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青天大老爷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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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点整,一队五十多名身着白色制服,头顶大檐帽,腰跨毛瑟手枪的法警队伍正式亮相。
这些法警与外面的那些警察不同,首先,法警的身高几乎全在一米七以上,而且每一个人的平均身高差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虽说他们也是警察,但是在这些法警身上,却给人一种军人的味道,笔直的身杆,往那里一站,便给人一种强大的压力,让人不敢造次。
而原本有些乱糟糟的场面,随着这五十余名法警的到来,瞬间安静了下来。
这五十余名法警也并没有因为眼前的这种大场面而不知所措,似乎是早有预案,各自迅速的寻找着各自的位置,然后就那么直勾勾的站在那里,其实,用形象警察来形容他们才更加合理。
紧接着,原告被告双方出场,临时法庭的摆设很简陋,原告和被告面前只有一张桌子,上面用一块青布盖着,原告的后方摆放着一张椅子,而被告的后方则摆放着两张椅子。
正前方,有一个高约一米的临时舞台,上面摆放着几张桌子,不过正中间的桌子显然有些不同之处,正中间的桌子更像是一张讲台,面朝着众人的那一面,是一本书的模型,而书的封面上有一面国旗。
国旗意味着国家,书,则是意味着法律,将两者结合在一起,则代表着公平,公正,公开。
虽然话是这么说,最终的结果到底怎样,现在还没人知道,或许,一切等到这场审判结束之后就能真相大白了。
高台的下方,是一张双人桌,后面摆放着两张椅子,桌子上分别摆着两只牌子,一支是书记员,一支是监督员。
紧接着,法庭官员开始出场,法庭的规模并不大,构造也并不复杂,按照早就已经制定好的法律,法庭审判的时候,法院方面需要派出一位大法官,两位辅助法官,以及一位监督员,一位书记员,共由五人组成审判组。【愛↑去△小↓說△網w qu 】
至于那种代表着民主的陪审团制度,这个王思锐并没有同意被引入进来,这样固然可以最大化的避免冤案,但是同样的,对于一些有身份的人,或者善于伪装的人,陪审团反而会成为他们的帮手。
而这次的案件,因为是开国以来的头一遭民告官案件,而且被告一方还是帝国政府,虽说法律上规定了法院的独立性,在接收到这种案子的时候,可以不用去顾及政府的面子,但袁世凯也不敢真的那么做。
毕竟上面还有个皇帝呢,而这次的案件又非同一般,一旦判了帝国政府败诉,后果不堪设想,至少,帝国的发展也因此而将会陷入短暂的停止中。
所以,在接到这件案子之后,袁世凯是第一时间内将情况汇报给了王思锐,虽然王思锐也有些生气,但是冷静下来之后,却又叮嘱袁世凯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用考虑政府这边。
其实说到这里,王思锐的态度就已经很明显了,这件案子要秉公审理,虽然会给帝国政府带来一定的麻烦,但是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却又是帝国政府狂刷声望的一个好机会。
甚至,这种方法刷出来的声望,效果要远远的超过打一场胜仗所取得的效果。
案件的敏感度如此大,又事关重大,所以,这一次的大法官,将由袁世凯亲自出任。当然,其实最高法院的院长,就是整个国家最大的法官,按照法律规定,他也是有责任出庭审理案件的。
只不过介于职位的问题,袁世凯出庭审理案件的机会并不多,而这几个月以来,袁世凯除了在建设各地法院之外,也没少研读那些法律文书。
当然了,现在袁世凯每次一见到立法院那边的人就恨不能一脚一个,全将他们给踢回老家养老去。
短短十个月,不到十一个月的时间内,他们已经审理通过了两千多条大小法律,有民事的,有刑事的,甚至有个闲的蛋疼的立法员提出了建议,要求立法院对官员建立一套不同的法律制度,原因是官员因为自身职位因素,所以一旦他们选择了犯罪,影响往往将会更大,所以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听说立法院那边已经去征询皇帝的意见了,只要皇帝同意了,他们就会将这件事情提上议程。
好吧,其实立法院通过的没一条法律,作为大法官的袁世凯,都必须要熟记于心,不说一问就百分百的说对,但至少也要知道这条法律属于民事还是刑事,在哪一个章节里。
所以,袁世凯整天不是忙着处理法院的事情就是忙着背诵法律,忙的头脚不着地的,对立法院那帮永远不嫌事大的家伙又怎么会有好脸色看?
