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7章 一个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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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嵬名浪遇不是一个等闲之辈,他成功点燃了西夏兵丁的野性,他把府库的财宝都拿了出来,而且在众多的士兵面前,他亲自斩杀了服侍他五六年的两个女人,表明自己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心。
西夏士兵嗷嗷怪叫,斗志昂扬,悲情在不断蔓延,他们虽然知道必死无疑,却不甘心束手就擒,他们要用手里的武器,告诉大宋,告诉世人,他们是敢打敢杀,敢战敢死的汉子!
作为一个统帅,王宁安非常重视情报工作,每天都有从甘州送来的情报,嵬名浪遇的绝然,让王宁安竟有些变色。
可王宁泽,还有其他的将领,无不欢呼雀跃,拍手称快。
“王爷,要打就打硬骨头,就让嵬名浪遇知道我们的厉害!”梁大刚主动请战,王宁泽更是跃跃欲试,恨不得立刻就扑上去,好好痛痛快快打一场。
只是王宁安脸色严峻,他微微摇头。
“我很理解你们的想法,我也有点想和嵬名浪遇碰一碰,只是……”
大家伙听到这俩字,就知道又没戏了。
此刻的王宁安,其实已经到了一个令人目眩的高度,功劳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高,甚至贵为王爷,拥有封地……他哪里能承受失败的后果!
所以这一次多半又是不断耍弄阴谋诡计,彻底把嵬名浪遇弄得狼狈不堪,然后王宁安才会出手摘桃子,对于王爷的套路,大家已经心知肚明。虽然有些小情绪,却也不敢违抗。
正在大家都低头的时候,突然王宁安道:“你们可有把握在正面决战,胜过嵬名浪遇,毕竟他的兵力将近我们的两倍啊!”
听王宁安的话,怎么有些不一样!
王宁泽反应最快,立刻大声道:“当然有把握!这么长时间,我们在西北苦心训练,早就适应了气候,我们训练战马,训练骑兵,整顿刀剑武器,准备充足的弩箭火油,就算对手又十万大军,我们也不怕!”
王宁安笑呵呵看了看其他人,大家全都一起点头。
“哈哈哈,那还等什么,直接兵法甘州,给我灭了嵬名浪遇!”
大家迟疑一下,接着齐声答应,立刻下去准备。
王宁安身边只剩下一个陈顺之,他笑呵呵道:“王爷,这可不是您的作风啊!”
“错!”
王宁安笑道:“老陈,当初你没跟着我,还不知道。当年我可是和我爹杀进契丹境内,七进七出,也杀过人的!只是这些年官做大了,不愿意冒险了。真当我不会杀人啊!”
王宁安豪气干云,“来,把我的盔甲找出来。”
还真别说,王宁安这几年胖了一点,穿上盔甲,颇有一股子威严气度,按着宝剑,站在那里,虎虎生威。
陈顺之笑道:“王爷,弄得老陈都想穿上铠甲,一试身手了。”
“哈哈哈,这有何难,给你也准备一副。”
……
王宁安全副武装,他不是偶然心血来潮,而是深思熟虑过了。
草原蛮族,只尊敬强者,西域情况混乱,各种势力犬牙交错,如果不把刀亮出来,震慑住人心,是没法立足的,王宁安可不想把宝贵的精力都浪费在弹压地面,维持秩序上!
他是来开疆拓土的,不是当保安的!
杀鸡骇猴,他就要用嵬名浪遇的脑袋,震慑住所有人!
