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盈盈河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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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镇,向阳大街。
正午时,烈日当空。
看着外面的街上人来车往,何柳飞皱了皱眉头,喃喃道:“奇怪,这些人难道一点都不怕热么?这样的天气在家里呆着多好?唉!”
他摇了摇头,用两只手指夹起面前的茶杯,轻轻呷了一小口,长叹一声。
“何令主,你是北方人,我告诉你吧,这种天气实在算不上是热。”坐在他身边的另外一个胖子道:“现在我们这里还没到夏天,等再过两个月你就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热了。”
“哦?”何柳飞似乎有些惊讶:“洪少,难道你们南方人都不怕热的吗?”
洪少哈哈一笑:“北方人都以为南方人不怕热,南方人都以为北方人不怕冷。这是误会啊,大大的误会!”
“我最怕热,怕得要死!胖子最怕热了,唉!”他用手抹了下额头的汗珠,茶楼里没有外面那么热,但他却似乎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全身到处是汗。
他用羡慕的眼神上下打量着何柳飞,神秘地道:“何令主,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何柳飞来兴趣了。
“我要是有你这样的身材,我就绝不会躲在这里偷懒。”洪少笑着道:“万一被姬内使瞧见我们在这喝茶不去巡逻,去告我们的状怎么办?”
他笑的时候,连脖子上的肥肉都似乎飘了起来,四处浮动。
何柳飞斜瞪了他一眼,也神秘地道:“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
“哦?”洪少止住笑容,赶紧把肥脸凑上来道:“什么秘密?”
“我要是二教主,也绝对不会选一个你这样的胖子做副令主。”何柳飞忍不住笑了:“你想想,你一个人得吃两个人的饭量,这多不划算啊。”
洪少愣了一愣,低头看看自己面前的碗,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两人笑得很大声,朗爽的笑声几乎把茶楼的天花板上面的灰尘都震落了下来。
茶楼里此时有很多人在吃饭休息,一听到这旁若无人的笑声都不禁皱起眉头,有几个地痞模样的人甚至站起来准备滋事了,可是等到他们发现笑声是来自坐在门口那桌的一肥一瘦两个年轻人时,他们赶紧乖乖又坐下去了。
因为他们知道,这两个年轻人,惹不起。
两个年轻人,都是穿着暗红色的武短装,背上各自插着一杆长约二尺的三角旗。
旗也是暗红色的,旗的中央染着一个黑色的大字。
“令”字。
血令旗!三阳教的血令旗。
那个有些瘦削、样子俊俏的年轻人,就是血令旗的正令主——何柳飞。
而一旁那个长得像富二代,身上的肉肥得几乎要流出油的,却是血令旗的副令主——洪少。
最近招摇镇的居民和商家们,发现自从三阳教的二当家轩辕烈在赌场输了荡月弓之后,镇内外的三阳教巡逻武队突然就比以前多了,而且多出来的这部分人清一色穿着暗红色的衣衫,背上都插着一杆小旗子。
他们和之前三阳教的巡逻队武似乎完全不一样,之前的巡逻武队比较松散,武功也不怎么好,办事效率比较慢。
可如果这些穿着暗红色衣衫的巡逻武队却个个身怀绝技,而且队规非常严明,就如同一支久经训练的军队一样,他们接手了招摇镇的治安以后,几乎镇内外发生的一切大小事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不仅如此,在处理各种纠纷的时候,他们办事的效率非常高,处理的手段也很高明。
所以很快,招摇镇的人们都知道这支特殊武队的来历,他们的名字叫做血令旗,是三阳教二当家轩辕烈的护卫队,不在三阳教任何分阁的管辖下,就连韦太清和姬名也不能控制这支血令旗。【愛↑去△小↓說△網w qu 】
他们只听命于轩辕烈一个人。
轩辕烈在招财赌庄输了荡月弓以后,姬名派了不少教火阁的高手去追捕,最终无劳而获。轩辕烈自然大怒,便命血令旗扎守在招摇镇上,以维护治安之名,暗中查探那些可能是太坤门或者六断宫派来的秘密分堂。
血令旗扎守招摇镇以后,还真的搜出许多可疑人物,而且用一些非常高明的手段查出了不少六断宫和太坤门派来招摇镇刺探消息的探子,他们宁可杀错,也绝不放过任何可疑的人,所以招摇镇上,哪里有人敢惹血令旗。
更何况这位何柳飞和洪少,不仅武功高强,智慧更是出类拔萃,就连原本负责招摇镇治安的教火阁堂主见到他们,都低声下气,屁都不敢放一个。
所以这两位正副令主,莫说在茶楼里大笑几声,如果他们高兴,就算把这座茶楼拆了,只怕也没有人敢出头滋事。
现在何柳飞和洪少笑完了,在桌子上留下几枚铜币,两人就往街上走去,他们开玩笑归开玩笑,可不敢耽误了正事,今日两人还要在镇上视察一下各个巡逻分队。
店小二看见两位令主走了,赶紧过来收拾他们扔下的几枚铜币,他们见惯不怪了,每天经过这里都进来吃个饭喝杯茶休息一会,虽说掌柜的吩咐过以后不要收他们的钱,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头,权当交些保护费了。
可是人家两位令主做事素来公正,怎么可能会白吃白拿你的呢,每次留下的铜币都只多不少。
洪少骑上马,突然打了个饱嗝:“何令主,今天我们是一道走呢?还是分头行事?”
