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吃肉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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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凌说的话,李烟懂。他估计思凌的去向,也无非如此。但一定要思凌自己说出口来,他心里又安一点。就算暂时分离,他知道她总能回来。
担着这样的心,他也说不出老实话来。从见到她的那刻起,就是这样了。
“在见到你的那刻……”诗里说,“我爱,原谅我什么也说不出来,除了徘徊。”
李烟、灵鹰与诸力士们,便带着众山民,选了新殿的地址,在那平整之地,先举行了一个吃肉大典。
山里粮食和肉都紧张。肉又比粮食更受欢迎。这所谓吃肉大典,名字直白,在山里实在是难得的大庆典,只有非常重要的事,才会举办。
又有什么比获得一位新神明还要重要呢?何况出于新神明的恩赐,大家又拿到这么多的肉,腌和风干都来不及,不如放开肚皮大吃一顿,剩的还尽够过日子呢!
他们便砍树枝搭棚台。也是观了星,看了天气,最近三天都不会下雨,应该可以举行连续三天的庆典——这也是吃肉大典的常规日期。
说是三天,但是第一天,客人在陆续来到;第三天,客人又要陆续走了,实际最热闹的只有当中一天。山民们重点预测了第二天一定要是个晴天。
当然,有思凌这个“活神仙”在,他们还要恭恭敬敬请问思凌的意思,是不是确实能把晴天恩赐给这几天?而思凌得的不过是一块烟花石,并没有真正改变事物物理性状的能力。譬如李烟看见水断石开,也不过是幻觉。
然而思凌很笃定的说:“没问题,就选这三天吧。”
因为她这两天已经在修炼烟花诀,发现幻觉能做到太多的事!——事实上这不仅仅是幻觉。操纵人类的感觉,还能操纵人类的时间。
譬如二十九力士以为自己化作了枯骨,结果他们真的活到了这么几百年之后。在幻觉当中经历的时间,完全不存在。
悟透了这一点之后,思凌很有把握的说:“你们就按这三天开吧!”
第二天的时候,果然下雨了。山里的雨原是这样,骤来骤往,把人浇成个落汤鸡,再施施然离去。
山里人把这叫作“喜雨”,讨个口彩,但难免恼人。
好个思凌,微微一笑,将手一摇,那篝火没有被雨点浇熄,反而都蒸腾而上,那烈焰如龙卷腾,须臾搭在一起,仿佛一个烈火的大棚般,只不过一点都不伤到人皮肉。
谁个曾见到这样的奇景?一个个张了嘴合不拢来,看那火像瀑布一样流上去,再金光璀灿的流下来。
那火流下来之后,山民们但见云开天青,雨云已经走了。空气非常清新,是雨后的样子,地面也湿湿的。
但是他们没有淋到雨。他们重新升起篝火、将大块肉、整条牛腿、整只鸡兔煮起。汤里连盐都没加,只加了山中的香草,和着肉,香得人鼻子都要掉下来。又有妇女削了萝卜土豆一些蔬菜进去,香气一发的扑鼻。
那锅子也大,与其说是锅,不如说是鼎。每只鼎里跳进一条牛都绰绰有余。这样大的鼎一共有七只。六只分别象征四方与天地,还有一只在当中,象征神明。这只鼎里出来的食物,先奉给思凌。
肉都是大块丢入,煮熟后,捞出来再切。随后再蘸了岩盐与酱汁吃。思凌尝了,鲜美无比,竟比现代社会吃的顶级牛排还妙些。而大鼎里跟肉一起炖透了的萝卜土豆,又比肉更要鲜美。
只可以她胃口就那么大,吃了一会儿,就罢了,含笑坐在那儿看着山民们吃。瞧她那端坐不动、始终微微含笑的样子,倒真的好像神明。
过了一会儿,李烟有些看出来了,没有说穿,只暗暗神伤。天已晚了。山民们饮酒吃肉、起舞纵歌,狂欢彻夜。
奇怪的是,这次的夜晚,好像也比以往的夜晚更长一些。
直到黎明曙光终于出现,有人难得还保持清醒,掐指算了算,他们这个夜晚多出来的长度,正好是白天躲雨损失的时间。
天道好还。思凌拿到烟花诀的时间并不长,但脑子里“能量守恒”四个字记得很牢。她不知道烟花诀偷的天地造化,到最后要怎么维持平衡,但总愿意省着点用,免得像福气似的,一开始浪掷得太多……最后覆水难收。
她就这么领着她的侍卫们,在上座微微含笑。直到第三天清晨,第一批要离开的山民,向她匍匐请辞,才发现有点不对劲。
她与她的侍卫们,并不像真人,而像是活的画像。
他们心中一起这样的念头,她那边就泛起了粼粼的波光,就像是被打扰的湖面。他们一传十、十传百,所有人都放下了肉钎酒碗,聚过来,围着向思凌他们叩头,也不敢近前,只有资格最老的一个神官,斗胆出声请思凌示下。
李烟缓步而出,道:“不用找了,凌仙子已经离开了。”
伴着他的话音,果然思凌与灵鹰、尾鹰、并那个舍身救护过她的向导,都冉冉消散。而那二十九力士,此时才如梦初醒:“我们去了哪里?”
