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五十四章 卖子弹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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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后。
胡巴里。
万里无云。
火辣辣的阳光,将干燥光秃的地面照射得滚烫。
就算是穿着鞋,在一处驻足稍久,都会感觉脚底快要烧起来。
至于阳光直接灼烫在身上的感觉,那就更是别提了。
就算是杨天,为了不被晒成本土人,也是不得不去买了条披风披在身上。
这里是胡巴里的城区。
算不上繁华,但至少也有些店铺,有些街区,算有点人气儿。
但,由于也是动乱地带,这里和莫佳迪一样,总有种人心惶惶的感觉。
走在路上的人,脸上都或多或少带着些警惕。生怕一不小心,就从哪个角落窜出来一个拿着机枪的大汉,开始屠杀无辜的人。
走在街上,都时常可以看到拿着枪防身的人。店铺里,也往往可以看到挂在墙上的猎枪。
活在这样的地方,大概是一件很不轻松的事情吧。
任务的目的地,也就是那个金矿,在离这里大概十几公里的城外。
但杨天并没有马上启程过去。
因为这次任务的描述太过简单,没有什么详细的情报。
如果贸然前往目标地点,那就是毫无防备地要去面对一个武装部队了。这显然不太明智。
所以,杨天准备先在城里搜集一下信息。
他在街上走着走着,看着看着,忽然看到了一家有些西部风格的酒馆。
酒馆这种地方,向来是鱼龙混杂之地,但同样也是信息十分丰富的地方。
杨天立马就打定了主意,走了进去。
一进酒馆的门,一阵非常浑浊而复杂的气息便扑面而来。
最浓郁的当然还是啤酒的味道。
但其次,便是难闻的汗臭味,甚至是臭脚丫子的味道。
再混杂着一些杂七杂八的食物味道……综合起来,就有些难以言喻了。
就算是一般人,闻到这样的味道,肯定都会觉得很难受。
而像杨天这样,五感敏锐的人,闻到这味道,那滋味真是别提了。
还好杨天的忍耐力也是超乎寻常的。
苦笑了一下,还是忍耐住了,走了进去。
一眼扫过去……人倒是不少。
几乎全都是男的,大部分都是黑种人,还有少部分黄种人。
长得,基本上都挺壮的,说话也都是扯着嗓子喊,声音贼大,气势汹汹。
杨天观察了一下,却是没发现什么比较好搀和进去的地方,便直接走到了吧台,对着吧台酒保道:“一杯啤酒。”
酒保是个光着膀子、满胸口都是胸毛的黑人大汉,听到杨天的话,倒是挺爽朗的笑了一下,道:“好嘞!”
很快,他便倒了一大杯啤酒,放到杨天面前,顺便搭话道:“外地人?”
杨天微微一笑,道:“是啊。是从我的口音里判断出来的?”
“这倒不是,”酒保大汉笑着摇了摇头,“我们这地方,什么人都有,什么样的口音都有,你这口音也不算奇怪。但,在我们这儿,像你这样瘦瘦弱弱的,还敢到酒馆来的,倒是很少见。”
“原来是这样么,”杨天笑着道,“因为这里太乱了,是吧?”
“那是当然啊,”酒保大汉道,“这仗打起来,就没停过。黑派黄派的人,隔三差五都喜欢来这立个威,仿佛在这儿杀几个人,就能宣告这里是他们的地盘一样。”
“黑派?黄派?那是什么?”杨天问道。
“就是这里的两伙武装团体呗。一伙黑人比较多,一伙黄种人比较多。然后我们就用黑派黄派来称呼他们了,说起来简单点。”酒保大汉道。
“哦?这我倒是长见识了,”杨天道,“那老哥你给我介绍下这两派的人呗?有什么特点?怎么分辨?”