当然了,老毛病王宁安是改不掉的,他还是给野利遇乞下了命令,让老狐狸调动一切力量,去袭扰嵬名浪遇。
说起来野利遇乞当年是元昊的姐夫,冲锋陷阵,立功无数,嵬名浪遇当时还是个小屁孩,托着两筒清鼻涕,跟在后面到处跑。
一转眼多少年过去了,两个人居然成了冤家对头,真是令人不胜唏嘘啊。
野利遇乞得到命令之后,当真没有客气,他知道,这一战事关重要,他要展示力量,这样才能吸收西夏的败兵,他已经笼络了几万人,如果再把嵬名浪遇的人马吞了,他就坐拥十万大兵,比起当年的唃厮啰也差不多了,大宋就算再讨厌他,也必须仰仗他维持地方的安定。
野利遇乞想好了,在元昊之前,党项的贵胄,就接受大宋的册封,帮着大宋看住边疆,这就叫羁縻之策。
后来元昊不甘心屈居人下,而且觉得帮着大宋,对付自己人,早晚会被党项各部推翻,所以他觉得起兵造反,另立一国,居然还让他成功了。
大不了重新回到羁縻之策上来,老夫给大宋当一条走狗,维持地方安宁。
老夫只想当一个土皇帝,也不和大宋争什么,年年进贡,岁岁称臣,只要能保持一块土地,拥有一支服从自己的人马,也就足够了。
不知不觉间,野利遇乞的野心已经小了无数倍。
他想了许久,翻身睡觉,上了年纪,觉轻了很多,才迷糊不到一个时辰,就又清醒过来,正在这时候,他突然觉得外面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似乎在靠近他的帐篷。
老狐狸立刻警觉,他提着刀,离开了被窝,把枕头塞了进去,仿佛继续睡觉的样子……正在这时候,突然有人划开了帐篷的帘子,几步到了他的床边,举起明晃晃的弯刀,奋力劈下,连着几刀,把床榻都劈碎了!
“哈哈哈,野利遇乞,你终于完蛋了,你个无耻的叛徒,大宋的走狗,你该死!”
这家伙状若癫狂,眼睛里都是疯狂的火焰,居然没有注意到,床上没人。他只顾大声呼喊,“兄弟们,快杀啊!”
外面有了动静,这个刺客突然想到,如果能拿着野利遇乞的脑袋,去外面展示,一定能让军心大乱。
想着,他立刻探身,用手一摸,结果竟是空的。
正在这时候,一把刀准确从他的脖子掠过,脑袋一下子飞了出去,人头没有落地,还在想着,到底是怎么回事……
出手的正是野利遇乞,他几步蹿过来,捡起地上的脑袋,凭着微弱的光,能够辨认出来,这家伙不是别人,就是军中的一个厨师,因为善于烤肉,被野利遇乞留在身边。他懦弱无能,敦厚老实,别人欺负他,也不知道反抗,就是个傻乎乎,憨憨厚厚的一个人!
野利遇乞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居然会来刺杀自己,而且还是那么疯狂!老狐狸想不清楚,也没有时间想清楚,外面已经乱套了,有人又冲进来,野利遇乞不明敌情,只能用宝刀劈开牛皮,从帐篷后面跑出去。
到了外面,野利遇乞才看清楚,原来是两伙人,正在酣战不休。
其中一伙臂上缠着手巾,虽然人数不多,但格外拼命。
“杀,杀光走狗!”
“别放过宋人的鹰犬!”
“你们背叛了大夏,还是党项人吗?”
“不认祖宗的败类,你们都该死!”
