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绝顶苍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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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句话出自于宋代苏轼的《水调歌头》,原文为: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在历代文人骚客、痴男怨女心目中,该首词最推崇“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两句。
珠穆朗玛峰是地球最高点,绝对配得上“高处不胜寒”这一句,而林轩的思维触角极其敏锐,突然理解了苏轼整首词的意义所在。任何一位登山家如果经历到了林轩那样的幻觉,一定会将曼妙行走中的爱娃比喻为“起舞弄清影”的仙子,如果爱娃可以青春永驻,那么她与中国上古传说中广寒宫里的嫦娥仙子又有什么区别呢?
“爱娃……嫦娥仙子……我们追逐的梦想……”一瞬间,林轩脑子里全都是那首《水调歌头》里的句子。
从小到大,他曾无数次背诵过那首词,但今天身在珠峰,才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
“林轩,我不懂你到底在说什么。”空沙摊开双手,感到莫名其妙。
林轩摇摇头,走出帐篷,迎风而立。
“就算征服了珠峰又能怎样?那些人匆匆来,匆匆走,根本不会在意这地球第三极的风景。他们在意的,只是在珠峰上插上自己的旗帜,然后摄影留念昭告天下。他们的脚印,很快就会被冰雪湮没,失去痕迹。这沉默而傲岸的山峰,根本不在意谁来谁走,而是亘古矗立,俯瞰全球。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只有用宽广的胸怀包容这绵延不绝的大雪山,才是真正的仁者,才能做到‘仁者无敌’……”
面对白雪皑皑的珠峰绝顶,林轩想到了很多,思维无限开阔,把平生所学的知识全都抛开,尽全力扩张胸怀,包容视界中出现的一切。
那种感觉,此生从未有过。
远远的,风中忽然传来苍鹰唳啸,声音带着相当复杂的调式转换,如同人声。
林轩向西南看,百米之内,没有任何活动的影子。
空沙听到鹰啸,也钻出帐篷,与林轩并肩站在一起。
第二次鹰啸传来,两人同时做出了准确判断:“那声音应该在两公里之外。”
空沙皱着眉头自言自语:“从没听过这么奇怪的大鹰啸声,竟然像一个人在说话似的。”
林轩点点头,闭上眼休息了几秒钟,然后再次睁开,长久地眺望声音来处。
“可惜,组织里的几位鸟语专家如果在现场,也许就能告诉我们大鹰在说什么了。”空沙长叹。
据林轩所知,公冶仙仙也是鸟语高手,因为她的祖先族谱可以追溯到春秋先贤孔夫子七十二门徒之一的公冶长。公冶长是兽语、鸟语的创造者,他的嫡传后人都拥有这种奇特的语言能力,能与飞禽走兽沟通。
关于公冶仙仙的传奇故事,足足可以连篇累牍另一本书来解释,因为她祖上的脉络亦可以追溯到大唐初年“风尘三侠”之一的红拂女张出尘。
以林轩的智慧,只能隐约觉得公冶仙仙与红拂女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却无法查询史料,将这些事一一捋顺清楚。
实际上,组织内部的每一个人都有着相当复杂的历史,就连组织的最高领导都难以厘清每个人的来历。可以这么说,那些人如同夏夜里的满天繁星,地球人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组织方面,也只能差遣使用这些人,却不能让每个人都交代其来龙去脉。
天下异人,大多如此,就连神通广大超过美国中情局的组织本身,也无能为力。
“公冶仙仙,你去得太早了。”林轩在心底呼唤那个名字。
在他心中,公冶仙仙如一个优雅、魔幻、缥缈、绝美的梦,来无声,去无影,根本挽留不住。
他与她,完全是两个世界里的人。
江湖中人都爱昔日的黑纱公主,并将黑纱公主尊为当代天下第一神秘美女,但在林轩看来,公冶仙仙远胜过黑纱公主。