这酒保大汉显然也是个话痨,此刻又没其他人叫他倒酒,他倒也乐得跟杨天多讲一些话。“这个简单。分辨什么的,我刚刚已经说了,就看肤色就行了。当然,肤色也不绝对,黑派也有黄人和白人。这种情况下,就看衣服。黑派的人,不只是皮肤黑,穿衣服也喜欢船黑色的。”酒保大汉道,“另
外……黑派和黄派,都喜欢杀人。但黑派更凶残。他们不但杀人,还喜欢先虐待再杀。杀完人之后,也经常虐尸,很可恶。”
杨天点了点头,道:“那这黑派可够可恶的。那……你们这酒馆,开在这儿,不怕吗?”酒保哈哈一笑,道:“怕?当然怕啊!动不动就死人,子弹动不动就乱飞,谁能不怕?但怕还不是得活着,还不是得赚钱?总不能饿死吧。而且……其实在这酒馆里工作,还算挺安全的。无论黑派还是白派
的人,来了之后,我们都会主动送上钱,再送几大杯啤酒。把他们伺候好了,他们就不会为难我们了。毕竟我们只是个酒馆而已。”
杨天看着酒保那爽朗的笑容,忽然有些佩服,道:“老哥,你也是蛮乐观的。敬你一杯。”
酒保倒也爽快,笑了一下,自己也倒了杯啤酒,和杨天干了一杯。
干完这杯酒,杨天正打算继续和这位老哥聊一聊、了解更多的信息,却忽然听到酒馆门外传来了孩童的声音:“先生,您……您要买子弹吗?我这有两颗,您只要给我一胡比就可以了。”
杨天听到这声音,倒是感觉有点好奇。
听说过卖火柴的小女孩,还没听说过卖子弹的小男孩呢。
他转过头一看,便看到敞开着的酒馆门外,一个黑人小男孩正拿着两颗子弹,给一个刚要进酒馆的客人推销。
小男孩明显营养不良,瘦不拉叽的,手臂就像芦苇杆子一样细,完全就是皮包骨。面部肌肤也是有些凹陷,两目带着些迷糊,看上去像是下一秒就要饿昏过去似的。
胡比是这里的本土货币,一胡比大概可以买几个面包吃。
这小男孩大概就是想卖出这两颗子弹,用换来的钱去买点吃的吧?
可……
谁会没事买两颗子弹呢?被他推销的那名客人,只看了他一眼,便不耐烦地将他踹到一边,然后走进酒馆,喝酒去了……
一天后。
胡巴里。
万里无云。
火辣辣的阳光,将干燥光秃的地面照射得滚烫。
就算是穿着鞋,在一处驻足稍久,都会感觉脚底快要烧起来。
至于阳光直接灼烫在身上的感觉,那就更是别提了。
就算是杨天,为了不被晒成本土人,也是不得不去买了条披风披在身上。
这里是胡巴里的城区。
算不上繁华,但至少也有些店铺,有些街区,算有点人气儿。
但,由于也是动乱地带,这里和莫佳迪一样,总有种人心惶惶的感觉。
走在路上的人,脸上都或多或少带着些警惕。生怕一不小心,就从哪个角落窜出来一个拿着机枪的大汉,开始屠杀无辜的人。
走在街上,都时常可以看到拿着枪防身的人。店铺里,也往往可以看到挂在墙上的猎枪。
活在这样的地方,大概是一件很不轻松的事情吧。
任务的目的地,也就是那个金矿,在离这里大概十几公里的城外。
但杨天并没有马上启程过去。
因为这次任务的描述太过简单,没有什么详细的情报。
如果贸然前往目标地点,那就是毫无防备地要去面对一个武装部队了。这显然不太明智。
所以,杨天准备先在城里搜集一下信息。
他在街上走着走着,看着看着,忽然看到了一家有些西部风格的酒馆。
酒馆这种地方,向来是鱼龙混杂之地,但同样也是信息十分丰富的地方。
杨天立马就打定了主意,走了进去。
一进酒馆的门,一阵非常浑浊而复杂的气息便扑面而来。
最浓郁的当然还是啤酒的味道。
但其次,便是难闻的汗臭味,甚至是臭脚丫子的味道。
再混杂着一些杂七杂八的食物味道……综合起来,就有些难以言喻了。
就算是一般人,闻到这样的味道,肯定都会觉得很难受。
而像杨天这样,五感敏锐的人,闻到这味道,那滋味真是别提了。
还好杨天的忍耐力也是超乎寻常的。
苦笑了一下,还是忍耐住了,走了进去。
一眼扫过去……人倒是不少。
几乎全都是男的,大部分都是黑种人,还有少部分黄种人。
长得,基本上都挺壮的,说话也都是扯着嗓子喊,声音贼大,气势汹汹。
杨天观察了一下,却是没发现什么比较好搀和进去的地方,便直接走到了吧台,对着吧台酒保道:“一杯啤酒。”
酒保是个光着膀子、满胸口都是胸毛的黑人大汉,听到杨天的话,倒是挺爽朗的笑了一下,道:“好嘞!”
