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多金多银的网络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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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的微博发出去半天,接到七八个电话,除了老卢之外,还有一个小牛网络的市场部负责人李艾锋也约了秦歌晚上吃饭。【愛↑去△小↓說△網w qu 】
先来后到,秦歌只能推到明天中午。
剩下的公司,则全部一副高高在上的语气,要求他明天上午来公司谈谈合作。
这种人,秦歌没心情和他们浪费时间,统一拒绝。
某家网络公司,刚被秦歌拒绝,挂了电话,对着电话冷笑两声:“真以为写了本畅销书就了不起了?还没时间,呵呵。”
老卢订的是一家私人会所,档次比较高。
秦歌手里拿着一个牛皮袋,从出租车下来,站在门口望了会所一眼,就有一个中年男人走上来,微笑着询问:“男巫?”
不论是和出版社签订的合同,还是和创世界网站签订的合同,秦歌用的全部是老爸的身份证。而这些信息,没经过秦歌的准许,谁也不会向外界透露。
秦歌现在算得上当下最火的畅销书作家,哦,还有其它的一些身份。
网络段子手,诗人,打击盗版卫士!
即使哪天秦歌不写书了,也完全能在微博上成为一个大v,反正不会饿死。
除非是网站和出版社脑袋哪根弦搭错了,否则绝对不会主动的得罪秦歌。类似于透露个人信息这种事情,更加不会去做。
这样的天才作家,紧紧拉在身边尚且来不及,怎么会推开了。
秦歌有些惊讶老卢齐全的准备工作,也就是一个下午的时间,对方竟然就弄到了自己的照片,也不知道是怎么个手段。
但也能从中看出,对方对秦歌非常的看重。
秦歌看着老卢:“卢总?”
男人笑着点点头,伸手和秦歌握了握,说:“喊我老卢就行了,来,这边请。”
两人走进会所,一路上,老卢暗中打量秦歌,心里也越来越惊讶。
老卢做市场的,看人眼光还是有的。
穿着打扮绝对不是评判一个人有钱没钱的第一标准,但足以看出这个人的品味。主要的,是气质。
秦歌很年轻,以老卢的眼光,能看出个七八分,大约也就十七八岁,不能再高。
秦歌身上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沉稳,内敛,不外露。
这绝对不是一个十七八岁年轻人应该有的。
秦歌穿衣很简单,牛仔裤和浅色t恤,简单的搭配,穿在他的身上,有一股儒雅干净的气质。
富二代?不像。
官二代?也不像。
老卢第一次对一个人如此的感兴趣,迫不及待的想要了解秦歌。
服务员拉开包厢的门,老卢让在一旁,等秦歌进去才跟着走进去。
包厢里只有曾天阳,今晚的宴请只有曾天阳和老卢,这只是初次接触,不需要人多,但也不能太寒碜,至少要体现出对秦歌的重视。
曾天阳从沙发上起身走来,笑意盎然,主动伸出右手,秦歌与他握在一起,可以感觉到曾天阳手掌的力量。
“你好,男巫,鄙人曾天阳,凡人网络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你好。”秦歌道出自己的名字:“秦歌。”
老卢适时开口:“咱们坐吧,先吃点东西,慢慢聊。”
老卢也好,曾天阳也罢,都不是不善交际的人。
他们见到秦歌的时候,都被秦歌的年轻吓到了,开始还有些担心秦歌太年轻,聊天会冷场。
可很快他们就发现,这个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秦歌年龄虽然不大,但在交际上,完完全全就是一个久经社会的老油条。不论他们谈论什么话题,秦歌都能接的上茬,末了还发表自己的一些观点。
两人收起了对秦歌的轻视之心,暗中碰了个眼神,明白这个年轻人不好对付。
“秦先生,关于小说改编游戏,你有什么看法?”曾天阳这是在考验秦歌。
如果秦歌只是为了捞金而卖版权,曾天阳肯定也会买,但价格绝对不会出的太高,因为秦歌就是为了钱,他对这个东西没有概念。
正题来了,秦歌微微坐直身体,右手摩挲着白酒杯,眼睛一直看着曾天阳,说:“曾董,我说现代是网络时代,你认可吗?”