自古以来,没有人怀疑“风尘三侠红拂女”是天下第一女侠客,黑纱公主虽好,却难以与红拂女比肩。
那么,林轩心目中的公冶仙仙就是红拂女,这是他的直觉,也是对公冶仙仙的最终定论。
“林轩,你在想什么?”空沙问。
林轩从沉思中猛醒,此刻那奇异的鹰啸声恰好第三度响起来。
“我觉得你真的有点奇怪,从离开极物寺开始,就时常一个人陷入沉思中,总显得心事重重。有什么担心的事说出来不好吗?大家一起分担。”空沙说。
林轩苦笑着摇头:“没事,我只是记起了一个在战斗中离去的朋友而已。”
西面,几个人影迤逦而来,走在前面的,似乎正是萨曼莎。
“是他们回来了。”空沙大喜。
那群人的速度并不快,走在后面的人应该是拖着一副简易的雪橇,躬腰前行,极为吃力。
“走,去接他们。”林轩说。
两人一起向西,走了大约两百米,便与萨曼莎相会。
“嘿,你好了吗?”萨曼莎向林轩挥手。
林轩点头,跟萨曼莎打招呼,接着便以眼神向人群中搜索,迅速找到了田梦。
田梦守在担架旁,手里举着输液瓶。从她手中垂下的输液管连到担架的一角,扎在躺着的巴尔杜尔手背上。
“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把他救出来了。先回去吧,回去再细说。”萨曼莎说,越过林轩,走向帐篷。
林轩走过去,接替田梦举着那输液瓶。
“你没事就好了。”田梦嫣然一笑,但无法掩饰满脸倦容。
“谢谢你和萨曼莎救我,才让我度过一劫。”林轩由衷地表示感谢。
他与田梦在屡次战斗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彼此之间,情感拉近至几无隔阂。即便是跟空沙谈话的几个小时中,他也无时无刻不在记挂着田梦。
田梦摇摇头,低声回应:“不用谢,是我应该做的。”
蓦地,斜刺里有一只铁灰色的雄鹰一飞冲天,然后向这边俯冲下来,直扑担架上的巴尔杜尔。
担架后面的几名工人大吃一惊,立刻慌慌张张地向四面逃窜。
那只鹰的体型极为壮硕,翼展超过三米,鹰嘴与爪子上都闪着熠熠精光,可知尖锐非凡,一旦被它抓到,只怕要骨断筋折。
田梦叫了声:“来得好!”
随即,她旋身反手拔枪,拇指一搓,便将大口径军用手枪的保险栓打开。
那种枪械的机簧发射力量巨大,若是搭配穿甲弹或是高爆达姆弹,一枪就能撂倒一只美洲棕熊。以田梦的枪法,近距离射杀大鹰绝无问题。
那两句话出自于宋代苏轼的《水调歌头》,原文为: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在历代文人骚客、痴男怨女心目中,该首词最推崇“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两句。
珠穆朗玛峰是地球最高点,绝对配得上“高处不胜寒”这一句,而林轩的思维触角极其敏锐,突然理解了苏轼整首词的意义所在。任何一位登山家如果经历到了林轩那样的幻觉,一定会将曼妙行走中的爱娃比喻为“起舞弄清影”的仙子,如果爱娃可以青春永驻,那么她与中国上古传说中广寒宫里的嫦娥仙子又有什么区别呢?
“爱娃……嫦娥仙子……我们追逐的梦想……”一瞬间,林轩脑子里全都是那首《水调歌头》里的句子。
从小到大,他曾无数次背诵过那首词,但今天身在珠峰,才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
“林轩,我不懂你到底在说什么。”空沙摊开双手,感到莫名其妙。
林轩摇摇头,走出帐篷,迎风而立。
“就算征服了珠峰又能怎样?那些人匆匆来,匆匆走,根本不会在意这地球第三极的风景。他们在意的,只是在珠峰上插上自己的旗帜,然后摄影留念昭告天下。他们的脚印,很快就会被冰雪湮没,失去痕迹。这沉默而傲岸的山峰,根本不在意谁来谁走,而是亘古矗立,俯瞰全球。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只有用宽广的胸怀包容这绵延不绝的大雪山,才是真正的仁者,才能做到‘仁者无敌’……”
面对白雪皑皑的珠峰绝顶,林轩想到了很多,思维无限开阔,把平生所学的知识全都抛开,尽全力扩张胸怀,包容视界中出现的一切。
那种感觉,此生从未有过。
远远的,风中忽然传来苍鹰唳啸,声音带着相当复杂的调式转换,如同人声。
林轩向西南看,百米之内,没有任何活动的影子。
