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路人侧目,长街风光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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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啊,会,拿手!”理发少年竭诚为思凌服务。
思凌坐了下来,脖子里系上小铺子的白兜布,布倒是很干净。剪子嚓嚓的响,这样的头发说剪就剪掉,理发少年也可惜,但恩人有命,不敢不从,问都不敢问。镜子里有个女人进来,捧个水壶,瞄了思凌和理发少年一眼。思凌在镜里见着了,她可能是老板娘?但也可能是理发少年的长姊什么的,那张阔嘴有点像,脸盘子更大些,眼睛上方拎上去、两角却塌下来,成了个三角形状,平添刁钻。瞄了一眼就让思凌很不舒服。思凌闭上了眼睛,即使听见她出去了,也不睁开。
直到理发少年说:“好了。”
思凌张开眼睛,那一瞬间的冲动,是想把理发少年胖揍一顿。这个所谓的中长发发型……是来搞笑的吗!
“不要紧,不要紧,还能修一下,修一下。”理发少年哀求。
思凌再给他一次机会。
越修越错。
思凌打算开口叫老板娘了。那三角眼女人挂好毛巾,走出后面的小门,又不知去了哪里。井辘轱偶尔响一阵。叫一声,她也许能听到?
“千万别。”理发少年吓坏了,“大姐要揍我的。”
果然是姐弟。
“而且我们剪头发就是这样剪的……小姐您的眼光高……要不,烫一下?”理发少年殷勤劝慰,“重新烫烫会好看点。反正小姐您上面新长出来的头发已经有一大段是直的了,该烫一烫了。贵是比剪头发贵,我给您打八折。”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剪已经剪成这样,思凌还敢让他烫吗!
“你最拿手是什么发型?”思凌从牙缝里问,“剪得最多的?”
剪得最多的……理发少年尴尬的表示:是男式的短头发……小平头、小分头、大背头、苦力头……
“那就男式的吧。”思凌壮士断腕。
就算是恩人说的,理发少年觉得,这种要求实在……下不了手。
“这次剪不好,我砸了你的铺子。”思凌放狠话。
理发少年手一抖,剪子咬下一撮头发……糟糕,这次就算不想剪,也只能往短了剪了。他只好死心塌地,伺候全套,刘海剪短、耳边头发剪短,削出层次,连脖颈上的头发都推了上去。
思凌闭上眼睛,是生怕碎发掉进眼里,又像是做一次绝情的告别。她觉得头上的累赘份量渐渐消失,直到轻盈得像能飞起来,剪子声音也停了,她睁眼,呆一呆。
好像水草拨开来,露出里面的珍珠。当然水草也是美的,可……
纤长的脖颈,像发育中的孩子,耳垂至下颏优美的曲线尽览无余;黑灼灼的眼睛,任性而浓美的一双眉毛,扬在过分削短而凌乱的刘海下。满地乌黑的头发。她像是从火中重生、踏着余烬走过来的野兽。
理发少年也被自己手指下呈现出来的美惊到了,呆看一会儿,喷一些白兰香水在手里,要往思凌额前抹。
思凌闻见那伧俗的香味,脑袋向后一仰,避开。
咦,仰头都特别灵便,虎虎生风,简直可以趁势跳到椅背上再舞个剑花。可见女侠怎么能梳发髻戴累赘的簪钗,就算古早年代不得剪发,也都该用巾布将头发贴头皮包得紧紧的,所谓巾帼英雄。
思凌喝斥他,便喝斥得分外英雄气概,颇有其父当年风范:“这是干嘛?”
“帮你把头发抹上去。”理发少年呆呆道。油光锃亮全抹到后头去,才是时行的男发嘛!
“我又不真是男人!”思凌又好气又好笑,复对镜子审视一眼,“这样就行了。”
幸好今天也穿的西式衣服,且是衣裤,英姿飒飒,若是中式衫裙,便难免尴尬。思凌将薄外套搭在手臂上,阔步而出。
难免路人侧目。
不过,上海地界有这点好,江南江北、东洋西洋的各路神仙小鬼们胡扯乱抹整妖蛾子的多了去了,行人几乎都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仅限侧目,不耽搁走路,偶尔有两个好奇心特别旺盛的,又看思凌那身好料子的西式衣服——呃,会不会某个国家来的华侨,人家就兴这个?说不定还有哪个皇亲国戚作后台?不敢招惹、不敢惹麻烦,多看几眼就算,绕着走罢。
“二小姐!”很受惊吓的声音,“你这是去哪里?”
