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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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猛地就是一个咯噔,江小绯手一抖,差点儿把笔刀掉地上——幸好反应有够快,脱手的那一瞬间赶忙兜住了才没有把刚买的笔刀摔了。
对的,没看错,江小绯手中拿着的,的确是她下午的时候在胡管事的刀具店里购买的办公防身笔刀,即可用来防身,还能在遇到其他笔没水的时候拿来救场,方便又实惠,才三十八块钱一支,不能更划算!
而且还是红色的哟,大吉大利的颜色,看着特别喜庆!
稳了稳心神,江小绯抬起头,冲着胡管事笑了笑,说道:“不是什么作业啦,我只是突然想起一些事情,怕忘了,就在笔记本上记一下。”
说着,江小绯装模作样低头的在笔记本上随便添了几个字,然后装作已经写完了,动作不疾不徐地合上笔记本,将之塞回包里。笔刀则是被江小绯揣在了身上顺手的地方。
“诶,现在的年轻人,不都喜欢用手机上的备忘录记事情吗?”见江小绯这会儿手上没事做了,胡管事饶有兴趣地说了一句。
“嗯,有些人是喜欢用手机备忘录做记录,不过我个人比较喜欢拿笔一笔一划地写在笔记本上。”江小绯随口回答道,“因为有些时候万一遇上手机没电,身边又没有充电宝之类的,就会很麻烦。”
还有一点江小绯没有说明的就是:相对于售价比较低廉的笔记本,手机被人偷、或者掉了的几率要大得多!因为没事儿谁会去偷一个不值钱的笔记本啊!
“说的也是。”胡管事点点头,对江小绯的观点表示赞同。
说来也是奇怪,胡管事这人,不仅仅是人长得凶,他本身的脾气也是比较凶悍的。除了在对特定的一部分人态度会比较和善之外,在面对其他人的时候,往往都是不假辞色,严厉得很!
这不,被他一个电话叫来的财务人员,进了门就跟鹌鹑似的缩在旁边,安静的做着事,除非必要基本上都不敢大声说话。
这会儿看着胡管事这么和颜悦色的跟江小绯讲话,一点儿凶巴巴都看不见,财务人员好悬没把自己眼珠子瞪出来!
天!这还是鼎鼎有名的“胡阎王”吗?撞邪了吧这是!
财务人员心里激动的呐喊着,一不小心面上带了点出来,然后被迅速察觉到的胡管事冷冷地看了一眼,立时吓得他手一抖,笔掉了。
这回是真的笔掉了!
掉落在地上的笔,那么恰好的就滚到了江小绯的脚边。
本着助人为乐的良好精神,江小绯弯下腰顺手一捞,将笔捡起来,递还给那个财务人员。
“你的笔。”
“谢、谢谢。”财务人员先是看了看胡管事,见对方没有再看着自己了,这才松了口气,伸出还略有些颤抖着的手接过笔,嘴里含混不清地说了句感谢的话。
那声音小得,让江小绯差点儿没听清!
看他这幅唯唯诺诺的样儿,不明情况的江小绯还以为这人胆子天生就这么小,声音也小,性格这么腼腆,还纳闷他是怎么跑到这儿来做事的呢!
“莫非,是人不可貌相?在他胆小腼腆的表象之下,藏着的,很可能是一颗比天还要大的胆子?不然怎么会跑这儿来做事,一般人也不能够呀!”江小绯胡思乱想着,眼神往财务人员身上瞟。
“咳咳。”胡管事清了清嗓子,把江小绯的注意力从财务人员身上拉了过去。
“咚咚咚。”敲门声突然响起,又把江小绯的注意力从胡管事身上拉了过去。
胡管事:“……”
“谁?”胡管事粗声粗气道,态度比对江小绯时差多了!
“涵哥,是我呀,后勤部的小王,给您送茶叶来了。”一个略谄媚的声音自门外响起。
“进来。”胡管事没好气地说道。
“哎!”门外的人应道,推门进来。
这说话的声音口气略熟啊,江小绯抬头一看,哟,熟人!