曾天阳沉吟两秒,慢慢点头。
“网络时代最重要的是什么?”秦歌反问一句,不等两人想答案,他跺了跺酒杯,继续说:“是粉丝。”
“互联网时代,是一个多金多银的时代,赚钱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开店买卖,网络上可以开店买卖东西,可以写小说,可以做主播,这些新兴的行业,能够带动一大批人的就业,也能早就一批富翁。”秦歌侃侃而谈,曾天阳不曾打断。
秦歌说的都是既定存在的事实,但如果只是这样,未免会让曾天阳失望。从他看见秦歌,心里就有些期待,期待这个年轻的不像话的天才作家,能够给他带来一些惊喜。
“作家也好,明星也好,主播也好,只要试图通过网络赚钱的人,他们必须承认一个残酷的事实。”秦歌一字一句,说:“粉丝是上帝!”
曾天阳和老卢眼睛一亮,只听秦歌继续说:“换在实体行业,就是用户是上帝,称呼变了,道理不变。”
“产品好,才会有粉丝追随,有粉丝追随,才会有金钱效益产生,举一个例子。”
“微博上的段子手,顶尖的段子手,粉丝破千万,有商家发现了,和段子手商量好价钱,多少钱一条广告。”秦歌说完后,静默两秒,说:“这是最简单的把粉丝变现的能力。”
秦歌说的东西并不新鲜,但这个世界的网络,并没有太多的人关注过这些东西。加上两人是做网络游戏的,平时只会关注用户体验,哪里回去管什么粉丝不粉丝的。
所以当秦歌说出这些话,两个人看向秦歌的眼睛里已经多了几分欣赏和意外。
曾天阳问:“《悟空传》我看过,写的非常好,销量也很高,但若试图通过这点销量带动一款游戏,似乎有些困难。”
秦歌嘴角微微上翘,他一直在等曾天阳提出这个问题,现在,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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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公司,则全部一副高高在上的语气,要求他明天上午来公司谈谈合作。
这种人,秦歌没心情和他们浪费时间,统一拒绝。
某家网络公司,刚被秦歌拒绝,挂了电话,对着电话冷笑两声:“真以为写了本畅销书就了不起了?还没时间,呵呵。”
老卢订的是一家私人会所,档次比较高。
秦歌手里拿着一个牛皮袋,从出租车下来,站在门口望了会所一眼,就有一个中年男人走上来,微笑着询问:“男巫?”
不论是和出版社签订的合同,还是和创世界网站签订的合同,秦歌用的全部是老爸的身份证。而这些信息,没经过秦歌的准许,谁也不会向外界透露。
秦歌现在算得上当下最火的畅销书作家,哦,还有其它的一些身份。
网络段子手,诗人,打击盗版卫士!
即使哪天秦歌不写书了,也完全能在微博上成为一个大v,反正不会饿死。
除非是网站和出版社脑袋哪根弦搭错了,否则绝对不会主动的得罪秦歌。类似于透露个人信息这种事情,更加不会去做。
这样的天才作家,紧紧拉在身边尚且来不及,怎么会推开了。
秦歌有些惊讶老卢齐全的准备工作,也就是一个下午的时间,对方竟然就弄到了自己的照片,也不知道是怎么个手段。
但也能从中看出,对方对秦歌非常的看重。
秦歌看着老卢:“卢总?”