当然去怀恩堂找许宁。思凌定睛一看,见迎面的是陶坤。
像理发少年提起阿宁时,眼里那种梦幻光彩,陶坤眼中也有这样的梦幻般光彩。但理发少年是畏缩的,一闪就躲向旁边去,陶坤却定定的对着思凌。
长街风光明媚,思凌咬着唇笑,欺身近前:“怎么?你爱我吗?”
许宁说过,有很多很多人看她,她却不知道。那么,一定也有很多很多人爱她,她却不知道。在这明媚风光的街市中,挥别了几乎跟她一辈子的长发,她觉得放肆和寂寞,想给自己找点爱情。
她不知道她现在的神情,像一匹很坏的狼,明明肚子饱着,因为无聊的关系,非想把别人的心掏出来,越多越好,用草芯穿成一串,挂起来,阴天时可以代替阳光,明媚了她窝穴里的颜色。
陶坤也就根本不回答,只用手挡一挡眼睛,好像是阳光而不是她、刺痛了他的眼睛。那么搁了有一个呼吸之久,他的睫毛擦着手指眨了一下:“那边不是你的朋友吗?”
许宁和江楚人一起走来,已经不再手拉手。社会上的风气,毕竟不如大洋彼岸那么开放,走到人多的街道,她便退后一步,跟着他。他走在前头,看都看不见她的脸,余光里却知道有那么个温顺的小女人,在他身后……
百步相随。
古人说百步相随。
出国前作为一个孩子从小人书里看到的古字词,不期然跃在江楚人脑海,他微微的笑起来。
思凌没有看见他们握着的手,但是看见许宁面上蔷薇般的红晕、江楚人微一低头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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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啊,会,拿手!”理发少年竭诚为思凌服务。
思凌坐了下来,脖子里系上小铺子的白兜布,布倒是很干净。剪子嚓嚓的响,这样的头发说剪就剪掉,理发少年也可惜,但恩人有命,不敢不从,问都不敢问。镜子里有个女人进来,捧个水壶,瞄了思凌和理发少年一眼。思凌在镜里见着了,她可能是老板娘?但也可能是理发少年的长姊什么的,那张阔嘴有点像,脸盘子更大些,眼睛上方拎上去、两角却塌下来,成了个三角形状,平添刁钻。瞄了一眼就让思凌很不舒服。思凌闭上了眼睛,即使听见她出去了,也不睁开。
直到理发少年说:“好了。”
思凌张开眼睛,那一瞬间的冲动,是想把理发少年胖揍一顿。这个所谓的中长发发型……是来搞笑的吗!
“不要紧,不要紧,还能修一下,修一下。”理发少年哀求。
思凌再给他一次机会。
越修越错。
思凌打算开口叫老板娘了。那三角眼女人挂好毛巾,走出后面的小门,又不知去了哪里。井辘轱偶尔响一阵。叫一声,她也许能听到?
“千万别。”理发少年吓坏了,“大姐要揍我的。”
果然是姐弟。
“而且我们剪头发就是这样剪的……小姐您的眼光高……要不,烫一下?”理发少年殷勤劝慰,“重新烫烫会好看点。反正小姐您上面新长出来的头发已经有一大段是直的了,该烫一烫了。贵是比剪头发贵,我给您打八折。”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剪已经剪成这样,思凌还敢让他烫吗!
“你最拿手是什么发型?”思凌从牙缝里问,“剪得最多的?”