“你们去了哪里?”人们反而要问他们了。他们不是一直在这里吗?
二十九力士回忆,他们确实饮酒了,不过不是跟山民们一起。而是恍恍惚惚的,到了云端,饮的都是仙酿。在那里,思凌告诉他们,要好好协助李烟。他们也都答应了。
李烟有些伤感:为什么她独独没有把他卷进幻境里,叮嘱他要好好干呢?她是太相信他了吗?或者觉得他聪明了、她不该用幻境来污辱他?
她在走之前,确实是看了他一眼。那一眼,他掂量在心底。
他想他大约一直一直会喜欢她。可是她,大概永远永远不会属于他。
思凌这次出山去,给光明大营带来振奋。他们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崇拜公主了,没想到公主还能让他们更加五体投地。
而那曾经舍身救护思凌的向导,此时也成了可靠的部下。他把仁岭的情况告知光明大军。大祭司他们等人合计,这上下就可以进入仁岭。
但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光明遗部的身份,暂时还不打算公开,只打算自称绿林好汉,也被思凌收服,故入山岭去侍奉思凌。
除了光明大军,思凌还有一支军队可以带进仁岭。那就是辰星的宣武军。
京都的命令已经下来了:要求辰星把宣武军留在原地,只身进京复命。
这命令本身并没有褒贬,也没有说要处理辰星的意思。然而谁是傻子呢?
申一珞可以继续原地当官,凭什么辰星就要进京?进京就进京吧,还只身前往!说是不带军队,可以让他行程轻快点。可是这不明摆着要削他党羽、叫他去受死的节奏吗?
在思凌回来之前,辰星已经忍不住找她了。大鹰按照思凌的吩咐,与辰星接头,道:“我们公子有要事出去,不久即回。”
辰星听了,也没办法,只殷殷嘱咐:“等你们公子回来了,一定跟我联系!”大鹰答应着,等思凌一出山,就回了她。
思凌原是挂着辰星这边的事,在仁岭匆匆别离。如今听了大鹰的话,她就有谱了,白衣青冠,笑嘻嘻袖着手往辰星这边来。
辰星听说她来,不说倒履出迎,也是倚辕以待。
思凌来了,他伸出手,想拉她的手,又有点不好意思,搭讪着放下了,却抱怨道:“叫人好生悬望!”眼圈竟有点红。
思凌心中也没来由的感喟,口中只道:“都尉这话就言重了。我又非你军里的军师,你要悬望什么呢?”
辰星生气道:“你这话说得,是怪我没聘你吗?我还要聘你才能表明心意吗?”思凌原不是这个意思,却听他被这一激,真情流露,竟与她是这样的“自己人”了。更奇的是,她也不排斥他这般亲近。让她一时都出乎意外,不觉怔忡。
那辰星冲口而出,自己也悔失言,低头道:“是我不好。我聘你就是了。”
这聘西席原是聘、聘新妇也是聘。他口不择言,思凌听得有点脸红,把话支开道:“这也不妨。我的意思是,我哪儿有那么重要呢?”
