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七章 吕将军,我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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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迎面徐徐。
吕布漫无目的的走着,脑海中泛起刚刚那些河内将军们的一言一行。
他们能有如此大的反应,也算是在情理之中。
好在吕布从一开始,就没指望这些光凭出身就甩他一大截的将军们纳头便拜,跟着他抛头颅洒热血,奋勇杀贼。
所以,即使在最后无人愿随时,吕布也只是哂然一笑,独自一人走出了营帐。
唯独在说严薇的时候,吕布的的确确是动了怒。
对吕布而言,薇娘便是这世间最好的女子。
别人说他吕布攀附严家,痴心妄想,他可以全当没有听见。
但要说严薇,就不行。
薇娘可以跟着自己患难共苦,住进农家小院,过粗茶淡饭的日子。
但吕布更想带着她,执子之手,一起看江山如画。
…………
晌午过后,似乎未隔多久,便望见天空中的那轮圆日,开始摇摇欲坠,往西渐沉。
又过了一个时辰,在绯红漫天的晚霞中,日落西山。
日落之时,也就是吕布同宋宪侯成所约定的时间。
营帐里的吕布放下手头书简,准备去看看两人完成得如何。
刚一起身,却看见帐帘被人掀开,两个被捆成粽子一样的人物径直跪倒在了吕布面前,将头重重磕在地面,齐声道:“宋宪(侯成)无能,有负将军之托,特来请罪。”
原本约定交付的一百架云梯,结果仅仅只完成了三十二架,攻城锤也只有四个,半数不到。
愧疚无比的两人觉得愧对吕布重托,不等吕布来问,就令人将自个儿绑了,前来向吕布请罪。
吕布知晓之后,也并未出言责备二人,反倒亲自上前将其身上的麻绳解开,在两人疑惑的目光中,缓缓说道:“这事不怪你们,毕竟只有一天时间,要完成一百架云梯,的确太过于强人所难。三十二架也不算少了,你俩起来吧。”
就在此时,帐帘再度被人掀开。
胡车儿火急火燎的跑了进来,见到吕布后,艰难的将口中唾沫咽下,双手杵着大腿膝盖处,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手往外边指着,上气不接下气的说着:“头儿,那些……那些河内士卒……他们……他们嚷嚷着,要回去。”
吕布脸色一僵,眼眸中的寒芒一闪而过,迈开步子就往外走。
帐内的其余三人,也赶紧跟了出去。
这一仗,河内军是绝对的主力,他们若是走了,那还怎么打。
营寨大门口,人头耸动,黑压压的一片。
河内军两万士卒裹着各自的军需物资,全部准备离营。
闻讯的魏木生领着三千骑和狼骑营堵在门外,同河内军对峙,不放任何一人通行。
双方开始争吵、推攘,空气中的火药味也越来越重。
头上缠着白色绷带的胡海站在人群之中,极为得意的笑着:吕布,你不是能打吗?我看你没了士卒,明天还怎么攻城!
剑拔弩张之际,一道气冲云霄的清朗声音从后面传来。
吕布站在演武场的高台上,目光扫过那些正往外涌的河内士卒,大声质问着:“你们能告诉我,为什么要走吗?是怕死?还是没有勇气与鲜卑人一战!”
门口的河内士卒们纷纷回头,望向那高台之上的青年将军。
吕布见士卒们的注意力全都聚集到了自己身上,遂又漫不经心的说了起来。
“曾经,有一只雄踞草原的民族,匈奴。”
“匈奴人厉害吗?很厉害。”
“有多厉害呢?我举两个简单的例子,大秦始皇帝遣十万士卒戍边,筑万里长城以御匈奴。高祖率三十万大汉儿郎北击匈奴,被困白登山七天七夜,屈辱求和。”
“然而就是这般凶残的匈奴人,却也被鲜卑人打得节节败退。最后不得不被迫西迁,曾经草原上的霸主,也因此一蹶不振。”
听到吕布说完这些,许多士卒已是心无斗志,纷纷叹息的说着:“唉,咱们肯定是打不过鲜卑人的,去了也是白白送死,还是走吧。”
一瞬间,整个军营里哀兵遍地。
混在人群里的胡海讥笑起来,“吕布啊吕布,你真是蠢得可以,你这样长他人志气,士卒们哪还有勇气去跟你打仗。除了一身蛮力,你脑子里装的全是浆糊吧。”
原先还准备添油加火一把的,如今看来,似乎没那个必要了。
“或许你们之中,有许多人都不认识我,这不重要。”
望着一众垂头丧气的河内士卒,吕布吸了口气,语气一如起初的平淡:“可你们知道鲜卑人是怎么说我们汉人的吗?狗要拿上武器,都比我们要强。”
嘲讽,天大的嘲讽。
所有在场的将士,沉默了。
他们攥紧了手中的拳头,心中不甘,可,又能怎样?
