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同桌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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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唇薄,眼睛狭长,面无表情,从驻唱歌手那借来吉他,沟通好后,站在话筒前。
一段毫无征兆的重金属音乐顿时响起,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是一首摇滚。
男人自弹自唱,每一句都几乎是吼出来的,特别震撼。
一首唱完,满堂喝彩。
任宇被比下去了。
音乐落下,男人没有急着下台,他目光锁定任宇,对着话筒说:“民谣就是个屁,摇滚才是王道!”
任宇放在桌子上的手掌紧握成拳头,紧紧抿着唇,眼睛里有怒火跳动。
秦歌有些意外,感情这俩人认识。
不过男人这地图炮开的太广,骂完后,下面顿时响起一阵叫骂。
男人也不管,还了吉他,自顾自下了台。
相对来说,男人和任宇刚刚唱的歌比起来,的确男人的歌要更好,他说民谣就是个屁,的确也成立。
不过秦歌心里挺不爽的,他喜欢摇滚,也喜欢民谣,在他心里,两者不好放在一起比较。
秦歌看一眼徐洁,这妞儿还盯着吉他。
“你真想要那把吉他?”
徐洁眼神动了动,看向秦歌,有些疑惑,然后点点头。
任宇皱着眉,问:“你要上台?”
秦歌笑了笑,说:“我挺喜欢民谣的。”
任宇没明白秦歌突然说这么一句话什么意思,但很快他就明白了。
秦歌起身朝着台上走去,观众们见竟然有人在这个当口上台,都是一愣,接着开始鼓掌,掌声比之前任何一个人登台都要热烈。
先前上台的男人说了那么一句狂妄的话,下面的观众不管喜欢民谣还是摇滚,都很愤怒,在他们看来,秦歌选择在这个时候上去,就是给刚刚那男人一点颜色看看。
不过他们也明白,不管刚刚那个男人多么讨人厌,但人家唱的歌的的确确好听,这一点不可否认。
秦歌也借来了吉他,大家伙一看,好家伙,这不是民谣就是摇滚的节奏啊。
秦歌坐在半人高的凳子上,调整话筒高度。
“下面这首歌,送给喜欢民谣的朋友们。”秦歌微笑着说完这句话,下面又是一片掌声。
没有伴奏,只有秦歌手指拨弦的吉他声在偌大的酒吧里响起。
旋律悠扬,让人放松。
从来到西塘的那一刻,秦歌的脑海里就一直有一段旋律,如果秦歌没有喝酒,他今天绝对不上上台,更不会唱出这首歌。
他望着昏暗灯光下的一张张年轻而陌生的面孔,缓缓闭上了双眼,充斥着青涩回忆与追恋的声音,从秦歌口中传出。
……
明天你是否回想起~
昨天你写的日记~
明天你是否还惦记~
曾经最爱哭的你~
老师们都已想不起~
猜不出问题的你~
我也是偶然翻相片~
才想起同桌的你~
这是一首有关青春,有关回忆,有关初恋的歌曲。
秦歌的声音独特而有质感,饱含情感,将这首《同桌的你》演绎到了极致,或许其中一些细节上处理不够好,但此情此景,谁会去在意?
观众们从一开始猜测秦歌会唱什么歌,到后来听见这首完全陌生,却又触动心底最深处的歌,全部被震住了。
先前上台的男人震惊的看向秦歌,他努力的看清秦歌的模样,记忆力内地歌坛并没有这么一号年轻的歌手。
他虽然不喜欢民谣,但稍微有些成绩的民谣,他都听过。
这首歌,朗朗上口,绝对不会是无名之歌,可偏偏的,他就是没有听过。
难道,是原创?
这个想法一出现,男人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
任宇瞠目结舌看着秦歌,论对民谣的熟悉,恐怕就连酒吧的驻唱歌手都不一定比得过他。
任宇确定,这首歌绝对是原创。
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随便在酒吧碰见的人,都能创作一首民谣?还特么这么好听,没天理了啊!