她不解释也还罢了。这一解释,辰星冷哼一声:“原来我回京是不要紧的吗?”他这话的意思:你大仆从给你传过话了,你也知道京里给我下的令了。如果你竟看不出这令中紧急,那你就不过是个蠢蛋,我和你还有什么话好说?如果你看出了紧急,却要装糊涂,那我跟你实在更没什么话好说了。
这么一来,难怪他生气。思凌反而要陪笑道:“我是说,你是沐家人。沐家总归保你的。太尉就算闹鬼,也没法一手遮天。我出的主意,总没有你们家出的主意好的。老实说,我是有个主意在这里,但说都不敢说,只怕误了你。”
她这样说,才见得坦诚些了。辰星容颜稍霁,叹道:“我家……唉!不瞒你说,我是旁支的。且是庶子。”
思凌也想到他身份可能不高,不过:“就算如此,一笔写不出两个沐字。那申一珞跟太尉连姓都不一样,太尉尚且要保他,何况你……”
她也不忍心说明白了:“你怎么能不明白这个道理呢?还要急成这样?”
辰星叹道:“实话跟你说明白了吧。”
思凌暗叫一声:“来了!”振奋精神,就等他这个“实话说”。
辰星道:“我虽然是旁支子弟……”
思凌竖起耳朵等着。
辰星道:“可是我把正支宗室的人得罪了!”说完这句话,闭紧嘴巴,再不肯说详情。思凌也是好奇:“怎么得罪的?说出来我想想办法嘛!”
辰星道:“你再要问,我就不当你是朋友了。”
思凌瞪他一眼,也无法。好在听他口气,目前还是朋友。思凌道:“好罢!不管你怎么得罪,反正你就是得罪了对吧?得罪到他们不管你了?”
辰星道:“那也不至于。我知道为了沐家的面子,他们也总得管我。可是我也有面子啊!我要自己能解决,就不想看他们的脸色了。”
思凌听了,倒正中下怀,便道:“我是有个主意,你听了,可不准骂我。”
辰星欢喜道:“不骂你不骂你!你且说来。”
思凌道:“我这主意,却有点不正经。”
辰星“欬”了一声道:“这种非常处境,正是要非常手段才对对付。你快快告诉我!别卖关子了。”
思凌道:“我走的时候,也担心那太尉会不会给你使黑手。正好要会个朋友,倒能解决你这危机。”
辰星“哦”了一声:“我原知道你到这里,不会光为了看热闹而来!快快告诉我,那朋友是什么人?手眼通天?能动帝听?”
思凌摇头道:“差得远了。我那朋友啊,说起来,是你的冤家对头。”
辰星一愕:“太傅那边的?”然而既是太傅那边,又何能助他?
思凌抿嘴一笑:“你也是胡猜了——我这朋友,是绿林一支响马。”
那光明军装作是强盗。强盗跟官兵,可不是冤家对头么?
辰星点头:“原来如此!你是谁家公子呢?结交响马,难道要跟当今皇上争天下吗?他好不容易打下来的,你看他太子当家,年轻稚嫩,要再抢了去?”
还真被他一语说中!思凌到底脸嫩,讪讪道:“天下要是太平,哪是我想抢就能抢的?要是不太平,想抢的人多了去了,你管我呢?”
一边说,她一边偷觑辰星的脸色。辰星却也没什么特别的眼神波动,但点头道:“说得也是如此。”
思凌此时,又不确定他是否江楚人转世了。只因江楚人性格外放,性格光明磊落。思凌就算与他在情事上伤痕累累,对他的性格却一直很佩服的。而这辰星,却总有点深深邃邃的,叫人看不透。
此时辰星对响马既没有太多抗拒,她试着问:“那你肯不肯去呢?”(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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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三天,但是第一天,客人在陆续来到;第三天,客人又要陆续走了,实际最热闹的只有当中一天。山民们重点预测了第二天一定要是个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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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思凌很笃定的说:“没问题,就选这三天吧。”
因为她这两天已经在修炼烟花诀,发现幻觉能做到太多的事!——事实上这不仅仅是幻觉。操纵人类的感觉,还能操纵人类的时间。
譬如二十九力士以为自己化作了枯骨,结果他们真的活到了这么几百年之后。在幻觉当中经历的时间,完全不存在。
悟透了这一点之后,思凌很有把握的说:“你们就按这三天开吧!”