“难道我大汉儿郎就应该被人踩在脚底,践踏我们的尊严吗!”吕布陡然暴喝一声,毫无征兆,淡然的语气不在,如同一道惊雷,在每一个士卒的心间炸开。
随即,吕布又语速飞快的连问起来:“魏木生,平峰口之战,敌我实力如何?”
门口处的魏木生面色一正,朗声回道:“鲜卑人一千五百人,我军七十六,斩敌七百余。”
“陈卫,云中郡之战,敌我实力又如何?”
身后的亲卫统领站直了身板,昂首挺胸,大声应道:“郡城守军四千,我军两千不到,斩首两千,俘虏千余。”
“宋宪,雁门关一役,又如何?”
“鲜卑人十万,我军一千三百人。”
宋宪顿了口气,双目泛红,然后用尽生平最为洪亮的声音呐喊起来:“我军斩破敌将过百,斩杀士卒无数。”
这突变的画风,令河内士卒们始料不及,他们瞪大着眼珠像是听傻了一般,对他们而言,这些事迹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不知是谁高喊了一声,狼骑营。
便望见门口那些身披黑甲的莽汉们,一个个发了疯似得,激慨大吼:“无双披靡,无双披靡!”
声浪一波高过一波,每个狼骑营的士卒都在奋声大喊,他们愿意为了身后的那杆吕字旗,前赴后继。
因为,这是他们用生命和热血来守卫的荣耀。
吕布伸手做了个下压的手势,狼骑营的声音才渐渐小了下去。
此时的吕布,与其说是将军,倒更像是一位领袖。
他望着每一个士卒,语气斩钉截铁,“我说这些,并不是要证明,我吕奉先有多威风,有多了不起,而是要证明,鲜卑人从我们手中夺去的,我一定要亲手拿回来。”
“头儿说得没错,”曹性站了出来,接过话题:“我曹性以前是个地方祸害,痞子流氓。平日里只敢欺欺老百姓,听见鲜卑人入侵,我也是两腿都打摆子。”
“再看看现在,老子怕过谁?”
曹性撸起袖甲,指着营外:“你们看见狼骑营的装备武器,还有魏木生的三千兵骑没有?”
“你们肯定会纳闷儿,并州已经穷得叮当响了,咱们这些装备马匹哪儿来的啊?”
“还不是老子们从鲜卑人手里抢来的,鲜卑人是人,我们也是人,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怂他个鸟!”曹性大咧咧的说着,“狼走千里吃肉,狗走千里吃屎,咱们什么时候才能改善伙食,发家致富?就他娘遇到鲜卑人的时候。”
“哈哈哈哈……”
在场的将士无不哄然大笑。
地痞出身的曹性说话一直都这样,口没遮拦,但总归是话糙理不糙,还是有些道理的。
吕布见众人心中的抑郁已经一扫而空,朗声说道:“要拿下虎泽关,仅凭我吕布一人,不行。所以,我恳求大家留下来,助我一臂之力。”
说完,吕布抱拳朝着众人深深鞠了一躬。
作为先锋统帅的将军,居然对着他们这些最底层的士卒行礼鞠躬,这使得河内士卒们一时间手足无措,傻愣着不知该如何是好。
“吕将军,我跟你走!”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年从斜侧站了出来。
吕布自然是第一时间将目光放到了那个少年身上,笑着问道:“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
“我叫司马朗,刚满十三。”少年大声答道。
吕布倒没想到,这个从外形看起来起码有十五六岁的少年,居然才十三岁。
说起司马朗的身材,还有段趣事。
就在去年,司马朗十二岁时,便通过经学考试而成为童子郎,但当时的监考官觉得司马朗身体高大强壮,怀疑他匿报年龄,就质问于他。
司马朗回答说:“我家中族人世代以来的身材一向都很高大,我虽然年轻幼弱,却没有急功近利的习气,通过谎报年龄以求得在仕途上早有成就,这不是我人生立志要做的事情。”
此事一经传开,当地之人都觉得司马朗品行才能果然异于常人。
除此之外,司马朗还有个弟弟,名唤司马懿,今年四岁。
南阳太守杨俊素以知人善任著称,有次去司马家中做客时,偶然间见到正调皮捣蛋的司马懿,大惊,说他绝非寻常之子,非司马家任何一人能比。
此事方悦也略知一二,不过他对此倒是有些不以为然,这些看面相的文士尽喜欢满口胡诌,一个四岁才断奶的熊孩子,能看出个什么子丑寅卯。