徐洁手掌贴着下巴,眼神温柔看向唱歌的秦歌,耳边回绕秦歌略带伤感的嗓音。
前段唱完,秦歌没有如原唱那样直接进入高-潮,而是停了几秒钟,用吉他弹奏弥补这段空缺。
观众们心中期待。
秦歌贴上话筒,唱出第一段高-潮。
……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谁看了你的日记~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
谁给你做的嫁衣~
啦~~~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啦~~~
……
如果旋律伤感追忆,那么歌词则如利箭剖开在座的年轻人们的心脏,将埋藏心底的初恋全部释放。
有人流泪,有人哭泣。
秦歌的眼睛也微微有些湿润,他没有继续唱下去,随着这一段吟唱完毕,他闭上眼睛呼吸了几口气,微笑说:“歌词没写完,各位见谅。”
“嘶~”
下面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还真特么是原创。
不管是先前登台的男人,还是任宇、驻唱歌手,有一个算一个,全部被秦歌这强大的创作能力惊到了。
“好听!”
“真好听!”
“都把我唱哭了。”
观众的反响很热烈,十个里面有一半都在抹眼睛。
一些男人女人受到酒精刺激,也不管自己男女朋友是不是坐在一边,拿起电话就给初恋发短信打电话。
酒吧老板知道今晚的活动得提前结束了,赶紧上台,让大家给喜欢的歌手送玫瑰。
毫无意外,或者说,是理所应当。
秦歌得到了第一名。
至于那个男人,早在秦歌唱完后就灰溜溜离开酒吧。
那把大红色吉他,由酒吧老板亲自送来。
“谢了。”秦歌接过吉他,笑着说。
老板一边打量一边笑着说:“刚刚那首歌真不错。”
秦歌矜持一笑:“瞎写着玩。”
一旁任宇听了嘴角直抽,瞎写都能写出这种水平,你要认真,还特么让不让人活了?
老板笑呵呵说:“明晚有一场更大的活动,是咱们西塘所有酒吧联合举办的一场歌唱比赛,第一名奖励比这个丰厚多了,你要是感兴趣,可以试一试。”
秦歌没直接答应,只说会来看看。
民谣属于小众音乐,喜欢的人特别喜欢,不喜欢的觉得单调乏味。
不过民谣也是有春天的,老狼当年就凭借这首《同桌的你》,可是登上了春晚的舞台。
徐洁喝醉了,秦歌左肩背着吉他,右臂揽着徐洁,一脸无语出了酒吧。
任宇跟屁虫似的跟上来:“你刚刚唱的那首歌叫什么?”
“还没取名。”
任宇:“……”
第164章
任宇追上去,继续问:“明天的比赛,你参加吗?”
“没兴趣。”虽然已经曝光了一首《同桌的你》,但后续秦歌不想继续曝光。
把原创歌曲放在这儿曝光,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
任宇有些急:“你唱歌这么好听,不参加太遗憾了。”
秦歌说:“时间不早了,早点回去睡吧。”
秦歌最后还是没说出任宇想要的结果,留下任宇一个人唉声叹气在后面看着秦歌的背影。
秦歌心里是想参加的,当他站在舞台上,抱着吉他,对着话筒唱歌的时候,秦歌发现,自己很兴奋。
舞台让他兴奋。
他想一直站在舞台上,散发光芒。
理性战胜感性。
徐洁醉醺醺的,秦歌把她送进房间,脱了鞋子丢上床,看了一周,没什么问题就出去了。
回到房间,秦歌拿出手机,打开音乐圈,清唱了一遍《同桌的你》,然后上传。
十分钟后,显示审核通过。
秦歌把这首歌设置:对外不可见。
也就是说,除了他自己,别人在音乐圈搜索不到这首歌。
天大亮。
秦歌习惯了早起,但西塘不适合晨跑,他只好在房间里做些适当的运动。
徐洁醒来时觉得头痛的厉害,秦歌敲响她的门,开门就看见徐洁迷糊晕沉的模样。
“刚睡醒?”
“嗯,头晕。”徐洁扶着门。
“去洗个澡,我在房间等你。”
半小时后,徐洁站在门外。
洗了个澡,徐洁整个人都精神多了。
两人刚走出客栈,几个人影唰的就出现在了眼前,把徐洁吓了一跳。
徐洁眼一瞪,就要骂人。
“早上好啊早上好啊。”鬼影样的人是任宇,另外两个男人应该是他朋友。
徐洁气说:“能不能好好走路?突然蹦出来想吓死人啊?”