第二天的时候,果然下雨了。山里的雨原是这样,骤来骤往,把人浇成个落汤鸡,再施施然离去。
山里人把这叫作“喜雨”,讨个口彩,但难免恼人。
好个思凌,微微一笑,将手一摇,那篝火没有被雨点浇熄,反而都蒸腾而上,那烈焰如龙卷腾,须臾搭在一起,仿佛一个烈火的大棚般,只不过一点都不伤到人皮肉。
谁个曾见到这样的奇景?一个个张了嘴合不拢来,看那火像瀑布一样流上去,再金光璀灿的流下来。
那火流下来之后,山民们但见云开天青,雨云已经走了。空气非常清新,是雨后的样子,地面也湿湿的。
但是他们没有淋到雨。他们重新升起篝火、将大块肉、整条牛腿、整只鸡兔煮起。汤里连盐都没加,只加了山中的香草,和着肉,香得人鼻子都要掉下来。又有妇女削了萝卜土豆一些蔬菜进去,香气一发的扑鼻。
那锅子也大,与其说是锅,不如说是鼎。每只鼎里跳进一条牛都绰绰有余。这样大的鼎一共有七只。六只分别象征四方与天地,还有一只在当中,象征神明。这只鼎里出来的食物,先奉给思凌。
肉都是大块丢入,煮熟后,捞出来再切。随后再蘸了岩盐与酱汁吃。思凌尝了,鲜美无比,竟比现代社会吃的顶级牛排还妙些。而大鼎里跟肉一起炖透了的萝卜土豆,又比肉更要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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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去了哪里?”人们反而要问他们了。他们不是一直在这里吗?
二十九力士回忆,他们确实饮酒了,不过不是跟山民们一起。而是恍恍惚惚的,到了云端,饮的都是仙酿。在那里,思凌告诉他们,要好好协助李烟。他们也都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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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光明大军,思凌还有一支军队可以带进仁岭。那就是辰星的宣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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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凌也想到他身份可能不高,不过:“就算如此,一笔写不出两个沐字。那申一珞跟太尉连姓都不一样,太尉尚且要保他,何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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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星叹道:“实话跟你说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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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凌瞪他一眼,也无法。好在听他口气,目前还是朋友。思凌道:“好罢!不管你怎么得罪,反正你就是得罪了对吧?得罪到他们不管你了?”
辰星道:“那也不至于。我知道为了沐家的面子,他们也总得管我。可是我也有面子啊!我要自己能解决,就不想看他们的脸色了。”
思凌听了,倒正中下怀,便道:“我是有个主意,你听了,可不准骂我。”
辰星欢喜道:“不骂你不骂你!你且说来。”
思凌道:“我这主意,却有点不正经。”
辰星“欬”了一声道:“这种非常处境,正是要非常手段才对对付。你快快告诉我!别卖关子了。”
思凌道:“我走的时候,也担心那太尉会不会给你使黑手。正好要会个朋友,倒能解决你这危机。”
辰星“哦”了一声:“我原知道你到这里,不会光为了看热闹而来!快快告诉我,那朋友是什么人?手眼通天?能动帝听?”
思凌摇头道:“差得远了。我那朋友啊,说起来,是你的冤家对头。”
辰星一愕:“太傅那边的?”然而既是太傅那边,又何能助他?
思凌抿嘴一笑:“你也是胡猜了——我这朋友,是绿林一支响马。”
那光明军装作是强盗。强盗跟官兵,可不是冤家对头么?
辰星点头:“原来如此!你是谁家公子呢?结交响马,难道要跟当今皇上争天下吗?他好不容易打下来的,你看他太子当家,年轻稚嫩,要再抢了去?”
还真被他一语说中!思凌到底脸嫩,讪讪道:“天下要是太平,哪是我想抢就能抢的?要是不太平,想抢的人多了去了,你管我呢?”
一边说,她一边偷觑辰星的脸色。辰星却也没什么特别的眼神波动,但点头道:“说得也是如此。”
思凌此时,又不确定他是否江楚人转世了。只因江楚人性格外放,性格光明磊落。思凌就算与他在情事上伤痕累累,对他的性格却一直很佩服的。而这辰星,却总有点深深邃邃的,叫人看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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