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7章 烛光鲜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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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抚我之面,慰我半世哀伤;
谁,携我之心,融我半世冰霜;”
......
“谁,扶我之肩,驱我一世沉寂。
谁,唤我之心,掩我一生凌轹。”
.......
一条通往未知的烛光花瓣之路,每走过一段,便会出现一句在烛光映射下,照耀的如梦似幻的诗句。
每一句诗,每一个字,都写的异常认真,如果驻足观看,便会发现,那上面甚至有涂改的痕迹,众女都知道,这肯定是李毅花了无数心血,一笔一划才写成这样的,完美无瑕,每一个字都仿佛活了过来,至少,这些字已经印在了众女的心中。
“天啊,这......这是毅哥哥写给姐姐的?”
李雪雁的小嘴自从进了府邸后,就一直没闭合过,眼睛都不舍的眨一下,心中早已被震动的无以复加。不光是她,其他人哥哥都被震惊的失神,就连一向理智大于感性的武媚娘,都彻底的迷失在这梦幻之境里。
不怪他们如此失态,要知道,在这大唐朝,甚至再往后数百年里,都不曾有丈夫为妻子做如此浪漫之事,就连周幽王的烽火戏诸侯,你也只能说他舍得下血本,但这却并不是浪漫,当时的褒姒或许会为周幽王的豪气而开心一笑,但是,她绝不会为周幽王的土豪作风而感动,甚至永远铭记在心,因为,金钱或权势或许可以打动拜金女,但是却无法打动和你举案齐眉的糟糠之妻。
至于其中作为主角的长乐,她的心早就已经融化了,这一刻,她忘却了所有烦恼、困苦与幽怨,仅存在心的只有那份终身难忘的感动和至死不渝的誓言。
长乐擦了擦早已汇聚成线的眼泪,伸手牵过李雪雁、冰玉和武媚娘的手,然后欢乐的说道:“不,这是夫君写给我们的。妹妹们,夫君之所以让你们陪我,甚至事先没告诉你们任何事情,就是为了让咱们一起,感受他的温暖,夫君,从来都不会忘记我们任何一个人。”
李雪雁和冰玉听罢,欢喜的笑了起来,这一刻,她们有着同样的感动。
武媚娘同样非常感动,不过,她感动的同时,心里却多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她突然看向长乐,看着长乐柔和的目光和落落大方的气质,她突然醒悟了,或许,她一直都错了,以前,她在这个家里,一直在争,从小受苦难的她,争斗的因子已经融入了他的血液,她本以为,这世间不论什么,只要你努力去争,就一定能得到。但是这一刻,她突然发现,有些东西,靠的不是争,而是真诚。也知道这一刻,她才慢慢领悟,为什么,李毅一直不肯接受她,以前她一直以为李毅嫌弃他小,但是这一刻,她明白了。
武媚娘想通了一切,突然发自内心的展颜一笑,这一笑,似乎令满地的花瓣都黯然失色。她突然一把抓住长乐的手,眼神里再没有一丝虚假。“姐姐,媚娘知错了!”
长乐呆愣一下,有些没反应过来。“你错在哪了?”
武媚娘却嘻嘻一笑。“哎呀,这你就别管了,反正媚娘以后都听你和夫君的。”
长乐会心一笑,轻轻敲了敲武媚娘的头,道:“你这丫头,能少惹点货就不错了,还听话?信你才怪!”
