刘晓君摆手。
“自己人?”刘晓君瞥了两名保镖一眼。
两人迅速的收回枪,却双眼警惕的盯着邋遢老者,并用自己的身体挡在了刘晓君的面前。
“是!是自己人。”华叔有些激动,他指了指邋遢老者,对着刘晓君说道:“晓君少爷,你不认识这个人了吗?再仔细看看。”
刘晓君细细的看了邋遢老者一眼,此人身材高大,四肢健壮有力,一双眸子却显得暗淡无光,花白的胡须和头发几乎遮住了半边脏兮兮的脸庞,来回看了几遍之后,似乎的确有点眼熟。
“他曾是老家主的贴身保镖,刘蒙啊。”华叔马上说道。
“影子刀客刘蒙。”刘晓君的眸子骤然一亮,他欣喜的看了邋遢老者一眼,果然是那个从自己记事起,就一直跟随在父亲刘远林身边的高手刘蒙。
“对。就是他。”华叔应道。
“蒙叔。原来是你。”刘晓君上下打量着刘蒙。这位影子刀客的厉害,是他从小就听说过的,在整个刘家古武者以下的水平,没人能打得过这位袖中暗藏软剑的男子。
“对不起,蒙叔。刚才冒犯了。还请蒙叔多多担待。”刘晓君朝着刘蒙屈身抱拳。对于这种武力值极高的人物,自然值得刘晓君如此的礼待。如果这次回来,能够得到刘蒙的帮助,对他来说,将会是非常大的助力。
“走开。别打扰我家林爷休息。”邋遢老者似乎并不领情,他推开挡在他身前的保镖,走到刘远林的墓碑前一脚踢飞了刘晓君放在这里的花束。
刘晓君皱了皱眉头,大声道:“蒙叔。我是晓君啊。你忘了我吗?小时候您经常把我顶在头上玩耍的啊,您还给我取外号,叫爱哭的鼻涕虫。”
邋遢老者却是置若未闻,只见他扑的一下跪倒在地上,用自己的裤子和衣服,将墓碑前的一块水泥地擦的干干净净。行为举止看起来似乎有些疯癫。
“林爷。林爷。你一般在午后都要吃一些水果点心,才能睡个安稳的午觉。我在林子里给您摘了几枚新鲜的果子。您尝尝看。”邋遢老者嘿嘿一笑,一脸认真的从脏兮兮的口袋里掏出两颗苹果,放在了刘远林的墓碑前。
“晓君少爷,别叫了。他不可能认出你来了。”华叔长叹一声,惋惜的摇了摇头,说道:“老家主身边,唯有刘蒙是真忠心。”
“到底怎么回事?”刘晓君忙追问道。
“他脑部被人重创。现在已经是疯人一个了。”华叔叹息道。
“蒙叔的功夫这么厉害,谁有本事伤得了他?”刘晓君迷惑道。
“宗祠的人,据说那人是刘蒙的同父胞兄。我听说,那人原本是要对刘蒙下杀手的,可碍于兄弟之情,最终留了他一命,却一拳震坏了他的部分脑神经,让他成了个彻底的疯傻之人。”华叔解释道。
原来,刘蒙和刘幸的那一战中,刘幸终究没有对这个胞弟下死手,而是一拳打在他的头部,将他打成了一个傻子。或许,对于刘幸来说,心里总是过不了手足相杀的那道坎。
“林爷,你为何不吃?这可是我跑了好远,才弄到的。”刘蒙双眼迷蒙的看着墓碑,他抓了抓脑袋,又看了一眼地上的苹果,突然恍然道:“哦,原来是我忘了削皮。抱歉,抱歉。”
刘蒙呵呵一笑,右手猛的一甩,一把亮闪闪,却有些残缺的软剑瞬间从他的袖间弹了出来。
刷刷刷。
剑光挥舞,不到十秒的时间,一枚削好皮的苹果便出现在刘蒙的手里。刘蒙虽然有些疯傻,但手上的功夫却仍然精湛。
“呵呵。林爷,请慢用。”刘蒙递出苹果。
“治不好吗?”刘晓君蹙眉道,并指了指脑门。
“治不好了。”华叔摇头说道:“远东和志远两位老总,曾经请来燕京最好的脑科专家团会诊,都说无能为力。”
“哎。可惜了,一身好本事。”刘晓君遗憾的摇了摇头。
“是啊。刘蒙对老家主的忠心,实乃少见啊。即便是疯了傻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却仍然记得给老家主尽忠。”华叔同情的看着刘蒙,他摸了摸口袋,想掏出一些钱塞给刘蒙,却发现身边的刘晓君不知道何时摸出一把亮闪闪的手枪。
“尽忠,有很多种方法。”刘晓君的脸色恢复了之前的冷傲。他缓缓的将一支消音器旋到手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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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君面无表情的拉栓上膛。一股令人心惊的寒意顿时从他身上散发而出。
华叔的心里冷不丁的咯噔一跳。这家伙不会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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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叔的心脏猛的一缩,还没反应过来,却见一朵瑰丽的血花在刘蒙的后颈处绽放开来,显得格外的刺眼与血腥。
扑!
“林......爷......吃......”刘蒙扑倒在墓碑前,伸出手来,强忍着最后一口气摸了摸墓碑,才沉沉的闭上了眼,再也没有醒来。
咚咚咚。
拿在刘蒙手中的削好皮的苹果,却是沾满了鲜血,在地上滚了一圈之后,落在了刘晓君的脚下。
“一只不能保护主人的狗,活着也没什么意义了,不然让他早点下去和主人团聚。免得老头子在下面觉得孤单。”刘晓君冷冷的丢下一句话,面色狠戾的一脚踩碎了血迹斑斑的苹果,大步的朝着陵园大门走去。
咕噜!
华叔的背脊骨莫名的一阵发凉,他的双腿一软,差点栽倒在地上。
刘蒙几乎是跟了刘远林大半辈子,为其立下了不少汗马功劳,其忠心在整个刘氏家族是人人皆知的。华叔没想到的是,刘蒙没有死在宗祠的人手里,到头来居然死在刘远林的儿子手里。简直是悲哀又悲惨!
华叔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心理承受能力,很快,他便调整好了情绪,神色复杂的看了一眼死在血泊里的刘蒙,摇了摇头,朝着刘晓君追了过去。
这一次,华叔的脚步不再像之前那般急促,而是缓慢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