何柳飞笑道:“分头走吧,你想去镇北巡逻是吧,那我还是去镇南吧。”向阳大街这条招摇镇上最大最长的街道,自东往西,正好把招摇镇南北一分为二。
洪少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我想去镇北?莫非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何柳飞道:“我说洪少啊,你想啥我还能不知道,你不就是想去镇北那家布庄找人家掌柜的女儿搭话么?对了,那布匹店叫啥名字来着?”
洪少一怔,接着大笑道:“哈哈,想不到你居然连我的行踪都查得这么清楚,果然厉害,那布庄叫做云羽布庄。”
何柳飞正色道:“洪少啊,我俩原本都是无家可归,难得如今有三阳教可以容身,二当家待我们不薄,你要知恩图报,别整天花时间去找女人。”
洪少一愣,道:“你这说的哪里话嘛?我不就是路过布庄去看她一眼而已嘛?我当然知道二当家对我们不薄。”
他拍了拍胸膛,大声道:“我洪少,原本就是烂命一条,到处都没有人肯收留我。难得二当家不嫌弃我,还提携我……我怎么可能……”
何柳飞看到他越说越激动,不耐烦了:“走吧走吧!别啰嗦了。”
两人一北一南,策马分道,背向驰去。
何柳飞骑着马穿过向阳大街中央的小道,往镇南奔去。招摇镇上的大小街道四通八达,他每天都要走上几次,自然了如指掌,这条小道行人没有向阳大街那么多。穿过这条便可以绕到镇南了。
他的马跑得并不快,太阳照着他那英俊的脸,让他的眼睛似乎半眯着撑不开。
何柳飞总是给人一种很懒散的样子,甚至有些吊儿郎当,当初轩辕烈命他掌管血令旗的时候,韦太清都有些意见:“二当家,我看何柳飞那小子,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做啥事都似乎无所谓,恐怕他不是掌管血令旗的料。”
血令旗作为轩辕烈自己的护卫队,虽然说建立伊始只是随着轩辕烈四处打打猎、操操阵法,可是韦太清和轩辕烈心里都知道,这只血令旗将来必然会成为三阳教的一支狼虎先锋队,以后和太坤门六断宫逐鹿天下的时候,一定会派上大用场。
所以每个血令旗的成员,几乎都是百里挑一选出来的年少精英,更别说掌管血令旗的统帅了,所以韦太清的担心是非常有道理的。
可是轩辕烈却没有听韦太清的,他天天和血令旗混在一起,他对何柳飞很满意:“何柳飞绝对不是你说的那个样子。”
关于这点,姬名居然也同意:“若要在血令旗里选一个人出来做统帅的话,那一定是何柳飞。”
事实证明轩辕烈和姬名的想法是对的,血令旗在何柳飞的统领下,几乎成了一支军队。
他似乎总有办法找出那些潜伏在招摇镇上的探子,而且总能顺藤摸瓜把整个机构摧毁掉,至少让危险远离招摇镇附近。
但是他到底是用什么办法做到这些事情的,就连姬名也想不明白,他对这个人的评价就是:“此人有勇,也有谋。”
小道挺长,每个第一次来招摇镇的人,都会觉得所有街道无论大小,都好长,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招摇镇实在太大了。
何柳飞看似漫不经心地骑着马,休闲地小跑着,若不是他穿着这件血令旗的衣衫,只怕别人都以为他是一个刚在外面喝完酒赌完钱的小地痞。
可是小道上的每一个角落,都逃不过他那双似乎半眯着的眼睛,小道左边那个躺在长椅上的小乞丐手里拿着的那半根快啃完的猪蹄,是向阳街最出名的酒楼里做的,何柳飞看出来了,他甚至知道那家酒楼的厨师是姓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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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镇,向阳大街。
正午时,烈日当空。
看着外面的街上人来车往,何柳飞皱了皱眉头,喃喃道:“奇怪,这些人难道一点都不怕热么?这样的天气在家里呆着多好?唉!”
