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二) 曾是惊鸿照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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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的夏天,水汽特别丰沛。整整两个月,闵州一直笼罩在烟雨当中,下下停停,一整个夏季都不是很热。沈君怡就在这朦胧的雨季中重又踏上了故土。
客轮缓缓地泊在了卫良港码头,那码头有一个长长的栈桥一直延伸到海里,客轮的悬梯便降落在了栈桥上。是时,夕阳恰好照在海面上,整个栈桥上都像是镀上了一层金,而桥上的人便如在油画里一样,生动而鲜活。
跟在她身后的乐正凯怀里抱着孩子,小女孩大概五六岁大,两条羊角辫编成了麻花,一面紧紧抱着乐正凯的脖子,一面眼睛眨也不眨地追逐着人群,十分好奇。
前来接他们的是沈家的老管家荣叔,见着他们,眼睛里直泛泪花:“老爷知道你们要回来,盼了一早上了。”
荣叔这几年完全老了,头上的头发已经看不见一根黑的,君怡心里莫名一酸,一时之间倒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道:“都是我不孝,我爸爸……这些年还好吧?”
荣叔笑道:“老爷他很好呢,知道你们要回来,早两个月前就开始准备了。”
君怡走了整整八年,却是五年前才跟父亲通信的。那时候初到国外,她万念俱灰,觉得人生了无生趣,一心求死。但是乐正凯一直守在她身边,那时候乐正凯几乎不敢离开她半步,就连上厕所他都要在外面守着。
后来时间久了,人非草木,心里到底是生出了不忍,想想这么远的路,漂洋过海,他就这么抛下大好的前程陪着自己来了。然而要是她就这么抛下他撒手去了,叫他情何以堪?乐正凯为她做这些从来不求回报,他为了她卑微到了尘埃里,唯一希望的便是她能够活下去。若是她真的死了,叫他一个人在异国他乡又怎么能够活下去?
君怡离开家的时候身无分文,只有乐正凯带了几根金条过来,时日一久,也是坐吃山空。等到君怡的情绪终于慢慢稳定下来,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拮据了,乐正凯原本准备跟着君怡学些洋文的,但是后来出了那样的事,这件事便中断了,到了现在他实在没有办法,便去街上华夏人开的餐馆里面打工。
但是打工实在是赚不了几个钱,不过乐正凯手脚麻利,又很勤快,很得老板喜欢,便给他另外介绍了几份零工。
从此,乐正凯就过上了东奔西走,赚钱养家的日子。谁也不曾想到这个在异国街头扛着麻袋,在工厂里面拧着螺丝,在餐馆里面洗着盘子,在街头擦着皮鞋……的英俊男儿是昔日东方大国一个繁华都市里声威赫赫的帮派红棍。
一次次的欺凌、辱骂中,这个昔日意气风发、鲜衣怒马的少年终于渐渐磨去了棱角,昔日握马鞭的手也渐渐变得粗糙不堪。
但是不管在外面受了什么屈辱,只要回到他跟君怡租住的小屋子里,看见她还在点灯等着他,他心里的欢喜便无休止地扩散开来。有时候人的愿望就是那样卑微,那样渺小,只要一点点温暖,只要她一个眼神,他便赴汤蹈火、甘之如饴。
直到有一次,乐正凯因为抢了本帮大胡子的生意,被人围堵在巷子里暴打。他原本准备忍一忍就过去了,但是这些人看到他是华夏人,认为他好欺负,想要将他往死里打。这才激起了乐正凯的血性,昔日飞鹰帮的双花红棍,在闵州可谓是无敌手的少年,岂是他们这些空有一把力气的小混混可以强行欺压的?很快这些人就被他打得失去了还手之力,不过乐正凯并没有赶尽杀绝,而是留了他们一命。
他回去之后仍然不动声色,但是眼角上老大一块乌青却是没有办法掩去,他怕君怡看见,挨到了很晚才回家。
当晚君怡跟他说话,他也不敢抬头,只自己盛了一碗饭,就着君怡腌制地咸菜吃了,又默默地去将碗刷了。
这些日子,他们的钱不多,一直住着一室一厅的小屋子,那个室自然是君怡睡的,而乐正凯一直在小小的客厅里打地铺。等到君怡进了屋子,他紧绷的脊背终于松懈下来,从兜里掏出顺路买回来的药,慢慢地将衣服脱了,自己够着往背上擦药。