袁世凯看着下方的众人,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一身黑色严谨的汉服,让袁世凯不怒自威。
袁世凯拿起了桌子上的小木锤子,跟以前衙门里的堂木属于一个性质,反正是王思锐让搞的,那就搞呗?轻轻的敲在下方的木板上,宣布正式开庭。
而后,书记员先是宣读了法庭纪律,一旁的监督员则将整个流程记录了下来,当然,记录的内容不需要那么详细,他只需要记录下几点几分,大法官宣布开庭,书记员在什么时候宣读的法庭纪律等等一系列的程序步骤,主要是监督审理流程是否规范,或是跳跃审理之类的。
法庭纪律并不长,只有寥寥几条,前面是不准随意大声喧哗,不准吵闹动手等等,还有就是原被告双方必须要尊重法庭判决意见,如有不服,可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这一点书记员特别表明,如双方不服判决,将由皇帝陛下亲自审理此案。
因为这次的案子就是最高法院审理的,在往上的话,那就只能是皇帝亲自去审理了。
然后就是法庭的审理流程,这个是需要讲一遍的,不过都是化繁为简,只说要经过哪些步骤,让人心里有个数就可以了。
大约十分钟不到,书记员宣读完毕,在得到大法官袁世凯的同意下,这才坐了下来。而袁世凯则是再次敲响小木锤,宣布开庭。
开庭的第一个步骤,是验明正身,这个其实很简单,帝国发放的有身份证明,这个是各地官府发放的,上面印的有政府的章,只做证明使用。
李文煊将早已准备好的身份证明递了上去,一名法警端着托盘送到了袁世凯那里,袁世凯看过之后,将其送入书记员那里,由监督员和书记员共同记录。再然后,李文煊的身份证明被送到了被告那边,接受被告的检查。
随后,被告方的稍微有些麻烦,因为被告方是帝国政府,理论上来讲,理应由帝国总理出席审判,但帝国总理哪有时间来干这个?于是便派了个帝国总理府办公室秘书代替帝国政府出席此案。
所以,这位秘书要出具的证明就有些多了,首先是他个人的身份证明,然后是由帝国总理府开具的工作职位证明,随后是帝国总理府的委任书,授权他全权负责此案。
然后是律师,这个是帝国自己培养的律师,是一个新兴职业,目前国内取得资格的律师一共也才不足百人,大多数都在法院有备案。
所以,律师需要出示个人身份证明,由法院开具的律师资格证明,以及帝国总理府出具的委任书。
这些证明都是先由大法官袁世凯以及两个辅助法官检查,确认无误之后在交由书记员和监督员记录,最后在拿到对方那里接受对方的检验,走完流程之后,这些证明才会被归还给当事人,同时,大法官宣布身份证明有效,案件进入下一个环节。
“帝国最高法院于元年九月十五日接到原告方李文煊诉状,原告李文煊以帝国政府无恰当理由拒不归还公元1903年,元年这两年从民间收缴的庚子赔款为由,将帝国政府告至最高法院,经最高法院调查案宗,审理原告提交资料,此案符合立案标准,故于元年九月二十一日正式立案。于元年十月十七日开庭审理,原、被告,当事人及委任代表均已到庭,本案正式开审。”袁世凯宣读着开审致辞。
一些形式上的东西,现在已经全部去掉了,为了将效率最大化,所以大法官的开庭致辞也很简单,就是简单的阐述一下原告的诉状理由,法院什么时候收到的申请,什么时候决定立案,什么时候开庭审理,是否符合开庭要求就可以了,简化,而又五脏俱在。
听着袁世凯的致辞,一直都很淡定的李文煊这个时候也淡定不起来了,毕竟他要面对的是帝国政府,虽然最高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但是李文煊心里面还是很没底,而原本准备好的致辞,此刻也早已忘的一干二净。
在书记员的催促下,李文煊最终不得不赶紧站了起来,心中当下一横,管他是死是活呢,反正已经来了,听天命吧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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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法警与外面的那些警察不同,首先,法警的身高几乎全在一米七以上,而且每一个人的平均身高差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虽说他们也是警察,但是在这些法警身上,却给人一种军人的味道,笔直的身杆,往那里一站,便给人一种强大的压力,让人不敢造次。