任宇也不生气,笑嘻嘻道着歉,然后对秦歌说:“我们想请你帮个忙。”
秦歌大概能猜到一些,自己能帮的,无非就是唱歌。
可能是怕秦歌直接拒绝,任宇说:“我们想买你的歌。”
“买歌?”这和秦歌猜的不太一样。
任宇点头:“就是你昨晚唱的那首歌。”
秦歌摇头:“我的歌不卖。”
秦歌现在不缺钱,他觉得自己的思想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当然,这完全是因为他有物质基础打底。
任宇直接报价:“十万块。”
秦歌蹙了蹙眉毛,眼睛在三人脸上看了一圈,问:“你们是乐队?”
“对,这俩人是我兄弟,我们乐队叫青青草。”
秦歌说:“歌我不会卖,但如果你们想唱,我可以给你们授权。”
十万块买一首歌,价格不算低,但对《同桌的你》来说,真不算高,何况秦歌也不缺钱。
任宇也看出来秦歌不是个缺钱的主,不免有些失望。
任宇说:“我们准备参加今天晚上酒吧组织的歌唱活动。”
秦歌说:“今天晚上就唱的话,准备时间太短了,新歌你们肯定来不及准备。”
任宇愁眉苦脸,他之前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现在秦歌提出来,他忽然感觉有些无力。
“这可怎么办?如果真的让叶枫赢了,他会更加目中无人。”任宇的朋友皱眉说。
听见林枫这个名字,秦歌脑海里自然浮现出昨晚在酒吧里唱摇滚,并骂民谣是个屁的男人。
任宇看模样也不过十八九岁,估计也就高中大学的样子,年纪轻轻就组织了自己的乐队,刚刚更是张口十万块买歌,想来家里是不缺钱的。
至于任宇为什么这么急切参加今晚的活动,大约是和谁事先约定好了的。
秦歌问:“林枫?昨晚唱歌那个?”
任宇有气无力的点了点头。
旁边朋友则破口骂道:“除了他还能有谁?哼,不就是和魔方签约了吗,真以为自己是大明星,还说民谣算个屁,我看他才是个屁。”
“和魔方签约?魔方唱片公司?”秦歌眨眨眼睛,问道。
任宇叹了一口气,说:“林枫很有才华,嗓音独具特点,高二的时候就被魔方公司看中,今年签约了。”
秦歌对魔方公司一点好感也没有,虽然一个花姐不能代表整个公司,但管中窥豹,也可看出一二。
任宇本是觉得,如果能买来秦歌昨晚唱的那首歌,他们今晚一定可以大放异彩,把同样参赛的林枫镇压下去。
可是秦歌不愿意卖歌,而且一天的时间,根本不可能把握到这首歌的精髓。
“第一名有什么奖励?”秦歌忽然问道。
任宇怔了怔,然后好像想到了什么,面色狂喜,说:“这次主办方很给力,第一名有三万块的现金奖励。”
“三万块!”秦歌微微一惊,主办方的确很给力啊,竟然这么舍得掏钱。
任宇说:“嗯,这次的主办方是魔方唱片公司,他们推出这个活动,其实就是为了给林枫造势。”
秦歌好奇问:“林枫很天才吗?魔方公司这么舍得下血本?”
任宇脸上有一丝不屑,说:“唱歌就那样,不过就是在魔方公司有认识的人而已。”
秦歌明白了,内部有人好办事。
有人生来是军舰,有人生来是游轮,但更多人都是一个木桶就送上路了。任宇大概就是乘坐游轮来到这个世界的,有良好的家庭环境,做什么事情,总会比别人更容易。
秦歌说:“你们乐队可以加一个主唱吗?”
任宇朋友说:“任宇就是主唱,不能……”
没等他说完,任宇打断,说:“可以,别说一个主唱,十个都行。”
任宇心里暗骂,这几个蠢货,听不出来人家是要帮自己忙吗?
秦歌笑着说:“那就这样,今晚我做你们乐队的主唱,如果能拿到第一名,奖金归我。你们商量一下,如果可以,我们一会儿找个地方排练排练。”
“没问题,没问题。”任宇立刻答应,至于那奖金什么的,他根本不在乎。
张口就是十万买歌,任宇根本不在乎这点奖金。
任宇两个朋友更没有意见,他们昨晚都听过秦歌唱的那首民谣,秦歌只唱了一段,就引起了那么大的轰动,如果今晚能够把完整版的唱出来,拿一个冠军,绝对妥妥的。(未完待续。)
男人唇薄,眼睛狭长,面无表情,从驻唱歌手那借来吉他,沟通好后,站在话筒前。
一段毫无征兆的重金属音乐顿时响起,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是一首摇滚。
男人自弹自唱,每一句都几乎是吼出来的,特别震撼。
一首唱完,满堂喝彩。
任宇被比下去了。
音乐落下,男人没有急着下台,他目光锁定任宇,对着话筒说:“民谣就是个屁,摇滚才是王道!”