剪得最多的……理发少年尴尬的表示:是男式的短头发……小平头、小分头、大背头、苦力头……
“那就男式的吧。”思凌壮士断腕。
就算是恩人说的,理发少年觉得,这种要求实在……下不了手。
“这次剪不好,我砸了你的铺子。”思凌放狠话。
理发少年手一抖,剪子咬下一撮头发……糟糕,这次就算不想剪,也只能往短了剪了。他只好死心塌地,伺候全套,刘海剪短、耳边头发剪短,削出层次,连脖颈上的头发都推了上去。
思凌闭上眼睛,是生怕碎发掉进眼里,又像是做一次绝情的告别。她觉得头上的累赘份量渐渐消失,直到轻盈得像能飞起来,剪子声音也停了,她睁眼,呆一呆。
好像水草拨开来,露出里面的珍珠。当然水草也是美的,可……
纤长的脖颈,像发育中的孩子,耳垂至下颏优美的曲线尽览无余;黑灼灼的眼睛,任性而浓美的一双眉毛,扬在过分削短而凌乱的刘海下。满地乌黑的头发。她像是从火中重生、踏着余烬走过来的野兽。
理发少年也被自己手指下呈现出来的美惊到了,呆看一会儿,喷一些白兰香水在手里,要往思凌额前抹。
思凌闻见那伧俗的香味,脑袋向后一仰,避开。
咦,仰头都特别灵便,虎虎生风,简直可以趁势跳到椅背上再舞个剑花。可见女侠怎么能梳发髻戴累赘的簪钗,就算古早年代不得剪发,也都该用巾布将头发贴头皮包得紧紧的,所谓巾帼英雄。
思凌喝斥他,便喝斥得分外英雄气概,颇有其父当年风范:“这是干嘛?”
“帮你把头发抹上去。”理发少年呆呆道。油光锃亮全抹到后头去,才是时行的男发嘛!
“我又不真是男人!”思凌又好气又好笑,复对镜子审视一眼,“这样就行了。”
幸好今天也穿的西式衣服,且是衣裤,英姿飒飒,若是中式衫裙,便难免尴尬。思凌将薄外套搭在手臂上,阔步而出。
难免路人侧目。
不过,上海地界有这点好,江南江北、东洋西洋的各路神仙小鬼们胡扯乱抹整妖蛾子的多了去了,行人几乎都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仅限侧目,不耽搁走路,偶尔有两个好奇心特别旺盛的,又看思凌那身好料子的西式衣服——呃,会不会某个国家来的华侨,人家就兴这个?说不定还有哪个皇亲国戚作后台?不敢招惹、不敢惹麻烦,多看几眼就算,绕着走罢。
“二小姐!”很受惊吓的声音,“你这是去哪里?”
当然去怀恩堂找许宁。思凌定睛一看,见迎面的是陶坤。
像理发少年提起阿宁时,眼里那种梦幻光彩,陶坤眼中也有这样的梦幻般光彩。但理发少年是畏缩的,一闪就躲向旁边去,陶坤却定定的对着思凌。
长街风光明媚,思凌咬着唇笑,欺身近前:“怎么?你爱我吗?”
许宁说过,有很多很多人看她,她却不知道。那么,一定也有很多很多人爱她,她却不知道。在这明媚风光的街市中,挥别了几乎跟她一辈子的长发,她觉得放肆和寂寞,想给自己找点爱情。
她不知道她现在的神情,像一匹很坏的狼,明明肚子饱着,因为无聊的关系,非想把别人的心掏出来,越多越好,用草芯穿成一串,挂起来,阴天时可以代替阳光,明媚了她窝穴里的颜色。
陶坤也就根本不回答,只用手挡一挡眼睛,好像是阳光而不是她、刺痛了他的眼睛。那么搁了有一个呼吸之久,他的睫毛擦着手指眨了一下:“那边不是你的朋友吗?”
许宁和江楚人一起走来,已经不再手拉手。社会上的风气,毕竟不如大洋彼岸那么开放,走到人多的街道,她便退后一步,跟着他。他走在前头,看都看不见她的脸,余光里却知道有那么个温顺的小女人,在他身后……
百步相随。
古人说百步相随。
出国前作为一个孩子从小人书里看到的古字词,不期然跃在江楚人脑海,他微微的笑起来。
思凌没有看见他们握着的手,但是看见许宁面上蔷薇般的红晕、江楚人微一低头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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