而原本有些乱糟糟的场面,随着这五十余名法警的到来,瞬间安静了下来。
这五十余名法警也并没有因为眼前的这种大场面而不知所措,似乎是早有预案,各自迅速的寻找着各自的位置,然后就那么直勾勾的站在那里,其实,用形象警察来形容他们才更加合理。
紧接着,原告被告双方出场,临时法庭的摆设很简陋,原告和被告面前只有一张桌子,上面用一块青布盖着,原告的后方摆放着一张椅子,而被告的后方则摆放着两张椅子。
正前方,有一个高约一米的临时舞台,上面摆放着几张桌子,不过正中间的桌子显然有些不同之处,正中间的桌子更像是一张讲台,面朝着众人的那一面,是一本书的模型,而书的封面上有一面国旗。
国旗意味着国家,书,则是意味着法律,将两者结合在一起,则代表着公平,公正,公开。
虽然话是这么说,最终的结果到底怎样,现在还没人知道,或许,一切等到这场审判结束之后就能真相大白了。
高台的下方,是一张双人桌,后面摆放着两张椅子,桌子上分别摆着两只牌子,一支是书记员,一支是监督员。
紧接着,法庭官员开始出场,法庭的规模并不大,构造也并不复杂,按照早就已经制定好的法律,法庭审判的时候,法院方面需要派出一位大法官,两位辅助法官,以及一位监督员,一位书记员,共由五人组成审判组。【愛↑去△小↓說△網w qu 】
至于那种代表着民主的陪审团制度,这个王思锐并没有同意被引入进来,这样固然可以最大化的避免冤案,但是同样的,对于一些有身份的人,或者善于伪装的人,陪审团反而会成为他们的帮手。
而这次的案件,因为是开国以来的头一遭民告官案件,而且被告一方还是帝国政府,虽说法律上规定了法院的独立性,在接收到这种案子的时候,可以不用去顾及政府的面子,但袁世凯也不敢真的那么做。
毕竟上面还有个皇帝呢,而这次的案件又非同一般,一旦判了帝国政府败诉,后果不堪设想,至少,帝国的发展也因此而将会陷入短暂的停止中。
所以,在接到这件案子之后,袁世凯是第一时间内将情况汇报给了王思锐,虽然王思锐也有些生气,但是冷静下来之后,却又叮嘱袁世凯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用考虑政府这边。
其实说到这里,王思锐的态度就已经很明显了,这件案子要秉公审理,虽然会给帝国政府带来一定的麻烦,但是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却又是帝国政府狂刷声望的一个好机会。
甚至,这种方法刷出来的声望,效果要远远的超过打一场胜仗所取得的效果。
案件的敏感度如此大,又事关重大,所以,这一次的大法官,将由袁世凯亲自出任。当然,其实最高法院的院长,就是整个国家最大的法官,按照法律规定,他也是有责任出庭审理案件的。
只不过介于职位的问题,袁世凯出庭审理案件的机会并不多,而这几个月以来,袁世凯除了在建设各地法院之外,也没少研读那些法律文书。
当然了,现在袁世凯每次一见到立法院那边的人就恨不能一脚一个,全将他们给踢回老家养老去。
短短十个月,不到十一个月的时间内,他们已经审理通过了两千多条大小法律,有民事的,有刑事的,甚至有个闲的蛋疼的立法员提出了建议,要求立法院对官员建立一套不同的法律制度,原因是官员因为自身职位因素,所以一旦他们选择了犯罪,影响往往将会更大,所以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听说立法院那边已经去征询皇帝的意见了,只要皇帝同意了,他们就会将这件事情提上议程。
好吧,其实立法院通过的没一条法律,作为大法官的袁世凯,都必须要熟记于心,不说一问就百分百的说对,但至少也要知道这条法律属于民事还是刑事,在哪一个章节里。
所以,袁世凯整天不是忙着处理法院的事情就是忙着背诵法律,忙的头脚不着地的,对立法院那帮永远不嫌事大的家伙又怎么会有好脸色看?