武媚娘轻呼一声,然后噘着嘴。“姐姐就知道取笑人。”
然而,这一刻,没人知道,她心里是多么的温暖,长乐的真诚,甚至让她找到了只有在母亲那里才能体会到的关爱,这种感觉,是那么的温暖。
不过,也有慧眼之人,就是一旁的冰玉和武顺。冰玉是在李毅身边待时间长了,了解李毅对武媚娘的看法,所以,她看到武媚娘的变化,发自内心的笑了起来。
至于武顺,他可是武媚娘的亲姐姐,除了李毅,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武媚娘。她从没见过自己这个一直工于心计、理智大于感性的妹妹,居然也会毫无防备的放下一切戒心,这一刻,连他一直淡然自若、古井不波的心都有了变化,看着周围的一切,她的心,第一次有了质的变化。
众女沉浸在这梦幻的感动中,缓慢的前进着,每看到一句诗,都会驻足很久,议论很久,这条不算长的鲜花路,他们却足足走了小半个时辰,直到她们看到最后一句。
“我,牵尔玉手,收你此生所有;
我,抚尔秀颈,挡你此生风雨。
予,挽子青丝,挽子一世情思;
予,执子之手,共赴一世情长。”
之后,前方再次陷入一片黑暗,众女早已失去了洞察力,尽管她们对李府熟悉无比,这一刻,她们也分辨不出,这里是哪里,因此,她们只能把目光放向漆黑的前方。
突然,前方传来一阵清晰地击打声,似乎很多人在引火,然后便见一片火星闪过,在这后,她们便感前方瞬间廓然开朗,然后她们定睛一看,便见一个身穿紫衣劲服的人,站在一片灯光之下,但由于烛火光太亮,他们只能看清一个人影,却看不清面容。但本能的直觉告诉她们,这是她们的夫君——李毅。
此时,她们的心中,只有那个隐藏在黑暗中的影子。
与此同时,在李府不远处的一处四层楼高的瞭望台上,正有一群人在聚精会神的拿着一个圆筒,认真的观看。
“该死,太黑了,就算有千里镜也看不清啊!”
程咬金抻着脖子,一边咒骂,一边聚精会神的看。
“哼,程胖子,那是你的千里镜不行,你看看陛下那个,绝对比咱们的强。”尉迟敬德羡慕的看着李二手中的金色圆筒。
“那还用你说,据我所知,陛下那个千里镜,是那玻璃作坊用至今为止,成色最好的一块玻璃,然后用最好的工匠,呕心沥血研制了三天三夜而成,总共才做了三架,据说能把方圆千里的景象看的一清二楚,五百米内,都能看到你牙缝的菜渣子,啧啧,俺老程可是惦记很久了。”
尉迟敬德撇撇嘴。“你惦记又有什么用?你要想得到,还不如多往玻璃作坊跑跑,或许能有收获。”
“哼,你以为我会想不到?告诉你,我往玻璃作坊派了四个杂役,日夜监视着作坊。”
“靠,你老小子还真阴险!”
“你没派?”
“哼,我就派了三个,比你少!”
“有区别吗?”
“谁,抚我之面,慰我半世哀伤;
谁,携我之心,融我半世冰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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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扶我之肩,驱我一世沉寂。
谁,唤我之心,掩我一生凌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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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通往未知的烛光花瓣之路,每走过一段,便会出现一句在烛光映射下,照耀的如梦似幻的诗句。
每一句诗,每一个字,都写的异常认真,如果驻足观看,便会发现,那上面甚至有涂改的痕迹,众女都知道,这肯定是李毅花了无数心血,一笔一划才写成这样的,完美无瑕,每一个字都仿佛活了过来,至少,这些字已经印在了众女的心中。
“天啊,这......这是毅哥哥写给姐姐的?”
李雪雁的小嘴自从进了府邸后,就一直没闭合过,眼睛都不舍的眨一下,心中早已被震动的无以复加。不光是她,其他人哥哥都被震惊的失神,就连一向理智大于感性的武媚娘,都彻底的迷失在这梦幻之境里。
不怪他们如此失态,要知道,在这大唐朝,甚至再往后数百年里,都不曾有丈夫为妻子做如此浪漫之事,就连周幽王的烽火戏诸侯,你也只能说他舍得下血本,但这却并不是浪漫,当时的褒姒或许会为周幽王的豪气而开心一笑,但是,她绝不会为周幽王的土豪作风而感动,甚至永远铭记在心,因为,金钱或权势或许可以打动拜金女,但是却无法打动和你举案齐眉的糟糠之妻。
至于其中作为主角的长乐,她的心早就已经融化了,这一刻,她忘却了所有烦恼、困苦与幽怨,仅存在心的只有那份终身难忘的感动和至死不渝的誓言。
长乐擦了擦早已汇聚成线的眼泪,伸手牵过李雪雁、冰玉和武媚娘的手,然后欢乐的说道:“不,这是夫君写给我们的。妹妹们,夫君之所以让你们陪我,甚至事先没告诉你们任何事情,就是为了让咱们一起,感受他的温暖,夫君,从来都不会忘记我们任何一个人。”
李雪雁和冰玉听罢,欢喜的笑了起来,这一刻,她们有着同样的感动。
武媚娘同样非常感动,不过,她感动的同时,心里却多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她突然看向长乐,看着长乐柔和的目光和落落大方的气质,她突然醒悟了,或许,她一直都错了,以前,她在这个家里,一直在争,从小受苦难的她,争斗的因子已经融入了他的血液,她本以为,这世间不论什么,只要你努力去争,就一定能得到。但是这一刻,她突然发现,有些东西,靠的不是争,而是真诚。也知道这一刻,她才慢慢领悟,为什么,李毅一直不肯接受她,以前她一直以为李毅嫌弃他小,但是这一刻,她明白了。
武媚娘想通了一切,突然发自内心的展颜一笑,这一笑,似乎令满地的花瓣都黯然失色。她突然一把抓住长乐的手,眼神里再没有一丝虚假。“姐姐,媚娘知错了!”