就是那个爱跟人吹嘘自己是混黑人员,曾经有多么多么了不起、多么多么威风,却死活不敢出安全区一步,只能在安全区里卖卖苦力,勉强混个半饱度日的中年男人。
江小绯能知道这个地下交易所,那还是拜他所赐呢!
“原来只是个后勤人员呀!呵呵。”江小绯窃笑,眼神亮亮的特别显精神,“就知道他以前说的一大半都是吹的!”
只见王大富手里捧着一罐子茶叶走了进来,先是请胡管事看了看东西,然后按照他的吩咐把茶叶罐放在了旁边的架子上,还特别殷勤的拿手抚了抚架子上的些许灰尘。
“那,涵哥,我这就回去了。”王大富点头哈腰地说着,把自己的地位摆得非常低。
胡管事没跟他说话,只是摆了摆手。王大富见了,特别识趣的离开了。
人来了又走,除了房间里多了一罐茶叶之外,没留下多余的痕迹——
不对!
江小绯突然想起来,王大富在跟人吹牛聊天的时候,有提到过他以前有个叫“胡涵”的手下,脸上一道长长的疤,身手了得,人特别能干。若不是末世的前一天喝多了酒酒精中毒被送医院,然后被陷在人口密集的医院里没能出来,他王大富也就不用混得那么惨了!
江小绯将视线投向胡管事。
胡管事,姓“胡”。王大富叫他“涵哥”,名字里有个“涵”字。脸上一道长长的疤,身手了得。没错,就是他了!倒霉死在了医院里的“胡涵”!
“王大富还真能吹。”这是江小绯脑中出现的第一个念头,“仗着人家已经挂了不能当面反驳,居然把他说成是自己的小弟!啧啧,这脸皮也真是够厚的!”
第二个念头是:“可怜的人,要不是因为酒精中毒不得不住在医院,就算是没有激发出异能,凭着他的身手能力,也应该能过得不错吧!真是可惜了!要是能活下来,得杀多少丧尸呀!”
“这人挺好的,还是给他提个醒儿,叫他少喝点儿酒,免得喝大了酒精中毒送医院,就又得枉死在里面了。”这是江小绯的第三个念头。
心里猛地就是一个咯噔,江小绯手一抖,差点儿把笔刀掉地上——幸好反应有够快,脱手的那一瞬间赶忙兜住了才没有把刚买的笔刀摔了。
对的,没看错,江小绯手中拿着的,的确是她下午的时候在胡管事的刀具店里购买的办公防身笔刀,即可用来防身,还能在遇到其他笔没水的时候拿来救场,方便又实惠,才三十八块钱一支,不能更划算!
而且还是红色的哟,大吉大利的颜色,看着特别喜庆!
稳了稳心神,江小绯抬起头,冲着胡管事笑了笑,说道:“不是什么作业啦,我只是突然想起一些事情,怕忘了,就在笔记本上记一下。”
说着,江小绯装模作样低头的在笔记本上随便添了几个字,然后装作已经写完了,动作不疾不徐地合上笔记本,将之塞回包里。笔刀则是被江小绯揣在了身上顺手的地方。
“诶,现在的年轻人,不都喜欢用手机上的备忘录记事情吗?”见江小绯这会儿手上没事做了,胡管事饶有兴趣地说了一句。
“嗯,有些人是喜欢用手机备忘录做记录,不过我个人比较喜欢拿笔一笔一划地写在笔记本上。”江小绯随口回答道,“因为有些时候万一遇上手机没电,身边又没有充电宝之类的,就会很麻烦。”
还有一点江小绯没有说明的就是:相对于售价比较低廉的笔记本,手机被人偷、或者掉了的几率要大得多!因为没事儿谁会去偷一个不值钱的笔记本啊!
“说的也是。”胡管事点点头,对江小绯的观点表示赞同。
说来也是奇怪,胡管事这人,不仅仅是人长得凶,他本身的脾气也是比较凶悍的。除了在对特定的一部分人态度会比较和善之外,在面对其他人的时候,往往都是不假辞色,严厉得很!
这不,被他一个电话叫来的财务人员,进了门就跟鹌鹑似的缩在旁边,安静的做着事,除非必要基本上都不敢大声说话。
这会儿看着胡管事这么和颜悦色的跟江小绯讲话,一点儿凶巴巴都看不见,财务人员好悬没把自己眼珠子瞪出来!