……
野利遇乞恍然大悟,他这些年投靠大宋,是积累了不少人马,只是这些人和他并不一心,当初在青唐,对付蕃部,还能够勉强同心同德,但是这一次移兵甘州,要和西夏决战。
军中的情绪终于爆发了,那些还念着西夏的士兵,包括普通的伙夫,他们都忍耐到了极限,再也不愿意跟着野利遇乞了。
老狐狸一声面对过无数状况,可这一次绝对是最让他惶恐的一次。
他不知道敌人在哪里,甚至不知道谁会成为他的敌人,也不知道谁能够相信。
反正那些出身西夏的党项士兵,都不可靠,他只能去招呼新归附的吐蕃兵,去对付乱兵,可问题是吐蕃士兵,普遍地位很低,没有指挥能力,打仗也不卖力气。
弄得野利遇乞坐拥兵力优势,却没法快速平叛,军营的乱子越来越大。
从半夜,闹到了凌晨,还没有丝毫缓和的迹象,野利遇乞没办法,只能亲自带领铁鹞子出击。
经过几年的努力,他也训练出三千铁甲骑兵,和西夏一样,都号称铁鹞子,战力非凡。
其中不是野利氏的人,就是他们的家奴,无比忠诚,是老狐狸的王牌,轻易不愿意拿出来。
铁鹞子一出,当然是威力巨大,军营的乱子终于被压下去,数以百计的乱军被残忍杀戮,甚至没有一句完整的尸体。
野利遇乞很愤怒,却也感到了后怕,不自觉间,看向其余的士兵,都充满了疑惑,似乎谁都会背叛他一般。
正在这时候,突然得到了急报,嵬名浪遇的人马距离他的大营已经不足十里了。
此刻的野利遇乞骤然清醒过来!
遭了,他着了嵬名浪遇的道!
这个小崽子涨本事了。
他先是利用野利遇乞军中,还心念西夏的士兵,制造混乱,吸引野利遇乞的注意力。然后借着夜色掩护,快速接近。
放在平时,在30里外,就有哨兵,能够及时发现,这一次却到了10里,即便发觉,也都晚了。
无数马蹄踏在地上,那种感觉,仿佛大地都跟着震颤。
野利遇乞大惊失色,急忙招呼人马迎战。
只是刚刚经历叛乱,士兵们还没有恢复过来。而且很多人一听说是嵬名浪遇的人马,心里头就发毛,胆怯,不敢面对。
仓促迎战,结果可想而知,野利遇乞被杀得打败,他的铁鹞子被自己人冲散,数万大军,跟着他跑出来的不到一万人。几年的努力全都泡汤了,野利遇乞一口老血喷出,直接摔倒了马下……
很显然,嵬名浪遇不是一个等闲之辈,他成功点燃了西夏兵丁的野性,他把府库的财宝都拿了出来,而且在众多的士兵面前,他亲自斩杀了服侍他五六年的两个女人,表明自己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心。
西夏士兵嗷嗷怪叫,斗志昂扬,悲情在不断蔓延,他们虽然知道必死无疑,却不甘心束手就擒,他们要用手里的武器,告诉大宋,告诉世人,他们是敢打敢杀,敢战敢死的汉子!
作为一个统帅,王宁安非常重视情报工作,每天都有从甘州送来的情报,嵬名浪遇的绝然,让王宁安竟有些变色。
可王宁泽,还有其他的将领,无不欢呼雀跃,拍手称快。
“王爷,要打就打硬骨头,就让嵬名浪遇知道我们的厉害!”梁大刚主动请战,王宁泽更是跃跃欲试,恨不得立刻就扑上去,好好痛痛快快打一场。
只是王宁安脸色严峻,他微微摇头。
“我很理解你们的想法,我也有点想和嵬名浪遇碰一碰,只是……”
大家伙听到这俩字,就知道又没戏了。
此刻的王宁安,其实已经到了一个令人目眩的高度,功劳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高,甚至贵为王爷,拥有封地……他哪里能承受失败的后果!
所以这一次多半又是不断耍弄阴谋诡计,彻底把嵬名浪遇弄得狼狈不堪,然后王宁安才会出手摘桃子,对于王爷的套路,大家已经心知肚明。虽然有些小情绪,却也不敢违抗。
正在大家都低头的时候,突然王宁安道:“你们可有把握在正面决战,胜过嵬名浪遇,毕竟他的兵力将近我们的两倍啊!”
听王宁安的话,怎么有些不一样!
王宁泽反应最快,立刻大声道:“当然有把握!这么长时间,我们在西北苦心训练,早就适应了气候,我们训练战马,训练骑兵,整顿刀剑武器,准备充足的弩箭火油,就算对手又十万大军,我们也不怕!”