袁世凯看着下方的众人,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一身黑色严谨的汉服,让袁世凯不怒自威。
袁世凯拿起了桌子上的小木锤子,跟以前衙门里的堂木属于一个性质,反正是王思锐让搞的,那就搞呗?轻轻的敲在下方的木板上,宣布正式开庭。
而后,书记员先是宣读了法庭纪律,一旁的监督员则将整个流程记录了下来,当然,记录的内容不需要那么详细,他只需要记录下几点几分,大法官宣布开庭,书记员在什么时候宣读的法庭纪律等等一系列的程序步骤,主要是监督审理流程是否规范,或是跳跃审理之类的。
法庭纪律并不长,只有寥寥几条,前面是不准随意大声喧哗,不准吵闹动手等等,还有就是原被告双方必须要尊重法庭判决意见,如有不服,可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这一点书记员特别表明,如双方不服判决,将由皇帝陛下亲自审理此案。
因为这次的案子就是最高法院审理的,在往上的话,那就只能是皇帝亲自去审理了。
然后就是法庭的审理流程,这个是需要讲一遍的,不过都是化繁为简,只说要经过哪些步骤,让人心里有个数就可以了。
大约十分钟不到,书记员宣读完毕,在得到大法官袁世凯的同意下,这才坐了下来。而袁世凯则是再次敲响小木锤,宣布开庭。
开庭的第一个步骤,是验明正身,这个其实很简单,帝国发放的有身份证明,这个是各地官府发放的,上面印的有政府的章,只做证明使用。
李文煊将早已准备好的身份证明递了上去,一名法警端着托盘送到了袁世凯那里,袁世凯看过之后,将其送入书记员那里,由监督员和书记员共同记录。再然后,李文煊的身份证明被送到了被告那边,接受被告的检查。
随后,被告方的稍微有些麻烦,因为被告方是帝国政府,理论上来讲,理应由帝国总理出席审判,但帝国总理哪有时间来干这个?于是便派了个帝国总理府办公室秘书代替帝国政府出席此案。
所以,这位秘书要出具的证明就有些多了,首先是他个人的身份证明,然后是由帝国总理府开具的工作职位证明,随后是帝国总理府的委任书,授权他全权负责此案。
然后是律师,这个是帝国自己培养的律师,是一个新兴职业,目前国内取得资格的律师一共也才不足百人,大多数都在法院有备案。
所以,律师需要出示个人身份证明,由法院开具的律师资格证明,以及帝国总理府出具的委任书。
这些证明都是先由大法官袁世凯以及两个辅助法官检查,确认无误之后在交由书记员和监督员记录,最后在拿到对方那里接受对方的检验,走完流程之后,这些证明才会被归还给当事人,同时,大法官宣布身份证明有效,案件进入下一个环节。
“帝国最高法院于元年九月十五日接到原告方李文煊诉状,原告李文煊以帝国政府无恰当理由拒不归还公元1903年,元年这两年从民间收缴的庚子赔款为由,将帝国政府告至最高法院,经最高法院调查案宗,审理原告提交资料,此案符合立案标准,故于元年九月二十一日正式立案。于元年十月十七日开庭审理,原、被告,当事人及委任代表均已到庭,本案正式开审。”袁世凯宣读着开审致辞。
一些形式上的东西,现在已经全部去掉了,为了将效率最大化,所以大法官的开庭致辞也很简单,就是简单的阐述一下原告的诉状理由,法院什么时候收到的申请,什么时候决定立案,什么时候开庭审理,是否符合开庭要求就可以了,简化,而又五脏俱在。
听着袁世凯的致辞,一直都很淡定的李文煊这个时候也淡定不起来了,毕竟他要面对的是帝国政府,虽然最高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但是李文煊心里面还是很没底,而原本准备好的致辞,此刻也早已忘的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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