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0章 要是能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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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流光溢彩。
伴随着一阵轻柔的音乐响起,身处聚光灯中央的李荣号终于轻声开口演唱:“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世俗的眼光,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世俗到天亮,一部外国电影没听懂一句话,看完结局才是笑话,你看我多乖多聪明多么听话,多奸诈。”
旋律不错。
第一段主歌部分唱完,观众心里得出了初步结论,上一首歌炸场所带来的躁动被悄然平复了些许,这首歌和上一首歌的类型,似乎走向了不同的极端。
制作人席位。
认真听着演唱的白斩则是对刚刚李荣号所唱的那句歌词颇为在意,隐隐有些欣赏和认同:“你看我多乖多聪明多么听话,多奸诈。”
南楠轻轻挑眉。
这首歌走的路子有点小众,隐隐有美国乡村音乐的味道,换个学员可能唱不出这种感觉,但却和李荣号一直以来的风格相得益彰……
简洁,明快,有力。
韩韶依也在心中对李荣号第一段主歌进行评价:“节奏感非常鲜明,旋律舒展又从容,跟李荣号洒脱的演唱很搭,曲风与其说是由美国乡村乐的意思不如说更近接近于都市流行乐,只是整体质感要远远高于普通的流行乐,不过这只是开始。”
众人心思各异。
李荣号却心无旁骛的开始了歌曲第二段的演唱:“喝了几大碗米酒再离开是为了模仿,一出门不小心吐的那幅是谁的书画,你一天一口一个亲爱的对方,多么不流行的模样,都应该练练书法再出门闯荡,才会有人热情买账……”
尾音拉长。
李荣号弹奏起了怀抱的伴奏吉他,声音却依旧控制的游刃有余,表情以及歌声都带着一种自嘲感:“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几百年前做的好坏没那么多人猜,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逗逗女孩!”
这歌好像不错啊……
观众的眼里闪过了惊喜。
这首歌前期节奏轻快,旋律的舒适感非常强,而到了副歌部分,起伏也展现的非常清晰以至于整体歌曲旋律衔接恰到好处没有丝毫生硬的地方,从专业角度评价这首歌是非常成熟的作品了,而从观众的外行人角度评价则只有简单两个字形容:
好听。
韩韶依对这首歌曲的评价终于有了更大的轮廓:“主歌副歌形成整体,旋律偏向于乡村摇滚风,吉他与和弦交错感非常强烈,形成了一种处事态度的表达……”
而在评价完善的同时。
韩韶依的心情又有些不太妙了,正是因为她懂音乐懂市场懂听众心理,所以才更懂得李荣号这首歌的威力,流行永远是观众最爱的风格,而这种把小众曲风成功融入到流行曲风中的作品,无疑是非常能打动观众的,因为观众最喜欢最常见的流行乐是真,但逐渐厌倦一成不变的大众流行也是真,只有这种开创和不离其宗,才是真正能够满足观众听觉的作品。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李荣号的吉他弹得非常好,无论是颤音奏法还是拨弦技巧都运用的相当熟练,这种舞台的表演效果,也是可以给歌曲本身加分的,尤其是副歌部分展现出个人吉他solo的酷炫感,冲击更为明显:“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被那么多人崇拜——”
声音三转。
吉他声一停。
这一段五个字的咬字重音,清晰而准确的搭上每一个节奏和鼓点:
“要是能重来!”
第一段副歌丝毫不拖泥带水的收尾,干净利落的一塌糊涂,然后音乐骤然一顿,又快速被密集的鼓声以及和弦部分衔接上,歌曲想要表达那种对随性生活的向往顿时得到了很好的呼应,以至于现场的观众们下意识发出了掌声,跟着旋律轻轻摆动起身体——
大家不说话。
表情却很享受。
这歌乍听很简单,但常年生活在都市丛林里,忙碌于工作和家庭,习惯于循规蹈矩的人们却是从中听出了一些不一样的诉求,心中竟是略微有些自嘲,我们明明身处前所未有的摩登时代,却与理想生活之间存着着巨大鸿沟,我们明明不想妥协低头于现实,却终于习惯成自然,这种和作品的共鸣,是大家享受音乐的先决条件——
这歌,非常好!