那背上很多地方都破了,血渍黏在了衣服上,此时一拉扯又将伤口撕裂开来。乐正凯用棉签沾了药往上面图,刚才还不觉得疼,药一擦上去,疼得他额上青筋直跳。
就在这时,吱呀一声,卧室的门突然开了。乐正凯心头一慌,就想将衣服掩回去,但是君怡已经快步走了出来。一把夺过他手上的棉签,沾了药就往他背上涂。
乐正凯疼得嘶嘶吸气:“你轻点儿……”
君怡赌气道:“你现在知道疼了,刚才的勇气哪里去了?”她说着话,声音已经几乎可查地颤抖,她的目光落在他背上,他原本宽厚的肩膀此时更瘦削,而他的背上,倒是都是深深浅浅的伤痕,这些伤痕,新伤摞着旧伤,重重叠叠,像一道道尖利的刺一样刺进了她的眼睛,刺进了她的心里。
君怡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他背上。乐正凯后背猛然一僵,缓缓转过身来,笨手笨脚地去给她擦眼泪:“别哭,别哭,我不疼的,真的……”
君怡听了这话,只是哭得越发厉害了:“我不值得你这样,不值得……”
“傻瓜,在我心里,你就是天底下最美的、最好的珍宝,我只恨自己没有能力让你过上更好的生活,让你在这个小屋子里受苦……”他并不会说情话,此时只说了两句便觉得语塞,只是缓缓将她拉到自己身前,轻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发,低声道,“我只怕,你不需要我照顾……”
君怡突然痛苦出声,一把抱住他:“我需要的,凯子,我需要的,你是我在这里唯一的亲人了,没有你我早就死了。你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勇气和希望……”她哭了良久,才重新拿起药瓶来给他上药,但是这次要轻柔了许多。
令人想不到的是,那几个被他揍了一顿的大胡子次日早上竟然拎了好多礼物上门来,想要跟乐正凯学习华夏功夫,而这里本地的华夏帮派不知道怎么知道了乐正凯这个人,想要吸收他入帮派。
乐正凯所在的飞鹰帮跟这个帮派也有些渊源,当下一叙旧,乐正凯表示,另外加入这个帮派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是帮他们镇镇场子还是可以的,毕竟在海外,大家都是华夏人,都不容易。
于是双方商定,他们每年给乐正凯红利,让乐正凯做他们的客卿。
乐正凯答应了下来,不过并没有接受他们的红利,他提出的条件是,可以让他开个武馆,教一些小孩子华夏功夫。
那帮派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便答应了下来。自然,乐正凯是不会将自己的看家本领教给那些外国小孩子的,他所教的不过是些强身健体的基本功和一些普通的拳脚功夫。
而自从那一夜之后,君怡也开始到附近的学校去应聘,她的各门功课都很好,于是在一所学校找到了一门汉语课程。两人的生活条件这才慢慢好转。
一年之后,乐正凯和沈君怡在附近的教堂里举行了简单的婚礼,但是直到两年后他们才有了女儿,因为当时君怡的身体受了重创,生活条件好了之后,乐正凯便一直帮她调理身体。
前些年华夏一直打仗,国无宁日,沈慕华便让他们先待在国外,到了现在终于不用再打仗了,百废待兴,也是他们该回来报效祖国的时候了。
然而令沈君怡和乐正凯没有想到的,是在他们家除了沈慕华,竟然云梓骞也在。
这些年,云梓骞一直以人子的孝道来对待沈慕华,一年四季嘘寒问暖,比对自己的亲生父亲还要好。
沈慕华看上去虽然也老了不少,但是精神还好,今天看见女儿女婿和小外孙女都回来了,心里特别高兴。
云梓骞只是略坐了坐便站起身来:“我今晚还有事,就不多留了,看见你们都好,我也很开心。”他说着拍了拍乐正凯的肩膀,“这几年多亏了你照顾君怡,改天我们一起喝酒。”
乐正凯自然知道云梓骞跟君怡的关系,他笑着抱了抱云梓骞:“这些年也多亏你照顾我岳父,改天我做东,咱们不醉不归!”
“那就这么说定了!”
云梓骞不作停留,抬步便往外走。君怡看着他孤单离去的背影,一时间如鲠在喉,竟然说不出一句话来。乐正凯走过去,握了握她的手,低声道:“你想说什么,就去跟他说吧。”
君怡深吸了一口气:“不,我没有什么要跟他说的。”
云梓骞走到外面院子里,就看见梳着羊角辫、穿着红色小裙子的小女孩在玩院子里的秋千。他本不想停留,却听见那小女孩叫他:“舅舅,舅舅,你不吃饭就要走了吗?”