长乐呆愣一下,有些没反应过来。“你错在哪了?”
武媚娘却嘻嘻一笑。“哎呀,这你就别管了,反正媚娘以后都听你和夫君的。”
长乐会心一笑,轻轻敲了敲武媚娘的头,道:“你这丫头,能少惹点货就不错了,还听话?信你才怪!”
武媚娘轻呼一声,然后噘着嘴。“姐姐就知道取笑人。”
然而,这一刻,没人知道,她心里是多么的温暖,长乐的真诚,甚至让她找到了只有在母亲那里才能体会到的关爱,这种感觉,是那么的温暖。
不过,也有慧眼之人,就是一旁的冰玉和武顺。冰玉是在李毅身边待时间长了,了解李毅对武媚娘的看法,所以,她看到武媚娘的变化,发自内心的笑了起来。
至于武顺,他可是武媚娘的亲姐姐,除了李毅,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武媚娘。她从没见过自己这个一直工于心计、理智大于感性的妹妹,居然也会毫无防备的放下一切戒心,这一刻,连他一直淡然自若、古井不波的心都有了变化,看着周围的一切,她的心,第一次有了质的变化。
众女沉浸在这梦幻的感动中,缓慢的前进着,每看到一句诗,都会驻足很久,议论很久,这条不算长的鲜花路,他们却足足走了小半个时辰,直到她们看到最后一句。
“我,牵尔玉手,收你此生所有;
我,抚尔秀颈,挡你此生风雨。
予,挽子青丝,挽子一世情思;
予,执子之手,共赴一世情长。”
之后,前方再次陷入一片黑暗,众女早已失去了洞察力,尽管她们对李府熟悉无比,这一刻,她们也分辨不出,这里是哪里,因此,她们只能把目光放向漆黑的前方。
突然,前方传来一阵清晰地击打声,似乎很多人在引火,然后便见一片火星闪过,在这后,她们便感前方瞬间廓然开朗,然后她们定睛一看,便见一个身穿紫衣劲服的人,站在一片灯光之下,但由于烛火光太亮,他们只能看清一个人影,却看不清面容。但本能的直觉告诉她们,这是她们的夫君——李毅。
此时,她们的心中,只有那个隐藏在黑暗中的影子。
与此同时,在李府不远处的一处四层楼高的瞭望台上,正有一群人在聚精会神的拿着一个圆筒,认真的观看。
“该死,太黑了,就算有千里镜也看不清啊!”
程咬金抻着脖子,一边咒骂,一边聚精会神的看。
“哼,程胖子,那是你的千里镜不行,你看看陛下那个,绝对比咱们的强。”尉迟敬德羡慕的看着李二手中的金色圆筒。
“那还用你说,据我所知,陛下那个千里镜,是那玻璃作坊用至今为止,成色最好的一块玻璃,然后用最好的工匠,呕心沥血研制了三天三夜而成,总共才做了三架,据说能把方圆千里的景象看的一清二楚,五百米内,都能看到你牙缝的菜渣子,啧啧,俺老程可是惦记很久了。”
尉迟敬德撇撇嘴。“你惦记又有什么用?你要想得到,还不如多往玻璃作坊跑跑,或许能有收获。”
“哼,你以为我会想不到?告诉你,我往玻璃作坊派了四个杂役,日夜监视着作坊。”
“靠,你老小子还真阴险!”
“你没派?”
“哼,我就派了三个,比你少!”
“有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