任宇放在桌子上的手掌紧握成拳头,紧紧抿着唇,眼睛里有怒火跳动。
秦歌有些意外,感情这俩人认识。
不过男人这地图炮开的太广,骂完后,下面顿时响起一阵叫骂。
男人也不管,还了吉他,自顾自下了台。
相对来说,男人和任宇刚刚唱的歌比起来,的确男人的歌要更好,他说民谣就是个屁,的确也成立。
不过秦歌心里挺不爽的,他喜欢摇滚,也喜欢民谣,在他心里,两者不好放在一起比较。
秦歌看一眼徐洁,这妞儿还盯着吉他。
“你真想要那把吉他?”
徐洁眼神动了动,看向秦歌,有些疑惑,然后点点头。
任宇皱着眉,问:“你要上台?”
秦歌笑了笑,说:“我挺喜欢民谣的。”
任宇没明白秦歌突然说这么一句话什么意思,但很快他就明白了。
秦歌起身朝着台上走去,观众们见竟然有人在这个当口上台,都是一愣,接着开始鼓掌,掌声比之前任何一个人登台都要热烈。
先前上台的男人说了那么一句狂妄的话,下面的观众不管喜欢民谣还是摇滚,都很愤怒,在他们看来,秦歌选择在这个时候上去,就是给刚刚那男人一点颜色看看。
不过他们也明白,不管刚刚那个男人多么讨人厌,但人家唱的歌的的确确好听,这一点不可否认。
秦歌也借来了吉他,大家伙一看,好家伙,这不是民谣就是摇滚的节奏啊。
秦歌坐在半人高的凳子上,调整话筒高度。
“下面这首歌,送给喜欢民谣的朋友们。”秦歌微笑着说完这句话,下面又是一片掌声。
没有伴奏,只有秦歌手指拨弦的吉他声在偌大的酒吧里响起。
旋律悠扬,让人放松。
从来到西塘的那一刻,秦歌的脑海里就一直有一段旋律,如果秦歌没有喝酒,他今天绝对不上上台,更不会唱出这首歌。
他望着昏暗灯光下的一张张年轻而陌生的面孔,缓缓闭上了双眼,充斥着青涩回忆与追恋的声音,从秦歌口中传出。
……
明天你是否回想起~
昨天你写的日记~
明天你是否还惦记~
曾经最爱哭的你~
老师们都已想不起~
猜不出问题的你~
我也是偶然翻相片~
才想起同桌的你~
这是一首有关青春,有关回忆,有关初恋的歌曲。
秦歌的声音独特而有质感,饱含情感,将这首《同桌的你》演绎到了极致,或许其中一些细节上处理不够好,但此情此景,谁会去在意?
观众们从一开始猜测秦歌会唱什么歌,到后来听见这首完全陌生,却又触动心底最深处的歌,全部被震住了。
先前上台的男人震惊的看向秦歌,他努力的看清秦歌的模样,记忆力内地歌坛并没有这么一号年轻的歌手。
他虽然不喜欢民谣,但稍微有些成绩的民谣,他都听过。
这首歌,朗朗上口,绝对不会是无名之歌,可偏偏的,他就是没有听过。
难道,是原创?
这个想法一出现,男人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
任宇瞠目结舌看着秦歌,论对民谣的熟悉,恐怕就连酒吧的驻唱歌手都不一定比得过他。
任宇确定,这首歌绝对是原创。
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随便在酒吧碰见的人,都能创作一首民谣?还特么这么好听,没天理了啊!