天!这还是鼎鼎有名的“胡阎王”吗?撞邪了吧这是!
财务人员心里激动的呐喊着,一不小心面上带了点出来,然后被迅速察觉到的胡管事冷冷地看了一眼,立时吓得他手一抖,笔掉了。
这回是真的笔掉了!
掉落在地上的笔,那么恰好的就滚到了江小绯的脚边。
本着助人为乐的良好精神,江小绯弯下腰顺手一捞,将笔捡起来,递还给那个财务人员。
“你的笔。”
“谢、谢谢。”财务人员先是看了看胡管事,见对方没有再看着自己了,这才松了口气,伸出还略有些颤抖着的手接过笔,嘴里含混不清地说了句感谢的话。
那声音小得,让江小绯差点儿没听清!
看他这幅唯唯诺诺的样儿,不明情况的江小绯还以为这人胆子天生就这么小,声音也小,性格这么腼腆,还纳闷他是怎么跑到这儿来做事的呢!
“莫非,是人不可貌相?在他胆小腼腆的表象之下,藏着的,很可能是一颗比天还要大的胆子?不然怎么会跑这儿来做事,一般人也不能够呀!”江小绯胡思乱想着,眼神往财务人员身上瞟。
“咳咳。”胡管事清了清嗓子,把江小绯的注意力从财务人员身上拉了过去。
“咚咚咚。”敲门声突然响起,又把江小绯的注意力从胡管事身上拉了过去。
胡管事:“……”
“谁?”胡管事粗声粗气道,态度比对江小绯时差多了!
“涵哥,是我呀,后勤部的小王,给您送茶叶来了。”一个略谄媚的声音自门外响起。
“进来。”胡管事没好气地说道。
“哎!”门外的人应道,推门进来。
这说话的声音口气略熟啊,江小绯抬头一看,哟,熟人!
就是那个爱跟人吹嘘自己是混黑人员,曾经有多么多么了不起、多么多么威风,却死活不敢出安全区一步,只能在安全区里卖卖苦力,勉强混个半饱度日的中年男人。
江小绯能知道这个地下交易所,那还是拜他所赐呢!
“原来只是个后勤人员呀!呵呵。”江小绯窃笑,眼神亮亮的特别显精神,“就知道他以前说的一大半都是吹的!”
只见王大富手里捧着一罐子茶叶走了进来,先是请胡管事看了看东西,然后按照他的吩咐把茶叶罐放在了旁边的架子上,还特别殷勤的拿手抚了抚架子上的些许灰尘。
“那,涵哥,我这就回去了。”王大富点头哈腰地说着,把自己的地位摆得非常低。
胡管事没跟他说话,只是摆了摆手。王大富见了,特别识趣的离开了。
人来了又走,除了房间里多了一罐茶叶之外,没留下多余的痕迹——
不对!
江小绯突然想起来,王大富在跟人吹牛聊天的时候,有提到过他以前有个叫“胡涵”的手下,脸上一道长长的疤,身手了得,人特别能干。若不是末世的前一天喝多了酒酒精中毒被送医院,然后被陷在人口密集的医院里没能出来,他王大富也就不用混得那么惨了!
江小绯将视线投向胡管事。
胡管事,姓“胡”。王大富叫他“涵哥”,名字里有个“涵”字。脸上一道长长的疤,身手了得。没错,就是他了!倒霉死在了医院里的“胡涵”!
“王大富还真能吹。”这是江小绯脑中出现的第一个念头,“仗着人家已经挂了不能当面反驳,居然把他说成是自己的小弟!啧啧,这脸皮也真是够厚的!”
第二个念头是:“可怜的人,要不是因为酒精中毒不得不住在医院,就算是没有激发出异能,凭着他的身手能力,也应该能过得不错吧!真是可惜了!要是能活下来,得杀多少丧尸呀!”
“这人挺好的,还是给他提个醒儿,叫他少喝点儿酒,免得喝大了酒精中毒送医院,就又得枉死在里面了。”这是江小绯的第三个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