不过要说起司马家的威望权势,那可就了不得了。
不只是在河内声名显著,即使是在庙堂,也是能说上话的主儿。
这种世代相传的世家豪阀,远非那些一般的上流世家能比。
为此,方悦的叔父方桓还特地派了个将军,给他两千精锐士卒,专门护卫司马朗的安全,并且曾暗中嘱告方悦:这场仗可以输,但司马家的公子,决不能伤了一根汗毛。
人群中的胡海哭丧着脸,再也没了起初的幸灾乐祸。因为他就是那个被方桓指派的将军,谁曾想机关算尽,到头来把自个儿给绕了进去,搬起大石头,砸的却是自己的脚。
军中士卒少有人认识司马朗,不过一个十三岁的少年都敢站出来,那他们这些铁骨铮铮的汉子呢?
靠近吕布这边的一个粗汉将手头东西一放,望向高台上的冷峻青年,大声道:“将军你要是不嫌弃,我老卫这条命,就交给将军你了。”
有了带头的,很快越来越多的人站了出来。
“还有我!”
“我!”
“我也是……”
“算我一个!”
从一道一道的声音,到最后,满场沸腾。
夕阳最后的一抹余晖,洒在吕布身上,他站在那里,如似一樽金甲战神。
他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胸口,掩心镜下紧贴着刺绣的荷囊,里面放着一撮最为柔软的秀发。
天空中,无数只大雁成群结队的往南飞去,偶尔排成人字,偶尔排成一字。
吕布顺着它们的方向,朝着南方远眺。
在那里,有着数十万的并州百姓,有老将军,有他亲手构筑的小院。
还有,薇娘。
风,迎面徐徐。
吕布漫无目的的走着,脑海中泛起刚刚那些河内将军们的一言一行。
他们能有如此大的反应,也算是在情理之中。
好在吕布从一开始,就没指望这些光凭出身就甩他一大截的将军们纳头便拜,跟着他抛头颅洒热血,奋勇杀贼。
所以,即使在最后无人愿随时,吕布也只是哂然一笑,独自一人走出了营帐。
唯独在说严薇的时候,吕布的的确确是动了怒。
对吕布而言,薇娘便是这世间最好的女子。
别人说他吕布攀附严家,痴心妄想,他可以全当没有听见。
但要说严薇,就不行。
薇娘可以跟着自己患难共苦,住进农家小院,过粗茶淡饭的日子。
但吕布更想带着她,执子之手,一起看江山如画。
…………
晌午过后,似乎未隔多久,便望见天空中的那轮圆日,开始摇摇欲坠,往西渐沉。
又过了一个时辰,在绯红漫天的晚霞中,日落西山。
日落之时,也就是吕布同宋宪侯成所约定的时间。
营帐里的吕布放下手头书简,准备去看看两人完成得如何。
刚一起身,却看见帐帘被人掀开,两个被捆成粽子一样的人物径直跪倒在了吕布面前,将头重重磕在地面,齐声道:“宋宪(侯成)无能,有负将军之托,特来请罪。”
原本约定交付的一百架云梯,结果仅仅只完成了三十二架,攻城锤也只有四个,半数不到。
愧疚无比的两人觉得愧对吕布重托,不等吕布来问,就令人将自个儿绑了,前来向吕布请罪。
吕布知晓之后,也并未出言责备二人,反倒亲自上前将其身上的麻绳解开,在两人疑惑的目光中,缓缓说道:“这事不怪你们,毕竟只有一天时间,要完成一百架云梯,的确太过于强人所难。三十二架也不算少了,你俩起来吧。”
就在此时,帐帘再度被人掀开。
胡车儿火急火燎的跑了进来,见到吕布后,艰难的将口中唾沫咽下,双手杵着大腿膝盖处,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手往外边指着,上气不接下气的说着:“头儿,那些……那些河内士卒……他们……他们嚷嚷着,要回去。”
吕布脸色一僵,眼眸中的寒芒一闪而过,迈开步子就往外走。
帐内的其余三人,也赶紧跟了出去。
这一仗,河内军是绝对的主力,他们若是走了,那还怎么打。
营寨大门口,人头耸动,黑压压的一片。
河内军两万士卒裹着各自的军需物资,全部准备离营。
闻讯的魏木生领着三千骑和狼骑营堵在门外,同河内军对峙,不放任何一人通行。
双方开始争吵、推攘,空气中的火药味也越来越重。
头上缠着白色绷带的胡海站在人群之中,极为得意的笑着:吕布,你不是能打吗?我看你没了士卒,明天还怎么攻城!