徐洁手掌贴着下巴,眼神温柔看向唱歌的秦歌,耳边回绕秦歌略带伤感的嗓音。
前段唱完,秦歌没有如原唱那样直接进入高-潮,而是停了几秒钟,用吉他弹奏弥补这段空缺。
观众们心中期待。
秦歌贴上话筒,唱出第一段高-潮。
……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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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你的长发盘起~
谁给你做的嫁衣~
啦~~~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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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旋律伤感追忆,那么歌词则如利箭剖开在座的年轻人们的心脏,将埋藏心底的初恋全部释放。
有人流泪,有人哭泣。
秦歌的眼睛也微微有些湿润,他没有继续唱下去,随着这一段吟唱完毕,他闭上眼睛呼吸了几口气,微笑说:“歌词没写完,各位见谅。”
“嘶~”
下面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还真特么是原创。
不管是先前登台的男人,还是任宇、驻唱歌手,有一个算一个,全部被秦歌这强大的创作能力惊到了。
“好听!”
“真好听!”
“都把我唱哭了。”
观众的反响很热烈,十个里面有一半都在抹眼睛。
一些男人女人受到酒精刺激,也不管自己男女朋友是不是坐在一边,拿起电话就给初恋发短信打电话。
酒吧老板知道今晚的活动得提前结束了,赶紧上台,让大家给喜欢的歌手送玫瑰。
毫无意外,或者说,是理所应当。
秦歌得到了第一名。
至于那个男人,早在秦歌唱完后就灰溜溜离开酒吧。
那把大红色吉他,由酒吧老板亲自送来。
“谢了。”秦歌接过吉他,笑着说。
老板一边打量一边笑着说:“刚刚那首歌真不错。”
秦歌矜持一笑:“瞎写着玩。”
一旁任宇听了嘴角直抽,瞎写都能写出这种水平,你要认真,还特么让不让人活了?
老板笑呵呵说:“明晚有一场更大的活动,是咱们西塘所有酒吧联合举办的一场歌唱比赛,第一名奖励比这个丰厚多了,你要是感兴趣,可以试一试。”
秦歌没直接答应,只说会来看看。
民谣属于小众音乐,喜欢的人特别喜欢,不喜欢的觉得单调乏味。
不过民谣也是有春天的,老狼当年就凭借这首《同桌的你》,可是登上了春晚的舞台。
徐洁喝醉了,秦歌左肩背着吉他,右臂揽着徐洁,一脸无语出了酒吧。
任宇跟屁虫似的跟上来:“你刚刚唱的那首歌叫什么?”
“还没取名。”
任宇:“……”
第164章
任宇追上去,继续问:“明天的比赛,你参加吗?”
“没兴趣。”虽然已经曝光了一首《同桌的你》,但后续秦歌不想继续曝光。
把原创歌曲放在这儿曝光,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
任宇有些急:“你唱歌这么好听,不参加太遗憾了。”
秦歌说:“时间不早了,早点回去睡吧。”
秦歌最后还是没说出任宇想要的结果,留下任宇一个人唉声叹气在后面看着秦歌的背影。
秦歌心里是想参加的,当他站在舞台上,抱着吉他,对着话筒唱歌的时候,秦歌发现,自己很兴奋。
舞台让他兴奋。
他想一直站在舞台上,散发光芒。
理性战胜感性。
徐洁醉醺醺的,秦歌把她送进房间,脱了鞋子丢上床,看了一周,没什么问题就出去了。
回到房间,秦歌拿出手机,打开音乐圈,清唱了一遍《同桌的你》,然后上传。
十分钟后,显示审核通过。
秦歌把这首歌设置:对外不可见。
也就是说,除了他自己,别人在音乐圈搜索不到这首歌。
天大亮。
秦歌习惯了早起,但西塘不适合晨跑,他只好在房间里做些适当的运动。
徐洁醒来时觉得头痛的厉害,秦歌敲响她的门,开门就看见徐洁迷糊晕沉的模样。
“刚睡醒?”
“嗯,头晕。”徐洁扶着门。
“去洗个澡,我在房间等你。”
半小时后,徐洁站在门外。
洗了个澡,徐洁整个人都精神多了。
两人刚走出客栈,几个人影唰的就出现在了眼前,把徐洁吓了一跳。
徐洁眼一瞪,就要骂人。
“早上好啊早上好啊。”鬼影样的人是任宇,另外两个男人应该是他朋友。
徐洁气说:“能不能好好走路?突然蹦出来想吓死人啊?”