王宁安笑呵呵看了看其他人,大家全都一起点头。
“哈哈哈,那还等什么,直接兵法甘州,给我灭了嵬名浪遇!”
大家迟疑一下,接着齐声答应,立刻下去准备。
王宁安身边只剩下一个陈顺之,他笑呵呵道:“王爷,这可不是您的作风啊!”
“错!”
王宁安笑道:“老陈,当初你没跟着我,还不知道。当年我可是和我爹杀进契丹境内,七进七出,也杀过人的!只是这些年官做大了,不愿意冒险了。真当我不会杀人啊!”
王宁安豪气干云,“来,把我的盔甲找出来。”
还真别说,王宁安这几年胖了一点,穿上盔甲,颇有一股子威严气度,按着宝剑,站在那里,虎虎生威。
陈顺之笑道:“王爷,弄得老陈都想穿上铠甲,一试身手了。”
“哈哈哈,这有何难,给你也准备一副。”
……
王宁安全副武装,他不是偶然心血来潮,而是深思熟虑过了。
草原蛮族,只尊敬强者,西域情况混乱,各种势力犬牙交错,如果不把刀亮出来,震慑住人心,是没法立足的,王宁安可不想把宝贵的精力都浪费在弹压地面,维持秩序上!
他是来开疆拓土的,不是当保安的!
杀鸡骇猴,他就要用嵬名浪遇的脑袋,震慑住所有人!
当然了,老毛病王宁安是改不掉的,他还是给野利遇乞下了命令,让老狐狸调动一切力量,去袭扰嵬名浪遇。
说起来野利遇乞当年是元昊的姐夫,冲锋陷阵,立功无数,嵬名浪遇当时还是个小屁孩,托着两筒清鼻涕,跟在后面到处跑。
一转眼多少年过去了,两个人居然成了冤家对头,真是令人不胜唏嘘啊。
野利遇乞得到命令之后,当真没有客气,他知道,这一战事关重要,他要展示力量,这样才能吸收西夏的败兵,他已经笼络了几万人,如果再把嵬名浪遇的人马吞了,他就坐拥十万大兵,比起当年的唃厮啰也差不多了,大宋就算再讨厌他,也必须仰仗他维持地方的安定。
野利遇乞想好了,在元昊之前,党项的贵胄,就接受大宋的册封,帮着大宋看住边疆,这就叫羁縻之策。
后来元昊不甘心屈居人下,而且觉得帮着大宋,对付自己人,早晚会被党项各部推翻,所以他觉得起兵造反,另立一国,居然还让他成功了。
大不了重新回到羁縻之策上来,老夫给大宋当一条走狗,维持地方安宁。
老夫只想当一个土皇帝,也不和大宋争什么,年年进贡,岁岁称臣,只要能保持一块土地,拥有一支服从自己的人马,也就足够了。
不知不觉间,野利遇乞的野心已经小了无数倍。
他想了许久,翻身睡觉,上了年纪,觉轻了很多,才迷糊不到一个时辰,就又清醒过来,正在这时候,他突然觉得外面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似乎在靠近他的帐篷。
老狐狸立刻警觉,他提着刀,离开了被窝,把枕头塞了进去,仿佛继续睡觉的样子……正在这时候,突然有人划开了帐篷的帘子,几步到了他的床边,举起明晃晃的弯刀,奋力劈下,连着几刀,把床榻都劈碎了!
“哈哈哈,野利遇乞,你终于完蛋了,你个无耻的叛徒,大宋的走狗,你该死!”
这家伙状若癫狂,眼睛里都是疯狂的火焰,居然没有注意到,床上没人。他只顾大声呼喊,“兄弟们,快杀啊!”