空沙听到鹰啸,也钻出帐篷,与林轩并肩站在一起。
第二次鹰啸传来,两人同时做出了准确判断:“那声音应该在两公里之外。”
空沙皱着眉头自言自语:“从没听过这么奇怪的大鹰啸声,竟然像一个人在说话似的。”
林轩点点头,闭上眼休息了几秒钟,然后再次睁开,长久地眺望声音来处。
“可惜,组织里的几位鸟语专家如果在现场,也许就能告诉我们大鹰在说什么了。”空沙长叹。
据林轩所知,公冶仙仙也是鸟语高手,因为她的祖先族谱可以追溯到春秋先贤孔夫子七十二门徒之一的公冶长。公冶长是兽语、鸟语的创造者,他的嫡传后人都拥有这种奇特的语言能力,能与飞禽走兽沟通。
关于公冶仙仙的传奇故事,足足可以连篇累牍另一本书来解释,因为她祖上的脉络亦可以追溯到大唐初年“风尘三侠”之一的红拂女张出尘。
以林轩的智慧,只能隐约觉得公冶仙仙与红拂女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却无法查询史料,将这些事一一捋顺清楚。
实际上,组织内部的每一个人都有着相当复杂的历史,就连组织的最高领导都难以厘清每个人的来历。可以这么说,那些人如同夏夜里的满天繁星,地球人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组织方面,也只能差遣使用这些人,却不能让每个人都交代其来龙去脉。
天下异人,大多如此,就连神通广大超过美国中情局的组织本身,也无能为力。
“公冶仙仙,你去得太早了。”林轩在心底呼唤那个名字。
在他心中,公冶仙仙如一个优雅、魔幻、缥缈、绝美的梦,来无声,去无影,根本挽留不住。
他与她,完全是两个世界里的人。
江湖中人都爱昔日的黑纱公主,并将黑纱公主尊为当代天下第一神秘美女,但在林轩看来,公冶仙仙远胜过黑纱公主。
自古以来,没有人怀疑“风尘三侠红拂女”是天下第一女侠客,黑纱公主虽好,却难以与红拂女比肩。
那么,林轩心目中的公冶仙仙就是红拂女,这是他的直觉,也是对公冶仙仙的最终定论。
“林轩,你在想什么?”空沙问。
林轩从沉思中猛醒,此刻那奇异的鹰啸声恰好第三度响起来。
“我觉得你真的有点奇怪,从离开极物寺开始,就时常一个人陷入沉思中,总显得心事重重。有什么担心的事说出来不好吗?大家一起分担。”空沙说。
林轩苦笑着摇头:“没事,我只是记起了一个在战斗中离去的朋友而已。”
西面,几个人影迤逦而来,走在前面的,似乎正是萨曼莎。
“是他们回来了。”空沙大喜。
那群人的速度并不快,走在后面的人应该是拖着一副简易的雪橇,躬腰前行,极为吃力。
“走,去接他们。”林轩说。
两人一起向西,走了大约两百米,便与萨曼莎相会。
“嘿,你好了吗?”萨曼莎向林轩挥手。
林轩点头,跟萨曼莎打招呼,接着便以眼神向人群中搜索,迅速找到了田梦。
田梦守在担架旁,手里举着输液瓶。从她手中垂下的输液管连到担架的一角,扎在躺着的巴尔杜尔手背上。
“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把他救出来了。先回去吧,回去再细说。”萨曼莎说,越过林轩,走向帐篷。
林轩走过去,接替田梦举着那输液瓶。
“你没事就好了。”田梦嫣然一笑,但无法掩饰满脸倦容。
“谢谢你和萨曼莎救我,才让我度过一劫。”林轩由衷地表示感谢。
他与田梦在屡次战斗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彼此之间,情感拉近至几无隔阂。即便是跟空沙谈话的几个小时中,他也无时无刻不在记挂着田梦。
田梦摇摇头,低声回应:“不用谢,是我应该做的。”
蓦地,斜刺里有一只铁灰色的雄鹰一飞冲天,然后向这边俯冲下来,直扑担架上的巴尔杜尔。
担架后面的几名工人大吃一惊,立刻慌慌张张地向四面逃窜。
那只鹰的体型极为壮硕,翼展超过三米,鹰嘴与爪子上都闪着熠熠精光,可知尖锐非凡,一旦被它抓到,只怕要骨断筋折。
田梦叫了声:“来得好!”
随即,她旋身反手拔枪,拇指一搓,便将大口径军用手枪的保险栓打开。
那种枪械的机簧发射力量巨大,若是搭配穿甲弹或是高爆达姆弹,一枪就能撂倒一只美洲棕熊。以田梦的枪法,近距离射杀大鹰绝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