任宇也不生气,笑嘻嘻道着歉,然后对秦歌说:“我们想请你帮个忙。”
秦歌大概能猜到一些,自己能帮的,无非就是唱歌。
可能是怕秦歌直接拒绝,任宇说:“我们想买你的歌。”
“买歌?”这和秦歌猜的不太一样。
任宇点头:“就是你昨晚唱的那首歌。”
秦歌摇头:“我的歌不卖。”
秦歌现在不缺钱,他觉得自己的思想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当然,这完全是因为他有物质基础打底。
任宇直接报价:“十万块。”
秦歌蹙了蹙眉毛,眼睛在三人脸上看了一圈,问:“你们是乐队?”
“对,这俩人是我兄弟,我们乐队叫青青草。”
秦歌说:“歌我不会卖,但如果你们想唱,我可以给你们授权。”
十万块买一首歌,价格不算低,但对《同桌的你》来说,真不算高,何况秦歌也不缺钱。
任宇也看出来秦歌不是个缺钱的主,不免有些失望。
任宇说:“我们准备参加今天晚上酒吧组织的歌唱活动。”
秦歌说:“今天晚上就唱的话,准备时间太短了,新歌你们肯定来不及准备。”
任宇愁眉苦脸,他之前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现在秦歌提出来,他忽然感觉有些无力。
“这可怎么办?如果真的让叶枫赢了,他会更加目中无人。”任宇的朋友皱眉说。
听见林枫这个名字,秦歌脑海里自然浮现出昨晚在酒吧里唱摇滚,并骂民谣是个屁的男人。
任宇看模样也不过十八九岁,估计也就高中大学的样子,年纪轻轻就组织了自己的乐队,刚刚更是张口十万块买歌,想来家里是不缺钱的。
至于任宇为什么这么急切参加今晚的活动,大约是和谁事先约定好了的。
秦歌问:“林枫?昨晚唱歌那个?”
任宇有气无力的点了点头。
旁边朋友则破口骂道:“除了他还能有谁?哼,不就是和魔方签约了吗,真以为自己是大明星,还说民谣算个屁,我看他才是个屁。”
“和魔方签约?魔方唱片公司?”秦歌眨眨眼睛,问道。
任宇叹了一口气,说:“林枫很有才华,嗓音独具特点,高二的时候就被魔方公司看中,今年签约了。”
秦歌对魔方公司一点好感也没有,虽然一个花姐不能代表整个公司,但管中窥豹,也可看出一二。
任宇本是觉得,如果能买来秦歌昨晚唱的那首歌,他们今晚一定可以大放异彩,把同样参赛的林枫镇压下去。
可是秦歌不愿意卖歌,而且一天的时间,根本不可能把握到这首歌的精髓。
“第一名有什么奖励?”秦歌忽然问道。
任宇怔了怔,然后好像想到了什么,面色狂喜,说:“这次主办方很给力,第一名有三万块的现金奖励。”
“三万块!”秦歌微微一惊,主办方的确很给力啊,竟然这么舍得掏钱。
任宇说:“嗯,这次的主办方是魔方唱片公司,他们推出这个活动,其实就是为了给林枫造势。”
秦歌好奇问:“林枫很天才吗?魔方公司这么舍得下血本?”
任宇脸上有一丝不屑,说:“唱歌就那样,不过就是在魔方公司有认识的人而已。”
秦歌明白了,内部有人好办事。
有人生来是军舰,有人生来是游轮,但更多人都是一个木桶就送上路了。任宇大概就是乘坐游轮来到这个世界的,有良好的家庭环境,做什么事情,总会比别人更容易。
秦歌说:“你们乐队可以加一个主唱吗?”
任宇朋友说:“任宇就是主唱,不能……”
没等他说完,任宇打断,说:“可以,别说一个主唱,十个都行。”
任宇心里暗骂,这几个蠢货,听不出来人家是要帮自己忙吗?
秦歌笑着说:“那就这样,今晚我做你们乐队的主唱,如果能拿到第一名,奖金归我。你们商量一下,如果可以,我们一会儿找个地方排练排练。”
“没问题,没问题。”任宇立刻答应,至于那奖金什么的,他根本不在乎。
张口就是十万买歌,任宇根本不在乎这点奖金。
任宇两个朋友更没有意见,他们昨晚都听过秦歌唱的那首民谣,秦歌只唱了一段,就引起了那么大的轰动,如果今晚能够把完整版的唱出来,拿一个冠军,绝对妥妥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