观察着观众的反应。
座位上洛寻悄然松口气。
他本来想给李荣号选的歌曲不是这首《李白》,因为这个学员未来的优秀作品远不止这一首,但考虑到对方当下的年龄和心境,再加上这首歌毕竟是其前世成名曲,终于还是下定了这个决心,现实不是小说,歌手一开口观众就惊为天人的作品实在是太少太少了,大家喜欢一首歌,哪怕再短也终究需要一个过程,第一段副歌唱完能够吸引到观众已经算是非常成功的作品了。
就像之前给紫琪《泡沫》。
这些学员的个人成名曲,也许不是其参赛的最佳选择,但却绝对是最稳妥的选择,《李白》这首歌曲足够的惊艳,明快有力的节奏与舒展而从容的旋律很容易让观众沉浸其中,甚至只听到第一遍的副歌部分,就有观众可以跟着李荣号一起哼唱起来。
很时尚很潮流。
迎合年轻人口味。
所以哪怕洛寻更喜欢李荣号的《年少有为》,也没有将那首歌拿出来,而是拿出了这一首,毕竟那首歌承载着一定的感情,现在的李荣号未经历过一些人生起伏,未必唱的出来,类比让现在的洛寻唱李宗盛的歌洛寻也很难唱出那种感觉。
而此时。
李荣号的演唱,已经进行到第二个副歌段落,这一次他升了一个key来加强高潮感,这是因为歌曲现场演绎需要更大的起伏,不像专辑可以做的那么细,稍有不注意就会显得演唱很平: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几百年前做的好坏没那么多人猜”
几乎所有观众都跟歌曲的节拍对上,李荣号的吉他推的更用力了一些,身体的摇晃幅度也在加大,明明不是那种歇斯底里摇滚风,但炸场效果却不一而同,他的声音控制力仍然非常出色:“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逗逗女孩……”
和杜飞三人组不同。
李荣号的炸场很低调!
高空打下一道湛蓝色的灯光,怀抱着吉他唱歌的身影带着从容,旋律感十足的音乐,现场化为音乐的海洋,舒适的节奏像是敲击在每一个都市男女的心上——
这是属于轻摇滚的节奏。
霓虹闪烁的摩登时代,你选择妥协还是放纵,于是那说不清是美国新乡村摇滚还是都市流行的特别曲风就变得格外打动人心了:“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但这一切也有前提。
灯光暂歇,李荣号最后的一句演唱带着情绪,不知在遗憾什么,还是在庆幸什么,总之歌曲停留在戛然而止却意犹未尽的一句歌词:
“要是能重来。”
舞台流光溢彩。
伴随着一阵轻柔的音乐响起,身处聚光灯中央的李荣号终于轻声开口演唱:“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世俗的眼光,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世俗到天亮,一部外国电影没听懂一句话,看完结局才是笑话,你看我多乖多聪明多么听话,多奸诈。”
旋律不错。
第一段主歌部分唱完,观众心里得出了初步结论,上一首歌炸场所带来的躁动被悄然平复了些许,这首歌和上一首歌的类型,似乎走向了不同的极端。
制作人席位。
认真听着演唱的白斩则是对刚刚李荣号所唱的那句歌词颇为在意,隐隐有些欣赏和认同:“你看我多乖多聪明多么听话,多奸诈。”
南楠轻轻挑眉。
这首歌走的路子有点小众,隐隐有美国乡村音乐的味道,换个学员可能唱不出这种感觉,但却和李荣号一直以来的风格相得益彰……
简洁,明快,有力。
韩韶依也在心中对李荣号第一段主歌进行评价:“节奏感非常鲜明,旋律舒展又从容,跟李荣号洒脱的演唱很搭,曲风与其说是由美国乡村乐的意思不如说更近接近于都市流行乐,只是整体质感要远远高于普通的流行乐,不过这只是开始。”
众人心思各异。
李荣号却心无旁骛的开始了歌曲第二段的演唱:“喝了几大碗米酒再离开是为了模仿,一出门不小心吐的那幅是谁的书画,你一天一口一个亲爱的对方,多么不流行的模样,都应该练练书法再出门闯荡,才会有人热情买账……”
尾音拉长。
李荣号弹奏起了怀抱的伴奏吉他,声音却依旧控制的游刃有余,表情以及歌声都带着一种自嘲感:“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几百年前做的好坏没那么多人猜,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逗逗女孩!”