云梓骞站定下来:“对,我不饿!”
小女孩又道:“舅舅,我知道你的,你姓云对不对?”
云梓骞浑身一僵,脱口问道:“你妈妈跟你说过我?”
小女孩摇摇头:“不,是我爸爸,我爸爸说我们回来时的那个大码头就是你修建的?是不是舅舅?”
“是!”
小女孩拍着手从秋千上跳下来:“哇,舅舅你真棒!倩倩长大了也要向舅舅这么棒!”
云梓骞下意识地问:“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倩倩!舅舅,舅舅,我这名字好听吗?”小女孩的声音娇嫩清脆,尾音旖旎,一如她平时说话的语调。
云梓骞回到家的时候大嫂已经做好了饭菜,秦初茵在旁边帮忙布碗筷。
云梓骞将外套挂好,随口问:“怎么?大哥还没有回来?”现在云飞和云霓都大了,在外面念书,平时很少回家,所以家里就只有他们三个人,云家的大宅子在战乱的时候先是被东莱军征用了,后来索性捐给了政|府,上面倒是补贴给他们一座房子,就是现在这个,不大,但是住得很舒服。
云太太在两年前也去世了,而云梓骞也经常不在家,云梓容在报社上班,已经做到了主编的位置。平时就只有大嫂徐氏一个人在家。秦初茵的住处离这儿不远,她在几年前跟徐氏结拜了姐妹,经常来家里吃饭,也算是陪着徐氏解解闷。
徐氏听见他问,说道:“你可算是回来了,整天不知道都忙些什么!”
云梓骞听到她这个腔调就知道她又要开始数落他了,往常他一听到这些话就头疼,但是现在只觉得心里酸酸的,他等了沈君怡多少年,秦初茵就等了他多少年,现在两个人都已经老大不小了,秦初茵的心意他也不是不知道,平日里有时候也会跟秦初茵一起看一场电影什么的。只是他心里一贯以来有个执念。
这个秦初茵也是知道的,当时她就说:“我会一直等你,若是哪一天你累了,想要回头了,我还在这里。”
今天看到了君怡一家其乐融融的,他忽然就觉得疲倦到了极点,这么些年,他耗费了自己,也耗费了秦初茵,更耗费的是他跟君怡两人之间的那点纯洁和美好。他觉得这场戏到了这里,终于该结束了,到了曲终人散的地步了,而他也应该谢幕离去了,那不是他的舞台。
果然,大嫂就开始唠叨了:“你说你啊,人家孩子都满地跑了,原本我最担心的是你二哥,但是他现在都是两个孩子的爹了,你呢?不但耽搁了你自己,还……”
她说到这里,不禁看了秦初茵一眼,没有接着说下去。
但是聪明如秦初茵,如何不明白,她脸上讪讪的,也知道这么些年自己有多傻,而且她听说沈君怡回来了。她虽然从没有见过那个女子,但是能够让云梓骞等这么多年的,必然是个十分出色的女孩子。
她也曾经跟梓谣打听过,梓谣只是跟她说了君怡的一些基本情况,再多的便不肯说了。
屋子里的气氛顿时十分微妙,忽然门外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云梓骞终于如释重负:“是大哥回来了。”
一家人和乐融融地吃了晚饭,时间尚早。徐氏便道:“睿渊,你送初茵回去吧。”
云梓容道:“你不说我还想不去来,今天有人给了我两张电影票,你们也知道你们大嫂不喜欢看电影,浪费了可惜,不如你们俩去看吧。”他说着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电影票,递给了云梓骞。
云梓骞笑了一下,便跟秦初茵出了门。
秦初茵笑道:“你如果忙,就先回去吧,我自己一个人去看就好了。”
“不,我想跟你一起看。”
秦初茵以为自己听错了,却听见他又说:“君怡一家回来了,我想明天请他们吃个饭……”
秦初茵后背一僵,只听他继续道:“你能一起来吗?”