他摇了摇头,用两只手指夹起面前的茶杯,轻轻呷了一小口,长叹一声。
“何令主,你是北方人,我告诉你吧,这种天气实在算不上是热。”坐在他身边的另外一个胖子道:“现在我们这里还没到夏天,等再过两个月你就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热了。”
“哦?”何柳飞似乎有些惊讶:“洪少,难道你们南方人都不怕热的吗?”
洪少哈哈一笑:“北方人都以为南方人不怕热,南方人都以为北方人不怕冷。这是误会啊,大大的误会!”
“我最怕热,怕得要死!胖子最怕热了,唉!”他用手抹了下额头的汗珠,茶楼里没有外面那么热,但他却似乎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全身到处是汗。
他用羡慕的眼神上下打量着何柳飞,神秘地道:“何令主,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何柳飞来兴趣了。
“我要是有你这样的身材,我就绝不会躲在这里偷懒。”洪少笑着道:“万一被姬内使瞧见我们在这喝茶不去巡逻,去告我们的状怎么办?”
他笑的时候,连脖子上的肥肉都似乎飘了起来,四处浮动。
何柳飞斜瞪了他一眼,也神秘地道:“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
“哦?”洪少止住笑容,赶紧把肥脸凑上来道:“什么秘密?”
“我要是二教主,也绝对不会选一个你这样的胖子做副令主。”何柳飞忍不住笑了:“你想想,你一个人得吃两个人的饭量,这多不划算啊。”
洪少愣了一愣,低头看看自己面前的碗,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两人笑得很大声,朗爽的笑声几乎把茶楼的天花板上面的灰尘都震落了下来。
茶楼里此时有很多人在吃饭休息,一听到这旁若无人的笑声都不禁皱起眉头,有几个地痞模样的人甚至站起来准备滋事了,可是等到他们发现笑声是来自坐在门口那桌的一肥一瘦两个年轻人时,他们赶紧乖乖又坐下去了。
因为他们知道,这两个年轻人,惹不起。
两个年轻人,都是穿着暗红色的武短装,背上各自插着一杆长约二尺的三角旗。
旗也是暗红色的,旗的中央染着一个黑色的大字。
“令”字。
血令旗!三阳教的血令旗。
那个有些瘦削、样子俊俏的年轻人,就是血令旗的正令主——何柳飞。
而一旁那个长得像富二代,身上的肉肥得几乎要流出油的,却是血令旗的副令主——洪少。
最近招摇镇的居民和商家们,发现自从三阳教的二当家轩辕烈在赌场输了荡月弓之后,镇内外的三阳教巡逻武队突然就比以前多了,而且多出来的这部分人清一色穿着暗红色的衣衫,背上都插着一杆小旗子。
他们和之前三阳教的巡逻队武似乎完全不一样,之前的巡逻武队比较松散,武功也不怎么好,办事效率比较慢。
可如果这些穿着暗红色衣衫的巡逻武队却个个身怀绝技,而且队规非常严明,就如同一支久经训练的军队一样,他们接手了招摇镇的治安以后,几乎镇内外发生的一切大小事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不仅如此,在处理各种纠纷的时候,他们办事的效率非常高,处理的手段也很高明。
所以很快,招摇镇的人们都知道这支特殊武队的来历,他们的名字叫做血令旗,是三阳教二当家轩辕烈的护卫队,不在三阳教任何分阁的管辖下,就连韦太清和姬名也不能控制这支血令旗。【愛↑去△小↓說△網w qu 】
他们只听命于轩辕烈一个人。
轩辕烈在招财赌庄输了荡月弓以后,姬名派了不少教火阁的高手去追捕,最终无劳而获。轩辕烈自然大怒,便命血令旗扎守在招摇镇上,以维护治安之名,暗中查探那些可能是太坤门或者六断宫派来的秘密分堂。
血令旗扎守招摇镇以后,还真的搜出许多可疑人物,而且用一些非常高明的手段查出了不少六断宫和太坤门派来招摇镇刺探消息的探子,他们宁可杀错,也绝不放过任何可疑的人,所以招摇镇上,哪里有人敢惹血令旗。
更何况这位何柳飞和洪少,不仅武功高强,智慧更是出类拔萃,就连原本负责招摇镇治安的教火阁堂主见到他们,都低声下气,屁都不敢放一个。
所以这两位正副令主,莫说在茶楼里大笑几声,如果他们高兴,就算把这座茶楼拆了,只怕也没有人敢出头滋事。
现在何柳飞和洪少笑完了,在桌子上留下几枚铜币,两人就往街上走去,他们开玩笑归开玩笑,可不敢耽误了正事,今日两人还要在镇上视察一下各个巡逻分队。
店小二看见两位令主走了,赶紧过来收拾他们扔下的几枚铜币,他们见惯不怪了,每天经过这里都进来吃个饭喝杯茶休息一会,虽说掌柜的吩咐过以后不要收他们的钱,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头,权当交些保护费了。
可是人家两位令主做事素来公正,怎么可能会白吃白拿你的呢,每次留下的铜币都只多不少。
洪少骑上马,突然打了个饱嗝:“何令主,今天我们是一道走呢?还是分头行事?”