外面有了动静,这个刺客突然想到,如果能拿着野利遇乞的脑袋,去外面展示,一定能让军心大乱。
想着,他立刻探身,用手一摸,结果竟是空的。
正在这时候,一把刀准确从他的脖子掠过,脑袋一下子飞了出去,人头没有落地,还在想着,到底是怎么回事……
出手的正是野利遇乞,他几步蹿过来,捡起地上的脑袋,凭着微弱的光,能够辨认出来,这家伙不是别人,就是军中的一个厨师,因为善于烤肉,被野利遇乞留在身边。他懦弱无能,敦厚老实,别人欺负他,也不知道反抗,就是个傻乎乎,憨憨厚厚的一个人!
野利遇乞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居然会来刺杀自己,而且还是那么疯狂!老狐狸想不清楚,也没有时间想清楚,外面已经乱套了,有人又冲进来,野利遇乞不明敌情,只能用宝刀劈开牛皮,从帐篷后面跑出去。
到了外面,野利遇乞才看清楚,原来是两伙人,正在酣战不休。
其中一伙臂上缠着手巾,虽然人数不多,但格外拼命。
“杀,杀光走狗!”
“别放过宋人的鹰犬!”
“你们背叛了大夏,还是党项人吗?”
“不认祖宗的败类,你们都该死!”
……
野利遇乞恍然大悟,他这些年投靠大宋,是积累了不少人马,只是这些人和他并不一心,当初在青唐,对付蕃部,还能够勉强同心同德,但是这一次移兵甘州,要和西夏决战。
军中的情绪终于爆发了,那些还念着西夏的士兵,包括普通的伙夫,他们都忍耐到了极限,再也不愿意跟着野利遇乞了。
老狐狸一声面对过无数状况,可这一次绝对是最让他惶恐的一次。
他不知道敌人在哪里,甚至不知道谁会成为他的敌人,也不知道谁能够相信。
反正那些出身西夏的党项士兵,都不可靠,他只能去招呼新归附的吐蕃兵,去对付乱兵,可问题是吐蕃士兵,普遍地位很低,没有指挥能力,打仗也不卖力气。
弄得野利遇乞坐拥兵力优势,却没法快速平叛,军营的乱子越来越大。
从半夜,闹到了凌晨,还没有丝毫缓和的迹象,野利遇乞没办法,只能亲自带领铁鹞子出击。
经过几年的努力,他也训练出三千铁甲骑兵,和西夏一样,都号称铁鹞子,战力非凡。
其中不是野利氏的人,就是他们的家奴,无比忠诚,是老狐狸的王牌,轻易不愿意拿出来。
铁鹞子一出,当然是威力巨大,军营的乱子终于被压下去,数以百计的乱军被残忍杀戮,甚至没有一句完整的尸体。
野利遇乞很愤怒,却也感到了后怕,不自觉间,看向其余的士兵,都充满了疑惑,似乎谁都会背叛他一般。
正在这时候,突然得到了急报,嵬名浪遇的人马距离他的大营已经不足十里了。
此刻的野利遇乞骤然清醒过来!
遭了,他着了嵬名浪遇的道!
这个小崽子涨本事了。
他先是利用野利遇乞军中,还心念西夏的士兵,制造混乱,吸引野利遇乞的注意力。然后借着夜色掩护,快速接近。
放在平时,在30里外,就有哨兵,能够及时发现,这一次却到了10里,即便发觉,也都晚了。
无数马蹄踏在地上,那种感觉,仿佛大地都跟着震颤。
野利遇乞大惊失色,急忙招呼人马迎战。
只是刚刚经历叛乱,士兵们还没有恢复过来。而且很多人一听说是嵬名浪遇的人马,心里头就发毛,胆怯,不敢面对。
仓促迎战,结果可想而知,野利遇乞被杀得打败,他的铁鹞子被自己人冲散,数万大军,跟着他跑出来的不到一万人。几年的努力全都泡汤了,野利遇乞一口老血喷出,直接摔倒了马下……