晚风吹过树梢,落日的余晖还没有散去,虽是初秋,气温不算低,但是秦初茵的手指却有些发凉。忽然间只觉得掌心一暖,却是手指被握进了一直大掌里。那温度一点一点传过来,沿着她的皮肤、脉络,一点一点渗进她心里去了。
这一年的夏天,水汽特别丰沛。整整两个月,闵州一直笼罩在烟雨当中,下下停停,一整个夏季都不是很热。沈君怡就在这朦胧的雨季中重又踏上了故土。
客轮缓缓地泊在了卫良港码头,那码头有一个长长的栈桥一直延伸到海里,客轮的悬梯便降落在了栈桥上。是时,夕阳恰好照在海面上,整个栈桥上都像是镀上了一层金,而桥上的人便如在油画里一样,生动而鲜活。
跟在她身后的乐正凯怀里抱着孩子,小女孩大概五六岁大,两条羊角辫编成了麻花,一面紧紧抱着乐正凯的脖子,一面眼睛眨也不眨地追逐着人群,十分好奇。
前来接他们的是沈家的老管家荣叔,见着他们,眼睛里直泛泪花:“老爷知道你们要回来,盼了一早上了。”
荣叔这几年完全老了,头上的头发已经看不见一根黑的,君怡心里莫名一酸,一时之间倒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道:“都是我不孝,我爸爸……这些年还好吧?”
荣叔笑道:“老爷他很好呢,知道你们要回来,早两个月前就开始准备了。”
君怡走了整整八年,却是五年前才跟父亲通信的。那时候初到国外,她万念俱灰,觉得人生了无生趣,一心求死。但是乐正凯一直守在她身边,那时候乐正凯几乎不敢离开她半步,就连上厕所他都要在外面守着。
后来时间久了,人非草木,心里到底是生出了不忍,想想这么远的路,漂洋过海,他就这么抛下大好的前程陪着自己来了。然而要是她就这么抛下他撒手去了,叫他情何以堪?乐正凯为她做这些从来不求回报,他为了她卑微到了尘埃里,唯一希望的便是她能够活下去。若是她真的死了,叫他一个人在异国他乡又怎么能够活下去?
君怡离开家的时候身无分文,只有乐正凯带了几根金条过来,时日一久,也是坐吃山空。等到君怡的情绪终于慢慢稳定下来,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拮据了,乐正凯原本准备跟着君怡学些洋文的,但是后来出了那样的事,这件事便中断了,到了现在他实在没有办法,便去街上华夏人开的餐馆里面打工。
但是打工实在是赚不了几个钱,不过乐正凯手脚麻利,又很勤快,很得老板喜欢,便给他另外介绍了几份零工。
从此,乐正凯就过上了东奔西走,赚钱养家的日子。谁也不曾想到这个在异国街头扛着麻袋,在工厂里面拧着螺丝,在餐馆里面洗着盘子,在街头擦着皮鞋……的英俊男儿是昔日东方大国一个繁华都市里声威赫赫的帮派红棍。
一次次的欺凌、辱骂中,这个昔日意气风发、鲜衣怒马的少年终于渐渐磨去了棱角,昔日握马鞭的手也渐渐变得粗糙不堪。
但是不管在外面受了什么屈辱,只要回到他跟君怡租住的小屋子里,看见她还在点灯等着他,他心里的欢喜便无休止地扩散开来。有时候人的愿望就是那样卑微,那样渺小,只要一点点温暖,只要她一个眼神,他便赴汤蹈火、甘之如饴。
直到有一次,乐正凯因为抢了本帮大胡子的生意,被人围堵在巷子里暴打。他原本准备忍一忍就过去了,但是这些人看到他是华夏人,认为他好欺负,想要将他往死里打。这才激起了乐正凯的血性,昔日飞鹰帮的双花红棍,在闵州可谓是无敌手的少年,岂是他们这些空有一把力气的小混混可以强行欺压的?很快这些人就被他打得失去了还手之力,不过乐正凯并没有赶尽杀绝,而是留了他们一命。
他回去之后仍然不动声色,但是眼角上老大一块乌青却是没有办法掩去,他怕君怡看见,挨到了很晚才回家。
当晚君怡跟他说话,他也不敢抬头,只自己盛了一碗饭,就着君怡腌制地咸菜吃了,又默默地去将碗刷了。
这些日子,他们的钱不多,一直住着一室一厅的小屋子,那个室自然是君怡睡的,而乐正凯一直在小小的客厅里打地铺。等到君怡进了屋子,他紧绷的脊背终于松懈下来,从兜里掏出顺路买回来的药,慢慢地将衣服脱了,自己够着往背上擦药。
那背上很多地方都破了,血渍黏在了衣服上,此时一拉扯又将伤口撕裂开来。乐正凯用棉签沾了药往上面图,刚才还不觉得疼,药一擦上去,疼得他额上青筋直跳。
