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7章 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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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扬能够感受到的,夏郁和张岁柠这种资深演员自然也能感受到,这使得二人看向洛寻的眼光都隐隐有了些变化。
洛寻却心知肚明。
他为了演出成冬青一生中几个不同的状态,确实是做了很多的功课,且不说去农村体验生活,感受山村出来的孩子应该是什么样的状态,单单就如何自然的展现出憨厚的气质,而不让人感觉到你是在装憨厚,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需要洛寻不断的进行模拟表演,不断的观察真正憨厚的人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至于成功后的状态……
别忘了洛寻可是跟电影原型们聊过的人,另外因为身份这几年愈发提高,洛寻其实也算得上是半个成功的企业家了,所以他身上并非不具备那种特质,因此成功人士对洛寻来说反而是最好演的,但《合伙人》毕竟不是偶像剧,不能说成功人士就是穿得帅,一脸霸道总裁的模样,为此洛寻跟导演建议,把发际线往后推。
至于皮肤松弛的状态……
洛寻为了这个状态,有意识的连续熬了几次夜,熬夜多了皮肤会松弛,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作为企业家不秃顶可以接受,头发还那么茂密也太不公平了吧。
总而言之。
在洛寻的有意设计之下,他的这些准备,全部都得到了成功的体现,一个男人人生中不同的状态,真的被他演绎了出来,至于外人会觉得洛寻演技好似进步了,甚至有了整容般的演技,其实并不是洛寻的演技真的有了多大的进步,而是他以前没有接触过这个类型的角色,从而给大家带来了很新颖的感觉。
大荧幕上。
剧情在继续。
最终洛寻说服了母亲,得到了第三次冲击高考的机会,是他母亲跟全村人借钱,才供他读了第三次,而这一次,他终于考上了大学。
入学之日。
洛寻抱着老土的青色铺卷儿,锅碗瓢盆的背在身上,走在名牌大学的道路上,身边穿梭者形形色色的属于那个时代的学生,似乎并不显得突兀——
他的脸上是对未来的渴望。
他的眼里是对校园的向往。
然后他就被砸了——确切的说是邓朝跟佟大卫入学第一天起了冲突,最后殃及池鱼到洛寻——但也因此三人成了朋友,至少成冬青是这么认为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
“从此以后,我跟孟晓骏和王阳混。”
然后电影开始介绍孟晓骏,孟晓骏出身自一个留学世家,拥有着人人羡慕的先天优势,他的爷爷他的爸爸全部都是留洋归来的大学问家,很小的时候他就收到了家人在国外给他买回来的英文词典。
一本,两本……
他还拥有着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那个叫做梁琴的爱弹钢琴的姑娘,他们从小就心心相印,并且这样的心心相印会一直这般美好下去。
入学后。
孟晓骏这样的人,轻而易举便成为了校园的风云人物,他可以面对无数学生的注视侃侃而谈,明明还只是大学生,却具备了一个大演说家的气魄,而且他的言论总是能够赢得满堂喝彩,他甚至优秀到在别人嘲笑成冬青的口语发音时善意纠正成冬青的错误并且拿出词典给其正确的示范而不是跟旁人一样发出刺耳嘲笑——
他似乎生来就是焦点!
这让观众大致明白电影的开头,为什么洛寻在面对签证官的疑问时会说自己最崇拜的人是孟晓骏了,对于一个家里很穷且农村出身,好不容易才考进大学的孩子,身边都是比自己优越的学生,难免会崇拜那个大家都会仰望的人,况且孟晓骏不仅口才好英语好家世好就连长相都是极好的,几乎符合了成冬青对想成为的人的全部想象!
至于王阳……
王阳是一个有趣的人,他仿佛有着与生俱来的浪漫气质,他无时无刻不清醒,大学的时候他就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他活跃在校园各类舞会,天生就擅长交际,身边的女人有点走马观花的意思,属于跟孟晓骏截然不同的……
风云人物。
如果说孟晓骏是靠精英气质吸引着周围人的目光,那王阳就是靠浪漫和格调得到别人的欣赏,他可以跟美国来的漂亮记者侃侃而谈甚至亲密鼓掌,他的口才很好,他的英文口语能力更是非同一般,尤其是在他把美国妞泡到手,将之变成自己的女票之后。
那成冬青是什么?