很快,他便倒了一大杯啤酒,放到杨天面前,顺便搭话道:“外地人?”
杨天微微一笑,道:“是啊。是从我的口音里判断出来的?”
“这倒不是,”酒保大汉笑着摇了摇头,“我们这地方,什么人都有,什么样的口音都有,你这口音也不算奇怪。但,在我们这儿,像你这样瘦瘦弱弱的,还敢到酒馆来的,倒是很少见。”
“原来是这样么,”杨天笑着道,“因为这里太乱了,是吧?”
“那是当然啊,”酒保大汉道,“这仗打起来,就没停过。黑派黄派的人,隔三差五都喜欢来这立个威,仿佛在这儿杀几个人,就能宣告这里是他们的地盘一样。”
“黑派?黄派?那是什么?”杨天问道。
“就是这里的两伙武装团体呗。一伙黑人比较多,一伙黄种人比较多。然后我们就用黑派黄派来称呼他们了,说起来简单点。”酒保大汉道。
“哦?这我倒是长见识了,”杨天道,“那老哥你给我介绍下这两派的人呗?有什么特点?怎么分辨?”
这酒保大汉显然也是个话痨,此刻又没其他人叫他倒酒,他倒也乐得跟杨天多讲一些话。“这个简单。分辨什么的,我刚刚已经说了,就看肤色就行了。当然,肤色也不绝对,黑派也有黄人和白人。这种情况下,就看衣服。黑派的人,不只是皮肤黑,穿衣服也喜欢船黑色的。”酒保大汉道,“另
外……黑派和黄派,都喜欢杀人。但黑派更凶残。他们不但杀人,还喜欢先虐待再杀。杀完人之后,也经常虐尸,很可恶。”
杨天点了点头,道:“那这黑派可够可恶的。那……你们这酒馆,开在这儿,不怕吗?”酒保哈哈一笑,道:“怕?当然怕啊!动不动就死人,子弹动不动就乱飞,谁能不怕?但怕还不是得活着,还不是得赚钱?总不能饿死吧。而且……其实在这酒馆里工作,还算挺安全的。无论黑派还是白派
的人,来了之后,我们都会主动送上钱,再送几大杯啤酒。把他们伺候好了,他们就不会为难我们了。毕竟我们只是个酒馆而已。”
杨天看着酒保那爽朗的笑容,忽然有些佩服,道:“老哥,你也是蛮乐观的。敬你一杯。”
酒保倒也爽快,笑了一下,自己也倒了杯啤酒,和杨天干了一杯。
干完这杯酒,杨天正打算继续和这位老哥聊一聊、了解更多的信息,却忽然听到酒馆门外传来了孩童的声音:“先生,您……您要买子弹吗?我这有两颗,您只要给我一胡比就可以了。”
杨天听到这声音,倒是感觉有点好奇。
听说过卖火柴的小女孩,还没听说过卖子弹的小男孩呢。
他转过头一看,便看到敞开着的酒馆门外,一个黑人小男孩正拿着两颗子弹,给一个刚要进酒馆的客人推销。
小男孩明显营养不良,瘦不拉叽的,手臂就像芦苇杆子一样细,完全就是皮包骨。面部肌肤也是有些凹陷,两目带着些迷糊,看上去像是下一秒就要饿昏过去似的。
胡比是这里的本土货币,一胡比大概可以买几个面包吃。
这小男孩大概就是想卖出这两颗子弹,用换来的钱去买点吃的吧?
可……
谁会没事买两颗子弹呢?被他推销的那名客人,只看了他一眼,便不耐烦地将他踹到一边,然后走进酒馆,喝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