就在这时,吱呀一声,卧室的门突然开了。乐正凯心头一慌,就想将衣服掩回去,但是君怡已经快步走了出来。一把夺过他手上的棉签,沾了药就往他背上涂。
乐正凯疼得嘶嘶吸气:“你轻点儿……”
君怡赌气道:“你现在知道疼了,刚才的勇气哪里去了?”她说着话,声音已经几乎可查地颤抖,她的目光落在他背上,他原本宽厚的肩膀此时更瘦削,而他的背上,倒是都是深深浅浅的伤痕,这些伤痕,新伤摞着旧伤,重重叠叠,像一道道尖利的刺一样刺进了她的眼睛,刺进了她的心里。
君怡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他背上。乐正凯后背猛然一僵,缓缓转过身来,笨手笨脚地去给她擦眼泪:“别哭,别哭,我不疼的,真的……”
君怡听了这话,只是哭得越发厉害了:“我不值得你这样,不值得……”
“傻瓜,在我心里,你就是天底下最美的、最好的珍宝,我只恨自己没有能力让你过上更好的生活,让你在这个小屋子里受苦……”他并不会说情话,此时只说了两句便觉得语塞,只是缓缓将她拉到自己身前,轻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发,低声道,“我只怕,你不需要我照顾……”
君怡突然痛苦出声,一把抱住他:“我需要的,凯子,我需要的,你是我在这里唯一的亲人了,没有你我早就死了。你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勇气和希望……”她哭了良久,才重新拿起药瓶来给他上药,但是这次要轻柔了许多。
令人想不到的是,那几个被他揍了一顿的大胡子次日早上竟然拎了好多礼物上门来,想要跟乐正凯学习华夏功夫,而这里本地的华夏帮派不知道怎么知道了乐正凯这个人,想要吸收他入帮派。
乐正凯所在的飞鹰帮跟这个帮派也有些渊源,当下一叙旧,乐正凯表示,另外加入这个帮派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是帮他们镇镇场子还是可以的,毕竟在海外,大家都是华夏人,都不容易。
于是双方商定,他们每年给乐正凯红利,让乐正凯做他们的客卿。
乐正凯答应了下来,不过并没有接受他们的红利,他提出的条件是,可以让他开个武馆,教一些小孩子华夏功夫。
那帮派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便答应了下来。自然,乐正凯是不会将自己的看家本领教给那些外国小孩子的,他所教的不过是些强身健体的基本功和一些普通的拳脚功夫。
而自从那一夜之后,君怡也开始到附近的学校去应聘,她的各门功课都很好,于是在一所学校找到了一门汉语课程。两人的生活条件这才慢慢好转。
一年之后,乐正凯和沈君怡在附近的教堂里举行了简单的婚礼,但是直到两年后他们才有了女儿,因为当时君怡的身体受了重创,生活条件好了之后,乐正凯便一直帮她调理身体。
前些年华夏一直打仗,国无宁日,沈慕华便让他们先待在国外,到了现在终于不用再打仗了,百废待兴,也是他们该回来报效祖国的时候了。
然而令沈君怡和乐正凯没有想到的,是在他们家除了沈慕华,竟然云梓骞也在。
这些年,云梓骞一直以人子的孝道来对待沈慕华,一年四季嘘寒问暖,比对自己的亲生父亲还要好。
沈慕华看上去虽然也老了不少,但是精神还好,今天看见女儿女婿和小外孙女都回来了,心里特别高兴。
云梓骞只是略坐了坐便站起身来:“我今晚还有事,就不多留了,看见你们都好,我也很开心。”他说着拍了拍乐正凯的肩膀,“这几年多亏了你照顾君怡,改天我们一起喝酒。”
乐正凯自然知道云梓骞跟君怡的关系,他笑着抱了抱云梓骞:“这些年也多亏你照顾我岳父,改天我做东,咱们不醉不归!”
“那就这么说定了!”
云梓骞不作停留,抬步便往外走。君怡看着他孤单离去的背影,一时间如鲠在喉,竟然说不出一句话来。乐正凯走过去,握了握她的手,低声道:“你想说什么,就去跟他说吧。”
君怡深吸了一口气:“不,我没有什么要跟他说的。”
云梓骞走到外面院子里,就看见梳着羊角辫、穿着红色小裙子的小女孩在玩院子里的秋千。他本不想停留,却听见那小女孩叫他:“舅舅,舅舅,你不吃饭就要走了吗?”