成冬青是一个吊斯。
好不容易从农村考上了大学,生平第一次进了城,他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这一点其实一点都不奇怪,但属于他的特质,其实也在大学时候便表现了出来,比如他被同学嘲笑了之后,得到了孟晓骏的指点,内心对对方的崇拜几乎到达了顶点,所以他努力且迫切的希望自己可以成为孟晓骏这样优秀的人,为此他决定横扫燕京大学的图书馆,那里有八百本书等着他去阅读——
这样的决心人人都有。
但长期坚持并且彻底贯彻下去的却寥寥无几,成冬青是其中一个,当镜头前的洛寻一年四季都在图书馆坐到深夜,这个角色的特别之处其实已经初步展现了,而继孟晓骏和王阳的故事之后,成冬青也终于触发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他有了喜欢的女孩。
也是在这段时间,孟晓骏和王阳与任课老师发生了冲突,因为这俩人对老师叙述的美国很不满,尤其是孟晓骏,他对美国有着太多的美好幻想——
这不是个例。
那个时代的人心目中,美国几乎就是美好的代名词,什么种族歧视,什么排斥华人,都会被孟晓骏们认为是书本里刻板印象造成的影响而非事实的真相,他说他一定会去美国,然后让老师知道,这是错的。
结果他俩被全班同学追打。
是看起来傻乎乎,却喜欢跟在俩人屁股后面的成冬青堵住了教室的门,自己殿后遭到了同学的围殴,而跑到一半的孟晓骏和王阳,则是在对视之后同时转身,与成冬青并肩作战。
用成冬青的话来说就是:
如果之前我还没有成为他们俩的朋友,现在,我可以了。
音乐变得澎湃。
扭打的学生,青春的热血,世界观的碰撞,无知与理性交织在一起,构建一出华美的乐章来。
周扬能够感受到的,夏郁和张岁柠这种资深演员自然也能感受到,这使得二人看向洛寻的眼光都隐隐有了些变化。
洛寻却心知肚明。
他为了演出成冬青一生中几个不同的状态,确实是做了很多的功课,且不说去农村体验生活,感受山村出来的孩子应该是什么样的状态,单单就如何自然的展现出憨厚的气质,而不让人感觉到你是在装憨厚,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需要洛寻不断的进行模拟表演,不断的观察真正憨厚的人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至于成功后的状态……
别忘了洛寻可是跟电影原型们聊过的人,另外因为身份这几年愈发提高,洛寻其实也算得上是半个成功的企业家了,所以他身上并非不具备那种特质,因此成功人士对洛寻来说反而是最好演的,但《合伙人》毕竟不是偶像剧,不能说成功人士就是穿得帅,一脸霸道总裁的模样,为此洛寻跟导演建议,把发际线往后推。
至于皮肤松弛的状态……
洛寻为了这个状态,有意识的连续熬了几次夜,熬夜多了皮肤会松弛,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作为企业家不秃顶可以接受,头发还那么茂密也太不公平了吧。
总而言之。
在洛寻的有意设计之下,他的这些准备,全部都得到了成功的体现,一个男人人生中不同的状态,真的被他演绎了出来,至于外人会觉得洛寻演技好似进步了,甚至有了整容般的演技,其实并不是洛寻的演技真的有了多大的进步,而是他以前没有接触过这个类型的角色,从而给大家带来了很新颖的感觉。
大荧幕上。
剧情在继续。
最终洛寻说服了母亲,得到了第三次冲击高考的机会,是他母亲跟全村人借钱,才供他读了第三次,而这一次,他终于考上了大学。
入学之日。
洛寻抱着老土的青色铺卷儿,锅碗瓢盆的背在身上,走在名牌大学的道路上,身边穿梭者形形色色的属于那个时代的学生,似乎并不显得突兀——
他的脸上是对未来的渴望。
他的眼里是对校园的向往。
然后他就被砸了——确切的说是邓朝跟佟大卫入学第一天起了冲突,最后殃及池鱼到洛寻——但也因此三人成了朋友,至少成冬青是这么认为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
“从此以后,我跟孟晓骏和王阳混。”
然后电影开始介绍孟晓骏,孟晓骏出身自一个留学世家,拥有着人人羡慕的先天优势,他的爷爷他的爸爸全部都是留洋归来的大学问家,很小的时候他就收到了家人在国外给他买回来的英文词典。
一本,两本……
他还拥有着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那个叫做梁琴的爱弹钢琴的姑娘,他们从小就心心相印,并且这样的心心相印会一直这般美好下去。
入学后。
孟晓骏这样的人,轻而易举便成为了校园的风云人物,他可以面对无数学生的注视侃侃而谈,明明还只是大学生,却具备了一个大演说家的气魄,而且他的言论总是能够赢得满堂喝彩,他甚至优秀到在别人嘲笑成冬青的口语发音时善意纠正成冬青的错误并且拿出词典给其正确的示范而不是跟旁人一样发出刺耳嘲笑——
他似乎生来就是焦点!