剑拔弩张之际,一道气冲云霄的清朗声音从后面传来。
吕布站在演武场的高台上,目光扫过那些正往外涌的河内士卒,大声质问着:“你们能告诉我,为什么要走吗?是怕死?还是没有勇气与鲜卑人一战!”
门口的河内士卒们纷纷回头,望向那高台之上的青年将军。
吕布见士卒们的注意力全都聚集到了自己身上,遂又漫不经心的说了起来。
“曾经,有一只雄踞草原的民族,匈奴。”
“匈奴人厉害吗?很厉害。”
“有多厉害呢?我举两个简单的例子,大秦始皇帝遣十万士卒戍边,筑万里长城以御匈奴。高祖率三十万大汉儿郎北击匈奴,被困白登山七天七夜,屈辱求和。”
“然而就是这般凶残的匈奴人,却也被鲜卑人打得节节败退。最后不得不被迫西迁,曾经草原上的霸主,也因此一蹶不振。”
听到吕布说完这些,许多士卒已是心无斗志,纷纷叹息的说着:“唉,咱们肯定是打不过鲜卑人的,去了也是白白送死,还是走吧。”
一瞬间,整个军营里哀兵遍地。
混在人群里的胡海讥笑起来,“吕布啊吕布,你真是蠢得可以,你这样长他人志气,士卒们哪还有勇气去跟你打仗。除了一身蛮力,你脑子里装的全是浆糊吧。”
原先还准备添油加火一把的,如今看来,似乎没那个必要了。
“或许你们之中,有许多人都不认识我,这不重要。”
望着一众垂头丧气的河内士卒,吕布吸了口气,语气一如起初的平淡:“可你们知道鲜卑人是怎么说我们汉人的吗?狗要拿上武器,都比我们要强。”
嘲讽,天大的嘲讽。
所有在场的将士,沉默了。
他们攥紧了手中的拳头,心中不甘,可,又能怎样?
“难道我大汉儿郎就应该被人踩在脚底,践踏我们的尊严吗!”吕布陡然暴喝一声,毫无征兆,淡然的语气不在,如同一道惊雷,在每一个士卒的心间炸开。
随即,吕布又语速飞快的连问起来:“魏木生,平峰口之战,敌我实力如何?”
门口处的魏木生面色一正,朗声回道:“鲜卑人一千五百人,我军七十六,斩敌七百余。”
“陈卫,云中郡之战,敌我实力又如何?”
身后的亲卫统领站直了身板,昂首挺胸,大声应道:“郡城守军四千,我军两千不到,斩首两千,俘虏千余。”
“宋宪,雁门关一役,又如何?”
“鲜卑人十万,我军一千三百人。”
宋宪顿了口气,双目泛红,然后用尽生平最为洪亮的声音呐喊起来:“我军斩破敌将过百,斩杀士卒无数。”
这突变的画风,令河内士卒们始料不及,他们瞪大着眼珠像是听傻了一般,对他们而言,这些事迹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不知是谁高喊了一声,狼骑营。
便望见门口那些身披黑甲的莽汉们,一个个发了疯似得,激慨大吼:“无双披靡,无双披靡!”
声浪一波高过一波,每个狼骑营的士卒都在奋声大喊,他们愿意为了身后的那杆吕字旗,前赴后继。
因为,这是他们用生命和热血来守卫的荣耀。
吕布伸手做了个下压的手势,狼骑营的声音才渐渐小了下去。
此时的吕布,与其说是将军,倒更像是一位领袖。
他望着每一个士卒,语气斩钉截铁,“我说这些,并不是要证明,我吕奉先有多威风,有多了不起,而是要证明,鲜卑人从我们手中夺去的,我一定要亲手拿回来。”
“头儿说得没错,”曹性站了出来,接过话题:“我曹性以前是个地方祸害,痞子流氓。平日里只敢欺欺老百姓,听见鲜卑人入侵,我也是两腿都打摆子。”
“再看看现在,老子怕过谁?”