云梓骞站定下来:“对,我不饿!”
小女孩又道:“舅舅,我知道你的,你姓云对不对?”
云梓骞浑身一僵,脱口问道:“你妈妈跟你说过我?”
小女孩摇摇头:“不,是我爸爸,我爸爸说我们回来时的那个大码头就是你修建的?是不是舅舅?”
“是!”
小女孩拍着手从秋千上跳下来:“哇,舅舅你真棒!倩倩长大了也要向舅舅这么棒!”
云梓骞下意识地问:“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倩倩!舅舅,舅舅,我这名字好听吗?”小女孩的声音娇嫩清脆,尾音旖旎,一如她平时说话的语调。
云梓骞回到家的时候大嫂已经做好了饭菜,秦初茵在旁边帮忙布碗筷。
云梓骞将外套挂好,随口问:“怎么?大哥还没有回来?”现在云飞和云霓都大了,在外面念书,平时很少回家,所以家里就只有他们三个人,云家的大宅子在战乱的时候先是被东莱军征用了,后来索性捐给了政|府,上面倒是补贴给他们一座房子,就是现在这个,不大,但是住得很舒服。
云太太在两年前也去世了,而云梓骞也经常不在家,云梓容在报社上班,已经做到了主编的位置。平时就只有大嫂徐氏一个人在家。秦初茵的住处离这儿不远,她在几年前跟徐氏结拜了姐妹,经常来家里吃饭,也算是陪着徐氏解解闷。
徐氏听见他问,说道:“你可算是回来了,整天不知道都忙些什么!”
云梓骞听到她这个腔调就知道她又要开始数落他了,往常他一听到这些话就头疼,但是现在只觉得心里酸酸的,他等了沈君怡多少年,秦初茵就等了他多少年,现在两个人都已经老大不小了,秦初茵的心意他也不是不知道,平日里有时候也会跟秦初茵一起看一场电影什么的。只是他心里一贯以来有个执念。
这个秦初茵也是知道的,当时她就说:“我会一直等你,若是哪一天你累了,想要回头了,我还在这里。”
今天看到了君怡一家其乐融融的,他忽然就觉得疲倦到了极点,这么些年,他耗费了自己,也耗费了秦初茵,更耗费的是他跟君怡两人之间的那点纯洁和美好。他觉得这场戏到了这里,终于该结束了,到了曲终人散的地步了,而他也应该谢幕离去了,那不是他的舞台。
果然,大嫂就开始唠叨了:“你说你啊,人家孩子都满地跑了,原本我最担心的是你二哥,但是他现在都是两个孩子的爹了,你呢?不但耽搁了你自己,还……”
她说到这里,不禁看了秦初茵一眼,没有接着说下去。
但是聪明如秦初茵,如何不明白,她脸上讪讪的,也知道这么些年自己有多傻,而且她听说沈君怡回来了。她虽然从没有见过那个女子,但是能够让云梓骞等这么多年的,必然是个十分出色的女孩子。
她也曾经跟梓谣打听过,梓谣只是跟她说了君怡的一些基本情况,再多的便不肯说了。
屋子里的气氛顿时十分微妙,忽然门外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云梓骞终于如释重负:“是大哥回来了。”
一家人和乐融融地吃了晚饭,时间尚早。徐氏便道:“睿渊,你送初茵回去吧。”
云梓容道:“你不说我还想不去来,今天有人给了我两张电影票,你们也知道你们大嫂不喜欢看电影,浪费了可惜,不如你们俩去看吧。”他说着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电影票,递给了云梓骞。
云梓骞笑了一下,便跟秦初茵出了门。
秦初茵笑道:“你如果忙,就先回去吧,我自己一个人去看就好了。”
“不,我想跟你一起看。”
秦初茵以为自己听错了,却听见他又说:“君怡一家回来了,我想明天请他们吃个饭……”
秦初茵后背一僵,只听他继续道:“你能一起来吗?”
晚风吹过树梢,落日的余晖还没有散去,虽是初秋,气温不算低,但是秦初茵的手指却有些发凉。忽然间只觉得掌心一暖,却是手指被握进了一直大掌里。那温度一点一点传过来,沿着她的皮肤、脉络,一点一点渗进她心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