何柳飞笑道:“分头走吧,你想去镇北巡逻是吧,那我还是去镇南吧。”向阳大街这条招摇镇上最大最长的街道,自东往西,正好把招摇镇南北一分为二。
洪少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我想去镇北?莫非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何柳飞道:“我说洪少啊,你想啥我还能不知道,你不就是想去镇北那家布庄找人家掌柜的女儿搭话么?对了,那布匹店叫啥名字来着?”
洪少一怔,接着大笑道:“哈哈,想不到你居然连我的行踪都查得这么清楚,果然厉害,那布庄叫做云羽布庄。”
何柳飞正色道:“洪少啊,我俩原本都是无家可归,难得如今有三阳教可以容身,二当家待我们不薄,你要知恩图报,别整天花时间去找女人。”
洪少一愣,道:“你这说的哪里话嘛?我不就是路过布庄去看她一眼而已嘛?我当然知道二当家对我们不薄。”
他拍了拍胸膛,大声道:“我洪少,原本就是烂命一条,到处都没有人肯收留我。难得二当家不嫌弃我,还提携我……我怎么可能……”
何柳飞看到他越说越激动,不耐烦了:“走吧走吧!别啰嗦了。”
两人一北一南,策马分道,背向驰去。
何柳飞骑着马穿过向阳大街中央的小道,往镇南奔去。招摇镇上的大小街道四通八达,他每天都要走上几次,自然了如指掌,这条小道行人没有向阳大街那么多。穿过这条便可以绕到镇南了。
他的马跑得并不快,太阳照着他那英俊的脸,让他的眼睛似乎半眯着撑不开。
何柳飞总是给人一种很懒散的样子,甚至有些吊儿郎当,当初轩辕烈命他掌管血令旗的时候,韦太清都有些意见:“二当家,我看何柳飞那小子,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做啥事都似乎无所谓,恐怕他不是掌管血令旗的料。”
血令旗作为轩辕烈自己的护卫队,虽然说建立伊始只是随着轩辕烈四处打打猎、操操阵法,可是韦太清和轩辕烈心里都知道,这只血令旗将来必然会成为三阳教的一支狼虎先锋队,以后和太坤门六断宫逐鹿天下的时候,一定会派上大用场。
所以每个血令旗的成员,几乎都是百里挑一选出来的年少精英,更别说掌管血令旗的统帅了,所以韦太清的担心是非常有道理的。
可是轩辕烈却没有听韦太清的,他天天和血令旗混在一起,他对何柳飞很满意:“何柳飞绝对不是你说的那个样子。”
关于这点,姬名居然也同意:“若要在血令旗里选一个人出来做统帅的话,那一定是何柳飞。”
事实证明轩辕烈和姬名的想法是对的,血令旗在何柳飞的统领下,几乎成了一支军队。
他似乎总有办法找出那些潜伏在招摇镇上的探子,而且总能顺藤摸瓜把整个机构摧毁掉,至少让危险远离招摇镇附近。
但是他到底是用什么办法做到这些事情的,就连姬名也想不明白,他对这个人的评价就是:“此人有勇,也有谋。”
小道挺长,每个第一次来招摇镇的人,都会觉得所有街道无论大小,都好长,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招摇镇实在太大了。
何柳飞看似漫不经心地骑着马,休闲地小跑着,若不是他穿着这件血令旗的衣衫,只怕别人都以为他是一个刚在外面喝完酒赌完钱的小地痞。
可是小道上的每一个角落,都逃不过他那双似乎半眯着的眼睛,小道左边那个躺在长椅上的小乞丐手里拿着的那半根快啃完的猪蹄,是向阳街最出名的酒楼里做的,何柳飞看出来了,他甚至知道那家酒楼的厨师是姓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