曹性撸起袖甲,指着营外:“你们看见狼骑营的装备武器,还有魏木生的三千兵骑没有?”
“你们肯定会纳闷儿,并州已经穷得叮当响了,咱们这些装备马匹哪儿来的啊?”
“还不是老子们从鲜卑人手里抢来的,鲜卑人是人,我们也是人,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怂他个鸟!”曹性大咧咧的说着,“狼走千里吃肉,狗走千里吃屎,咱们什么时候才能改善伙食,发家致富?就他娘遇到鲜卑人的时候。”
“哈哈哈哈……”
在场的将士无不哄然大笑。
地痞出身的曹性说话一直都这样,口没遮拦,但总归是话糙理不糙,还是有些道理的。
吕布见众人心中的抑郁已经一扫而空,朗声说道:“要拿下虎泽关,仅凭我吕布一人,不行。所以,我恳求大家留下来,助我一臂之力。”
说完,吕布抱拳朝着众人深深鞠了一躬。
作为先锋统帅的将军,居然对着他们这些最底层的士卒行礼鞠躬,这使得河内士卒们一时间手足无措,傻愣着不知该如何是好。
“吕将军,我跟你走!”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年从斜侧站了出来。
吕布自然是第一时间将目光放到了那个少年身上,笑着问道:“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
“我叫司马朗,刚满十三。”少年大声答道。
吕布倒没想到,这个从外形看起来起码有十五六岁的少年,居然才十三岁。
说起司马朗的身材,还有段趣事。
就在去年,司马朗十二岁时,便通过经学考试而成为童子郎,但当时的监考官觉得司马朗身体高大强壮,怀疑他匿报年龄,就质问于他。
司马朗回答说:“我家中族人世代以来的身材一向都很高大,我虽然年轻幼弱,却没有急功近利的习气,通过谎报年龄以求得在仕途上早有成就,这不是我人生立志要做的事情。”
此事一经传开,当地之人都觉得司马朗品行才能果然异于常人。
除此之外,司马朗还有个弟弟,名唤司马懿,今年四岁。
南阳太守杨俊素以知人善任著称,有次去司马家中做客时,偶然间见到正调皮捣蛋的司马懿,大惊,说他绝非寻常之子,非司马家任何一人能比。
此事方悦也略知一二,不过他对此倒是有些不以为然,这些看面相的文士尽喜欢满口胡诌,一个四岁才断奶的熊孩子,能看出个什么子丑寅卯。
不过要说起司马家的威望权势,那可就了不得了。
不只是在河内声名显著,即使是在庙堂,也是能说上话的主儿。
这种世代相传的世家豪阀,远非那些一般的上流世家能比。
为此,方悦的叔父方桓还特地派了个将军,给他两千精锐士卒,专门护卫司马朗的安全,并且曾暗中嘱告方悦:这场仗可以输,但司马家的公子,决不能伤了一根汗毛。
人群中的胡海哭丧着脸,再也没了起初的幸灾乐祸。因为他就是那个被方桓指派的将军,谁曾想机关算尽,到头来把自个儿给绕了进去,搬起大石头,砸的却是自己的脚。
军中士卒少有人认识司马朗,不过一个十三岁的少年都敢站出来,那他们这些铁骨铮铮的汉子呢?
靠近吕布这边的一个粗汉将手头东西一放,望向高台上的冷峻青年,大声道:“将军你要是不嫌弃,我老卫这条命,就交给将军你了。”
有了带头的,很快越来越多的人站了出来。
“还有我!”
“我!”
“我也是……”
“算我一个!”
从一道一道的声音,到最后,满场沸腾。
夕阳最后的一抹余晖,洒在吕布身上,他站在那里,如似一樽金甲战神。
他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胸口,掩心镜下紧贴着刺绣的荷囊,里面放着一撮最为柔软的秀发。
天空中,无数只大雁成群结队的往南飞去,偶尔排成人字,偶尔排成一字。
吕布顺着它们的方向,朝着南方远眺。
在那里,有着数十万的并州百姓,有老将军,有他亲手构筑的小院。
还有,薇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