这让观众大致明白电影的开头,为什么洛寻在面对签证官的疑问时会说自己最崇拜的人是孟晓骏了,对于一个家里很穷且农村出身,好不容易才考进大学的孩子,身边都是比自己优越的学生,难免会崇拜那个大家都会仰望的人,况且孟晓骏不仅口才好英语好家世好就连长相都是极好的,几乎符合了成冬青对想成为的人的全部想象!
至于王阳……
王阳是一个有趣的人,他仿佛有着与生俱来的浪漫气质,他无时无刻不清醒,大学的时候他就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他活跃在校园各类舞会,天生就擅长交际,身边的女人有点走马观花的意思,属于跟孟晓骏截然不同的……
风云人物。
如果说孟晓骏是靠精英气质吸引着周围人的目光,那王阳就是靠浪漫和格调得到别人的欣赏,他可以跟美国来的漂亮记者侃侃而谈甚至亲密鼓掌,他的口才很好,他的英文口语能力更是非同一般,尤其是在他把美国妞泡到手,将之变成自己的女票之后。
那成冬青是什么?
成冬青是一个吊斯。
好不容易从农村考上了大学,生平第一次进了城,他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这一点其实一点都不奇怪,但属于他的特质,其实也在大学时候便表现了出来,比如他被同学嘲笑了之后,得到了孟晓骏的指点,内心对对方的崇拜几乎到达了顶点,所以他努力且迫切的希望自己可以成为孟晓骏这样优秀的人,为此他决定横扫燕京大学的图书馆,那里有八百本书等着他去阅读——
这样的决心人人都有。
但长期坚持并且彻底贯彻下去的却寥寥无几,成冬青是其中一个,当镜头前的洛寻一年四季都在图书馆坐到深夜,这个角色的特别之处其实已经初步展现了,而继孟晓骏和王阳的故事之后,成冬青也终于触发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他有了喜欢的女孩。
也是在这段时间,孟晓骏和王阳与任课老师发生了冲突,因为这俩人对老师叙述的美国很不满,尤其是孟晓骏,他对美国有着太多的美好幻想——
这不是个例。
那个时代的人心目中,美国几乎就是美好的代名词,什么种族歧视,什么排斥华人,都会被孟晓骏们认为是书本里刻板印象造成的影响而非事实的真相,他说他一定会去美国,然后让老师知道,这是错的。
结果他俩被全班同学追打。
是看起来傻乎乎,却喜欢跟在俩人屁股后面的成冬青堵住了教室的门,自己殿后遭到了同学的围殴,而跑到一半的孟晓骏和王阳,则是在对视之后同时转身,与成冬青并肩作战。
用成冬青的话来说就是:
如果之前我还没有成为他们俩的朋友,现在,我可以了。
音乐变得澎湃。
扭打的学生,青春的热血,世界观的碰撞,无知与理性交织在一起,构建一出华美的乐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