男人笑着点点头,伸手和秦歌握了握,说:“喊我老卢就行了,来,这边请。”
两人走进会所,一路上,老卢暗中打量秦歌,心里也越来越惊讶。
老卢做市场的,看人眼光还是有的。
穿着打扮绝对不是评判一个人有钱没钱的第一标准,但足以看出这个人的品味。主要的,是气质。
秦歌很年轻,以老卢的眼光,能看出个七八分,大约也就十七八岁,不能再高。
秦歌身上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沉稳,内敛,不外露。
这绝对不是一个十七八岁年轻人应该有的。
秦歌穿衣很简单,牛仔裤和浅色t恤,简单的搭配,穿在他的身上,有一股儒雅干净的气质。
富二代?不像。
官二代?也不像。
老卢第一次对一个人如此的感兴趣,迫不及待的想要了解秦歌。
服务员拉开包厢的门,老卢让在一旁,等秦歌进去才跟着走进去。
包厢里只有曾天阳,今晚的宴请只有曾天阳和老卢,这只是初次接触,不需要人多,但也不能太寒碜,至少要体现出对秦歌的重视。
曾天阳从沙发上起身走来,笑意盎然,主动伸出右手,秦歌与他握在一起,可以感觉到曾天阳手掌的力量。
“你好,男巫,鄙人曾天阳,凡人网络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你好。”秦歌道出自己的名字:“秦歌。”
老卢适时开口:“咱们坐吧,先吃点东西,慢慢聊。”
老卢也好,曾天阳也罢,都不是不善交际的人。
他们见到秦歌的时候,都被秦歌的年轻吓到了,开始还有些担心秦歌太年轻,聊天会冷场。
可很快他们就发现,这个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秦歌年龄虽然不大,但在交际上,完完全全就是一个久经社会的老油条。不论他们谈论什么话题,秦歌都能接的上茬,末了还发表自己的一些观点。
两人收起了对秦歌的轻视之心,暗中碰了个眼神,明白这个年轻人不好对付。
“秦先生,关于小说改编游戏,你有什么看法?”曾天阳这是在考验秦歌。
如果秦歌只是为了捞金而卖版权,曾天阳肯定也会买,但价格绝对不会出的太高,因为秦歌就是为了钱,他对这个东西没有概念。
正题来了,秦歌微微坐直身体,右手摩挲着白酒杯,眼睛一直看着曾天阳,说:“曾董,我说现代是网络时代,你认可吗?”
曾天阳沉吟两秒,慢慢点头。
“网络时代最重要的是什么?”秦歌反问一句,不等两人想答案,他跺了跺酒杯,继续说:“是粉丝。”
“互联网时代,是一个多金多银的时代,赚钱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开店买卖,网络上可以开店买卖东西,可以写小说,可以做主播,这些新兴的行业,能够带动一大批人的就业,也能早就一批富翁。”秦歌侃侃而谈,曾天阳不曾打断。
秦歌说的都是既定存在的事实,但如果只是这样,未免会让曾天阳失望。从他看见秦歌,心里就有些期待,期待这个年轻的不像话的天才作家,能够给他带来一些惊喜。
“作家也好,明星也好,主播也好,只要试图通过网络赚钱的人,他们必须承认一个残酷的事实。”秦歌一字一句,说:“粉丝是上帝!”
曾天阳和老卢眼睛一亮,只听秦歌继续说:“换在实体行业,就是用户是上帝,称呼变了,道理不变。”
“产品好,才会有粉丝追随,有粉丝追随,才会有金钱效益产生,举一个例子。”
“微博上的段子手,顶尖的段子手,粉丝破千万,有商家发现了,和段子手商量好价钱,多少钱一条广告。”秦歌说完后,静默两秒,说:“这是最简单的把粉丝变现的能力。”
秦歌说的东西并不新鲜,但这个世界的网络,并没有太多的人关注过这些东西。加上两人是做网络游戏的,平时只会关注用户体验,哪里回去管什么粉丝不粉丝的。
所以当秦歌说出这些话,两个人看向秦歌的眼睛里已经多了几分欣赏和意外。
曾天阳问:“《悟空传》我看过,写的非常好,销量也很高,但若试图通过这点销量带动一款游戏,似乎有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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