这歌好像不错啊……
观众的眼里闪过了惊喜。
这首歌前期节奏轻快,旋律的舒适感非常强,而到了副歌部分,起伏也展现的非常清晰以至于整体歌曲旋律衔接恰到好处没有丝毫生硬的地方,从专业角度评价这首歌是非常成熟的作品了,而从观众的外行人角度评价则只有简单两个字形容:
好听。
韩韶依对这首歌曲的评价终于有了更大的轮廓:“主歌副歌形成整体,旋律偏向于乡村摇滚风,吉他与和弦交错感非常强烈,形成了一种处事态度的表达……”
而在评价完善的同时。
韩韶依的心情又有些不太妙了,正是因为她懂音乐懂市场懂听众心理,所以才更懂得李荣号这首歌的威力,流行永远是观众最爱的风格,而这种把小众曲风成功融入到流行曲风中的作品,无疑是非常能打动观众的,因为观众最喜欢最常见的流行乐是真,但逐渐厌倦一成不变的大众流行也是真,只有这种开创和不离其宗,才是真正能够满足观众听觉的作品。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李荣号的吉他弹得非常好,无论是颤音奏法还是拨弦技巧都运用的相当熟练,这种舞台的表演效果,也是可以给歌曲本身加分的,尤其是副歌部分展现出个人吉他solo的酷炫感,冲击更为明显:“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被那么多人崇拜——”
声音三转。
吉他声一停。
这一段五个字的咬字重音,清晰而准确的搭上每一个节奏和鼓点:
“要是能重来!”
第一段副歌丝毫不拖泥带水的收尾,干净利落的一塌糊涂,然后音乐骤然一顿,又快速被密集的鼓声以及和弦部分衔接上,歌曲想要表达那种对随性生活的向往顿时得到了很好的呼应,以至于现场的观众们下意识发出了掌声,跟着旋律轻轻摆动起身体——
大家不说话。
表情却很享受。
这歌乍听很简单,但常年生活在都市丛林里,忙碌于工作和家庭,习惯于循规蹈矩的人们却是从中听出了一些不一样的诉求,心中竟是略微有些自嘲,我们明明身处前所未有的摩登时代,却与理想生活之间存着着巨大鸿沟,我们明明不想妥协低头于现实,却终于习惯成自然,这种和作品的共鸣,是大家享受音乐的先决条件——
这歌,非常好!
观察着观众的反应。
座位上洛寻悄然松口气。
他本来想给李荣号选的歌曲不是这首《李白》,因为这个学员未来的优秀作品远不止这一首,但考虑到对方当下的年龄和心境,再加上这首歌毕竟是其前世成名曲,终于还是下定了这个决心,现实不是小说,歌手一开口观众就惊为天人的作品实在是太少太少了,大家喜欢一首歌,哪怕再短也终究需要一个过程,第一段副歌唱完能够吸引到观众已经算是非常成功的作品了。
就像之前给紫琪《泡沫》。
这些学员的个人成名曲,也许不是其参赛的最佳选择,但却绝对是最稳妥的选择,《李白》这首歌曲足够的惊艳,明快有力的节奏与舒展而从容的旋律很容易让观众沉浸其中,甚至只听到第一遍的副歌部分,就有观众可以跟着李荣号一起哼唱起来。
很时尚很潮流。
迎合年轻人口味。
所以哪怕洛寻更喜欢李荣号的《年少有为》,也没有将那首歌拿出来,而是拿出了这一首,毕竟那首歌承载着一定的感情,现在的李荣号未经历过一些人生起伏,未必唱的出来,类比让现在的洛寻唱李宗盛的歌洛寻也很难唱出那种感觉。
而此时。
李荣号的演唱,已经进行到第二个副歌段落,这一次他升了一个key来加强高潮感,这是因为歌曲现场演绎需要更大的起伏,不像专辑可以做的那么细,稍有不注意就会显得演唱很平: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几百年前做的好坏没那么多人猜”
几乎所有观众都跟歌曲的节拍对上,李荣号的吉他推的更用力了一些,身体的摇晃幅度也在加大,明明不是那种歇斯底里摇滚风,但炸场效果却不一而同,他的声音控制力仍然非常出色:“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逗逗女孩……”
和杜飞三人组不同。
李荣号的炸场很低调!
高空打下一道湛蓝色的灯光,怀抱着吉他唱歌的身影带着从容,旋律感十足的音乐,现场化为音乐的海洋,舒适的节奏像是敲击在每一个都市男女的心上——
这是属于轻摇滚的节奏。
霓虹闪烁的摩登时代,你选择妥协还是放纵,于是那说不清是美国新乡村摇滚还是都市流行的特别曲风就变得格外打动人心了:“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但这一切也有前提。
灯光暂歇,李荣号最后的一句演唱带着情绪,不知在遗憾什么,还是在庆幸什么,总之歌曲停留在戛然而止却意犹未尽的一句歌词:
“要是能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